黔南公积金新政策是怎样的?

5个月前 (09-24 18:17)阅读6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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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点1: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门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曲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营业。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能够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贷款。

  存眷点2:公积金贷款前提

  原政策:职工必需在就业地持续足额缴存一年(含)以上的公积金,才气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新政策:职工持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贷款。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前提门槛降低,让更多人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来买房。

  存眷点3:进步公积金贷款额度

  原政策:黔南购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更高贷款限额暂定为30万元。

  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恰当进步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我市仍未确定能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摸索研究。

  存眷点4:打消多项公积金贷款营业费用

  原政策: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次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办事费。据领会,那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更高可达8‰。

  新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多项收费项目被间接打消。也就是说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无须再收入打点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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