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到底赚了谁的钱?那个问题不答复清晰,所有的量疑都是一头雾水。
笔者做为前投资银里手、现公益从业人员,根据收集披露材料和投资银行根本常识,做出如下揣度:
1、 贸易红会副秘书长王树民的私家公司王鼎征询,操纵与红会的一纸受权合同从2007年到2008年间开展私募融资,最末与郭美美干爹王军所在的天略投资达成合资成立“中红泛爱公司”的协议换取价值数万万的干股。
2、 那个合同的核心价值是能够打着红会“泛爱小站”的名义在各个城市社区成立2万个无需付出地价的连锁小店,总建筑面积到达30万平方米。连锁店收进目前次要来源于分租给保险公司做为营业网点,同时发布告白,规划中还包罗连锁药店营业。那份受权的隐性价值可能超越10亿人民币。
3、 那个项目标北京营业由中国人寿独家买断,向中红泛爱付出大额征询费或告白费使参与各方获利。
4、 郭美美只是导火索,很可能与此案现实联系关系不大,最多是替权力本钱收钱罢了。
5、 此案中的问责关键是权力本钱:1)谁受权向王鼎征询批出那项受权? 2)王鼎征询背后的现实利益人事实还有谁?3)中国人寿做为最初的买单者有无决策人员参与利益分配?
大幕拉开,让我们先从2007年一则香港上市公司的通知布告说起:
2007年9月,中国贸易系统红十字会“承认”的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征询公司在和香港上市的民丰控股合资成立了一间合资公司处置红十字会的“泛爱小站”项目,方案投资30亿在中国成立2万个“泛爱小站”,王鼎征询凭那个“承认”占有那个项目30%的“干股”。
以下是香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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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USINESS OF THE JV CO
The major business of the JV Co will b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ntering into
Communities by the Red Cross Programme”「紅十字萬站進社區活動」 which covers the entire
China. The programme is implemented by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Commercial Industry
Branch「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and promoted by the National Office of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The programme targets to set up initially 20,000 various stations in
the entire China tentatively named as 「民豐博愛小站」(“Freeman Station(s)”) to provide various
health, insurance and financial related services to the local communities, including:
(1) First Aid and Health Services;
(2) Sale of Health and Hygienic Products;
(3) Provision of Health Management Card Program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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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TER FROM THE BOARD
(4) Financial Services;
(5) Insurance Services;
(6) Advertising and Media Services; and
(7) Such other relevant services.
(together, the “Freeman Caring Businesses”)
The JV Co, with the assistance, support and resources allocated from the Red Cross Society,
will operate and manage the Freeman Stations to promote and carry out the activities recommended
by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中國紅十字會」. Each Freeman Station will be wholly owned
by the JV Co which will be solely responsible for the oper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network
of the Freeman Stations. According its proposed corporate constitutional documents, the JV Co
itself is profit-making in nature.
以上内容引自民丰控股(代码279)在联交所存案的交易披露文件
请重视:王鼎市场征询不是贸易红会的控股企业(而是承认机构,股权构造图上用虚线标出,关系为“承认机构”),它的股东是谁,凭什么得到那个承认?那个问题很关键,因为那个股东就是有可能从30亿的公益项目中获得收益的人。据报该公司Email和天略北京公司是一样的(26日,网友“温迪洛”在新浪发微博说,中国贸易系统红十字会所留的电子邮箱13701302525@sina.com跟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征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谋智国告白公司在网上留的联络体例都不异。中国商红会没有注册,也不具法人资格,但却承受捐赠,同时商红会副会长王树民和副秘书长李庆一都在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公司工做,王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达也是中谋智国告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该邮箱的另一个利用单元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则是被普遍量疑与郭美美炫富事务有联系关系的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属子公司。)
在2008年8月那个合资公司项目突然被取缔了,与此同时(2008年6月20日),一间喊做“中红泛爱资产治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独家“投资、运营、治理”“红十字泛爱办事站”
告白中称“泛爱小站”是红十字会和民政部配合推行的大型公益项目。与此前和香港的合资项目一样:投资照旧是30亿元人民币,照旧是要建2万个“泛爱小站”。号称要笼盖中国10%的生齿。
“中红泛爱”称本身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我们其实不晓得是什么关系,但是与香港合同比拟,项目内容根本未变,30亿的利益主体酿成了中红泛爱。(因而我们以至能够斗胆揣测一下:股权构造可能照旧是北京王鼎30%,另一个私家企业70%?)
中红泛爱成了30亿投资的施行主体,但那个公司并没说那30亿投资是从哪里来的?有网友说是不是从红会的捐款中来做那个生意?我认为不会;那么是不是中红泛爱的私家投资股东出资建立?我看也不成能。
那么到底谁会因为什么原因投资那30亿呢?我们起首要看看“泛爱小站”的贸易本色是什么?
说白了:所谓“泛爱小站”就是以便民为名义的,建立在社区里的小型贸易展面。因为是公益项目标招牌无需付出地价,那么成立店面的成本就仅仅是厢式车的成本。那个店面能够卖告白(郭美美号称的生意),更重要的现实是一个保险公司在社区落地的分收柜台(上市公司的陈述里明白指出了那一投资的要点是保险销售,从中红的雇用告白看将来还可能包罗药品销售)。
以每个“泛爱小站”占地15平米计,2万个小站共可获得30万平方米的社区内不需要交地价的贸易物业,根据底层商展10000元楼面地价计算,那个合约的潜在价值大约30亿人民币,即便根据3000元/平米,合约价值也超越10亿元。
如许整件工作就契合贸易逻辑了:
1、中红泛爱拿到一份合同——在中国的2万个社区里成立一系列店面(泛爱小站),
2、一纸合同,就换来2万个店面能够卖给保险公司……
3、首期在北京1000个社区开泛爱小站,就是在北京的黄金地头开了1000个均匀占地15~20平米的连锁店。那1000个店省下来的地价起码就是2亿。
4、中国人寿获得了那1000个店的“独家协做”,在所有店里派了本身的保险推销员,相当于人寿在北京1000小区开了营业部。看看下面那小我寿为泛爱小站雇用“站员”的网页, “泛爱小站”的工做人员,要求有保险经纪资格,那足够阐明“泛爱小站”的素质是保险公司的销售网点。贸易利益昭然若揭。
5、能够必定中国人寿向中红泛爱至少付出了至少数万万的费用(人寿是上市公司,即便是分期付出,那个材料审计的过程中必然有踪迹),可能是以征询费、告白费或其他体例,但其素质是买断了以公益项目为名无偿(免地价)开出1000个连锁店的权力。久远看是在全国开出20000个连锁店的权力,价值在10亿以上。
上述那个贸易模子也能够阐明为什么“泛爱小站”都建在北京如许的高地价区域而不是偏僻村落。在那个贸易逻辑下,整个故事现实就是红十字会给了私营企业王鼎市场营销一张特许合同,而王鼎用那张合同觅觅投资(投行的术语喊做“合同权益融资”,通俗的说法就是“炒批文”)
好了,“泛爱小站”那门打着公益的灯号,做社区地盘套利的生意逻辑已经讲清晰了,那么而是谁给了中红泛爱(更底子地说,是王鼎征询)那个独家权力呢?
从香港公司的材料看,是贸易红十字会(包罗红十字总会)赐与了王鼎公司那个独家权力,换言之,红十字会把一项价值数亿元的合同赠予给了王鼎公司,然后又间接给了中红泛爱,而王鼎的大股东(80%股份)是红商会的副秘书长王树民(相信背后比那个还要冗杂,没有人能够吞独食,你懂的……),咱的副秘书长的私家公司就拿那个往融资,最初中国人寿买单付出征询费(或告白费),所有参与者大赚一票!
上述整体的贸易逻辑的推演,阐明此案需要存眷的核心是权利本钱套利——谁是那个受权的批准者?谁是王鼎的实益股东?中国人寿做为最初的买单者,那笔交易的决策者有无幕后利益?若舍弃逃踪那一列核心问题而往围绕一个炫富的年少轻狂的小丫头,以猎奇或仇富的潜台词吸引和转移公家的眼球,那将是中国慈悲公益的大不幸。
当然,有关美美,本文也有一点点揣度(那一段纯属虚构,逻辑远不如上面的内容严谨,若有相同,纯属巧合):
G美美可能是上述交易中的一环,但其实发掘G登峰的价值可能比郭美美还大。理由有二:
1、G美美几乎不成能是什么重要人物的恋人,一个有钱的老汉子不成能容忍本身的小恋人满处和帅哥合影、和处长调情。不论是官人的太太仍是恋人,如果混到那个份上,是活腻了。
2、事发之后,G美美初次飞北京被媒体围堵,上飞机时原说G登峰和G美美都在,但接机时只要G美美。G登峰哪里往了?据说是起飞前有旅客暂时下机,能否就是G登峰?为什么G登峰躲了,G美美却呈现在寡目睽睽之下吸引炮火?那阐明登峰比美美在那个局中的地位更重要……同窗们沉着,让指导先走。
美美在此案中角色最多不外是代人收钱。至于是代谁收钱?必定不是王军的深圳物华,人家一个民营企业,当然能够名正言顺地收钱。更大的可能是两个——代表权利本钱的交易两边之一:红会(批准受权的人),或者是人寿(最初买单的人)。
当然,鉴于王军自己就是胜利的贸易人士,上述揣度总体显得牵强。我仍是倾向于美美在此案中不外是个打翻酱油瓶的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