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联协做品:暗黑地牢

1年前 (2022-11-30)阅读5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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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文为游戏《暗黑地牢》的同人文,由我、一案、凤凰和东城雪莉以接龙形式结合创做,每段前会标注做者。欢送各人看看点评。

  黑金蜘蛛:

  “到了。”一只充满了疤痕和皴裂的大手拉开了落漆班驳的马车门,“都从我的马车上滚下来,混蛋们。”

  我牵强睁开了惺忪的睡眼,透过陈旧的车窗,看到了那一幢屹立在血红天幕下的暗中城堡。

  它浩荡,诡异,破败而又散发着无限的恐惧气息,似乎一只盘踞在黑夜中的怪兽正睨视着我们。

  阿蒙森揉了揉睡眼,打着哈欠走下了马车,“怎么那么快就到了,我本来还认为能多睡会儿呢……”

  他是和我一路应征来到那里的两个同伴之一,中等个子,穿戴破破烂烂的衣服,满身都是酒味,连把匕首都没看到他带,我其实想象不出如许的人怎么敢来应征,他除了给那些隐躲在暗中中的凶残魔物送上几口点心之外毫无用途。

  另一位同业的斯芬里克却和他大纷歧样,他皮肤黝黑,五官顽强,据他本身说他有四分之一的埃及贵族血统,他的死后不断背着一副大而繁重的双手强弩,弩身上遍及精巧的阴刻斑纹,看上往应该不是一般的货色。他也把它当成宝物一样不断背着,就连在马车上打盹时也不愿放下来。

  “嘿,伴计。”我对他死后的大弩比了比下巴,“好工具。”

  他的视线在我死后停留了一下,笑了笑,“你的也一样。”

  看着他背着大弩的健硕身躯走下马车,我也伸了个懒腰,将手伸向横搁在我背后车厢柜板上的那柄足足有六英尺长的阔剑……

  “你们都是从蜘蛛巷来的?”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领主竟然是一个十分年轻的年轻人,留着一头金黄而柔嫩的长头发,圆圆的脸庞上还带着些微稚气,很难把他和阿谁传言中已经持续了亿万家产的紈侉子弟形象联络到一路。

  在他的死后一左一右站着两个身高几乎超越两米的黑人,他们面无脸色,体态健硕,紧紧包裹在衬衫内的虬凸肌群令他们看上起来像是两座黑色的铁塔,他们的存在也使那位年轻的领主博得了那些应征而来的卤莽亡命徒们至少外表上的尊崇。

  蜘蛛巷以它那无数如蛛网般大大小小交织冗杂的巷道而得名,那也是一个充满了功责与杀戮的龌龊之所,那里盛产无耻的妓女和卑鄙的匪徒,更有无数从各地逃来的恶徒功犯聚集在此中,每一条巷道中都遍及着飞溅的血迹,也四处可见横死的尸首。

  久而久之,蜘蛛巷以至成为了地下世界中的一个品牌,一说是本身是来自蜘蛛巷的恶棍,就似乎比此外处所的混蛋头角峥嵘一样,其实那在我眼里十分好笑。

  虽然我也是从蜘蛛巷出来的,但我和其他那些自认为是的蠢货纷歧样。我无法抉择本身的出生,但我无时无刻不在勤奋着改动本身的将来。而改动本身命运最快的路子就是快速赚到一大笔的钱,还掉父亲的赌债,给弟弟妹妹凑齐膏火,而且在市区买一套房子尽快移离阿谁该死的处所,越快越好。

  我以前传闻过斯芬里克的名字,在蜘蛛巷里也算是一号人物,传闻他曾替阿隆索黑帮要过债,不断靠佣金抽成过活,不外不断没见过他本人,既然他也和我一样应征来到了那里,想来他也不会混得很好。

  至于阿谁酒鬼阿蒙森,我历来就没听过他的名字,就那么个废料,能在蜘蛛巷活到今天都是个奇观,我以至思疑他是不是逃到那儿避债来了。

  我和斯芬里克向年轻的领主介绍过本身之后,他的目光在我们那两把特大号的兵器上转了转后赞许的点点头,又转向满脸酒晕的阿蒙森。

  我和斯芬里克都是高峻的壮汉,而那废料却是又瘦又薄弱以至有点佝偻,站在我们中间就像一只狮群中的山公。

  见领主用迷惘的目光看着他,他也不觉得不安适,反而咧开嘴“嘿嘿”傻笑起来,露出一口黑牙。

  领主悄悄叹了口气,说道:“我晓得每个到那儿来的人都很缺钱,但不管怎么样,有些事我必需先提醒你们,在我叔父留给我的那幢城堡里面已经死了太多的人,此中有的看起来比你们要凶猛十倍,而如今他们躺在坟墓里就连一个子儿也花不了,你们大白我的意思吗?”

  “十分感激领主大人的好意,但对我们来说,没有钱却比躺在坟墓里还难受。”阿蒙森笑着说道,他的那个看点却是和我们不约而合。

  也许是如许的答复已经听多了,领主也没表示出过多的讶异,他点了点头,按了一下桌上的铃,“叮”,从门外应声走进来一个戴着假发,身段微胖的中年管家。

  “谢尔顿,你带他们往各个处所熟悉一下,你们假设有什么不清晰的处所也能够问我的管家,期看你们能在那个处所有所收成,先生们。好了,你们出往吧。”

  我们向领主哈腰行了一个礼,跟着管家谢尔顿返身走出了领主的暂时府邸。

  领主府四周的戒备不成谓不森严。光是看得见的庇护就有超越三十个,而在那些茂盛的花园树丛之间,隐约可见兵器的寒光和猛犬的踪影。

  也许是为了领主的平安考虑,领主府周边一带荒无人迹,一栋建筑也没有,跟着谢尔顿穿过一段只容一辆马车通行的石子路,来到了一个看似比力热闹的小镇子上。

  “我只说一遍,先生们,所以期看你们都看好了。”谢尔顿指着那幢屹立在此处更大的三层建筑说道,“那是那里独一的酒馆,没有名字。你们能够在那里饮酒消遣,那里除了酒和食的,还供给妓女,不外你也别想找到和大城市里一样的货色……那里两到三层都是能够住宿的,在那里能够睡个平稳觉,当然前提是你得要有钱,那里收费可未便宜。假设你没钱的话,你就只能住在马车驿站了,那里的情况和气息……呃,不外我想那对你们来说也许算不了什么,是吗?”

  他又指着一家挂着刀剑招牌的小店说道:“如你们所见,那是我们那里独一的一家兵器配备店,假设你们想在那里多活几天的话,我定见你们仍是先把本身身上那套破烂换掉。同样,假设你们走运搞到了什么好工具,也能够拿到那里往换钱。”

  “看到兵器店旁边的那幢三角顶的斗室子了吗?对,就那家,那是女巫安娜开的道具药品店,那里除了疗伤药,有时也会卖些罕见的好货,我想你们也大白,好的伤药有时候等于是多给了你一条命,好了,该给你们介绍的都说了,最初,我还要带你们往一个处所,那也是我们领主特意吩咐我要带每一个初来的应征者必需都往看看的处所。”

  “那处所”是一处墓地,整整洁齐的竖立着一块块厚实的石碑,石碑上工整的铸刻了每一个长逝于此的人的名字,看得出每一块墓碑都是花了很多钱的,绝非蜘蛛巷周边那些胡乱竖立的破烂木头可比。

  “我们的领主大人尊重每一条生命,也期看你们每一小我都能爱护保重本身的生命。”他转过甚看了看我们,“假设你们如今回往,还来得及。”

  我和斯芬里克默立无语,假设父亲没有欠下巨额的赌债,我想我如今也不会在那里,而斯芬克斯固然没和我提起过他的情状,但假设不是形式所逼,谁又会冒着生命求助紧急跑来那儿呢?

  而阿蒙森,仍然一脸的傻笑,谁也不晓得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分开墓地后,谢尔顿就和我们告别分开了,如今往马车驿站歇息睡觉似乎也早了点,我们决定往酒店坐坐。

  酒店大门的铰链合页似乎有些生锈,当我推开它的时候发出“咯吱~”一声嗟叹。

  酒店里人其实不多,加上酒保和侍女一共才十来小我,他们围坐在桌子或吧台边,默默饮着酒。

  我重视到了三小我,一个是坐在角落里饮着闷酒的金发年轻人,他的衣服也很陈旧,周身几乎没有一片防护的甲叶,只是他的兵器却有些特殊,竟是一把大号的盘旋镖,被他马马虎虎的放置在桌上。他眉头深皱,眉宇间全是忧愁。

  坐在他邻桌的是一个头发和胡子都已经有点灰白的中年人,虽已不年轻,但表露在外面的肌肉照旧健硕坚实,不外更有目共睹的是在他脚下坐着的那头小牛犊般的 ,我说不出那头 的品种,但从它那沉寂的脸色和血红的双睛中能够很明显的看出那是一条极为凶悍的烈性猛犬。

  还有一个就是阿谁背对着我们坐在吧台边的黑发汉子,他的死后斜背着一柄长剑,额际扎着一根红色的飘带,他的背影看上往有点落拓,更有些孤单。

  我们在吧台边上坐了下来,“要饮些什么?”大胡子酒保擦着杯子走了过来。

  “随意吧,只要能打发怠倦就行。”斯芬里克说道。

  大胡子点点头,也不多话,取过三个烈酒杯,翻开一瓶带有红颜色的酒斟上半杯,滑到了我们面前。

  我一仰脖,淡红色的酒浆就像一道火焰一样贯穿了我的咽喉和胃,我干!那酒可实够猛!

  看斯芬里克的脸色似乎也有点被那酒呛到,“那是什么酒?”

  “那是用黑羊魔胎盘浸泡的烈酒,很够劲吧?”大胡子酒保脸上带着恶做剧的坏笑。

  “太够味了,再给我来一杯。”阿蒙森迫不及待的将空酒杯滑了过往。

  “事先阐明,我们不会替你付账的。”我皱着眉头瞥了他一眼。

  “嘿,别如许,我们好坏也是同伴呀。”他对我谄笑着,那让我更感厌恶。

  “同伴?哼哼。”我连话都懒得再跟他多说,不外我期看能在大胡子酒保嘴里得到一些有用的动静。

  “那儿生意似乎不怎么样啊,伴计。”

  “那你可错了,大块头,就在五六天前,那儿仍是人满为患,假设不断没有人,谁会把酒店开在那么个鸟不拉屎的处所。”

  “那他们如今往哪儿了?”

  “都走了,”大胡子叹了口气,神色阴沉下来,“自畴前天阿兰.佩德罗不幸折损在第二层通往第三层地牢的进口处之后,良多人都因而失往了自信心,陆陆续续的分开了。”

  “阿兰.佩德罗?”我食了一惊,“就是阿谁曾经勇闯恶龙岛,一小我干掉魔龙骑士莫迪的超等大英雄?”

  大胡子点点头,可惜的说道:“除了他,还有哪个阿兰能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其时和他一路往的还有良多人,有点名气的有金甲十字军兵士龙格尔、高级瘟疫医生伊文斯和神射手阿斯卡特,可惜他们加在一路都没能战胜坐在第三层进口处的巫婆,以至连阿兰的尸体都没能夺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巫婆扔进了油锅里。”

  “他其实原来能够不死的。”

  我们转过脸,看向说话的落拓剑士。

  “他已经干掉了地牢第一层的大猪魔,领主赐给他的奖金已经足够他舒温馨服的渡过下半辈子,假设不是我们煽惑他的话,他完全能够拎着鼓鼓囊囊的钱袋分开那里。”他的眼中流溢下落寞与自责,说完仰脖一饮而尽,并将酒杯重重的踵在吧台上。

  “你其时也在场?”斯芬里克问他。

  额扎飘带的剑士低垂着头苦笑了一下:“我劝你们仍是赶早分开那里吧,你们底子不晓得那巫婆的可怕,那么多有名的英雄才没几下时间就全数倒下了,我之前也曾在荒野和第一层干掉过很多怪物,可却连一丁点和她匹敌的勇气也不敢有,其时我是连剑都没拔转身就逃才捡回一条命,我是个怯夫,不折不扣的怯夫,哈哈……”

  “你有时机摘掉怯夫的头衔,”我向他伸出手,“加进我们。”

  他颓废的摇摇头,双手扶着吧台站了起来,摇扭捏晃的向门口走往,“我永久也不会再踏进阿谁可怕的地牢,我也不会再煽惑任何一小我往送命,我明天一早就会分开,你们也走吧,再多的钱也没有命重要……”

  “咯吱~”

  “砰!”

  他走了出往,酒店里的人一时都陷进了沉寂,就连大胡子酒保也不再多说话了,而是默默地给看似无钱付账的阿蒙森续上了一杯烈酒。

  “连阿兰都败了,看来领主的使命似乎永久不成能有人能帮他完成了。”斯芬里克低声对我说。

  “那你说该怎么办?来那里饮了杯酒就回往?不,我办不到。”我看了看他,从他的眼中看出了满满的不甜,“其实你也一样办不到,我的伴侣,不是吗?”

  他垂首凝看动手中的酒杯,沉寂了。

  我深深吸了口气,转身一跃踏上一张无人的酒桌,拔身世后长长的阔剑高高举起,高声喊道:“我!来自蜘蛛巷的理查.弗瑞曼!今天晚上就要往探探城堡地牢的第一层!得到财物平分!有谁情愿和我一路往?”

  金发年轻人照旧饮着闷酒,满面忧愁,就像没有听到我的话一样。

  中年壮汉抚摩着他的浩荡猛犬,连眼皮都没有对我抬一下。

  至于阿蒙森,捏着空酒杯趴在酒吧台上,似乎已经醒了。

  其他的两三个酒客就像看笑话一样对我看了看,却没有一小我回应我。

  他们的反响也是在我意料之中,我笑了笑,跳下酒桌,将酒钱放在吧台上,转身向门外走往。

  “等一下!理查!”

  我转过甚,浅笑看着快步走来的斯芬里克。

  “我陪你往一次吧,能够让你死心。”

  “其实也是让你本身死心吧……”

  通过大胡子酒保的指点,要进进城堡地牢就必需先穿过城堡外围的那一大片荒野。而那片荒野也一样充满了致命的求助紧急,除了各类各样恐惧的怪物,还有一伙一伙流窜的匪徒,据说那些匪徒得到了暗中力量的加持,力大无限且嗜食人肉。

  我们身上剩余的钱连买瓶更便宜的行血伤药都不敷,但我们仍是没有丝毫游移的进进了那片荒野。

  并且是暗中中的荒野。

  年轻,没有老婆没有孩子,恰是一个毫无顾忌的年纪。

  “就我们两小我敢来闯那种处所,我们必定是疯了。”斯芬里克喃喃道。

  “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回往后该怎么办,疯子?”我不能不考虑回往后该怎么还父亲的赌债息争决弟弟妹妹的膏火。

  他摇摇头,“我不晓得,我想我就算回往也不会再回到蜘蛛巷,也许我会往钢球城谋生。”

  “钢球城?哈哈。”我不由笑了出来,莫非你想往当天天挥铁锤的工匠吗?我觉得你可不是那块……”

  “噤声!”他突然一把拉住我躲进了旁边的草丛中,并俯下了身子,“有工具过来了!”

  我刚跟着俯下身子,就觉得头顶上方有一道凌厉的凉风“嗖”的一下飞速掠过。根据我的战斗体味,那是一道劲矢,并且是那种十分强劲的十字弓弩所射出的箭矢。

  “快爬下!”斯芬里克一把推开我,又是两三道凉风从我们身边穿过,我运足视力看向箭矢射来的标的目的,只见暗中的荒野中正有十来对平行的血红磷火朝着我们的标的目的快速接近。

  做为射手的斯芬里克在黑夜中的视力比我强多了,“五个匪徒,还有六条野狗!看起来似乎有点不太好对于!”他边说边举起大弩“嘣”的射出一箭,他的弩大,箭矢也粗,射出往时发出的机弦声不是悄悄的“嗖”,而是粗哑的“嘣”。

  粗大的箭矢霎时隐没进了暗中中,只听到远处一声悄悄的呜咽,一对磷火消逝了。

  其他的磷火们越来越近,只见那五个匪徒个个都有着食人魔般的眼睛,连傻子都看得出他们已经不克不及算是人类了,此中两个匪徒持弩,两个用剑,中间的阿谁要比其他匪徒壮硕的多,身著一套厚实的铁甲,脸上覆着一张打了三个孔的铁面,双手持着一把外型极为粗大的晨星刺锤!

  比他们跑得更快的是那余下的五条野狗(被斯芬里克从远处射死一条),它们每一条都和刚才酒店里看到的那条猛犬一样大,差别的是它们的眼睛全都血红一片,张开的利牙似乎一把把竖起的匕首,不竭有着稀薄的涎液从那利齿和长长伸出的舌头间飞淌到地上,其凶悍水平令人想起传说中的天堂犬。

  一个持弩的匪徒举起强弩正要发射,却被斯芬里克眼明手快夺先一步射倒,却已躲不开另一个匪徒对他射出的一箭,目睹就要被射中心脏时,我的阔剑已挥过将那枚箭矢一削为二。

  “我们扯平了。”我笑了笑。

  “那时候你还有空说笑!快护住我!”

  两条野狗已经扑近,我转身一剑横扫,又快又准的将此中一条拦腰一斩为二,热乎乎的腥臭内脏登时飞洒了我一脸,另一条野狗张开血盆大口咬向我的腰际,被我一拳由上至下击中鼻子,从小就拥有和野狗斗殴体味的我当然晓得狗的弱点就在它的鼻子,它被我那力贯千钧的一拳打得鼻腔爆裂,当场扭曲着身体死往。

  那边的斯芬里克又射出一箭将另一个匪徒弩手脑袋射了个对穿,他的战场揣度决策十分准确,先将拥有长途进攻才能的仇敌全数干掉,能够让拥有强悍近战才能的我再无任何顾忌的战斗。

  他一边安拆箭矢一边飞退,我一剑将飞扑向他的一条野狗劈成两段,又回过剑盖住匪徒砍向我脖颈的一剑,双手举剑抡起一个大圆反手就将那匪徒开了膛,一大团黑臭无比的血肉内脏“唤啦”一下倾泻在地,令人闻之欲呕。

  那绝不是一般人的血肉内脏!那莫非就是暗中的力量所以致?

  飞退中的斯芬里克近间隔将一条已飞扑到他鼻际的野狗射得飞出往,同时摸出腰间的匕首挥手投出,正中最初那条野狗的咽喉。

  戴着铁面最强壮的阿谁匪徒冲上一锤当头砸向我的脑袋,我自忖力量不会比他小,故而横剑一挡,“铛!”一团偌大的火星在黑夜中爆起,他那令人震动的浩荡力量差点将我的阔剑击得出手落地,紧接着他的第二锤又打横里对着我的额头扫来,我再也不敢硬接,矮身躲事后一剑刺向他的胸口。

  “噗~”阔剑准确的刺进了他的心脏,可那个匪徒却没有如我所意料中那样倒下,而是再次挥锤向我攻来。

  而另一个持剑的匪徒此刻也上来一路夹攻我,我的形式一会儿求助紧急起来,有几次差点被那匪徒黑乎乎的剑刃划到。

  因为混战在一路,斯芬里克此刻也不敢再冒然射箭,他拔出插在野狗咽喉内的匕首冲了上来,堪堪缠住了阿谁持剑匪徒。

  戴着铁面的匪徒落锤如雨,我被逼得连连撤退退却,但当斯芬里克帮我分管掉另一个持剑匪徒的压力后,我多年积存起的战斗体味也发扬出了感化,我看准一个时机,奋力一剑反撩在那匪徒持锤的手腕上,将他的两只手腕一路斩断,紧接着又反手一剑将他的脑袋高高削飞出往很远。

  斯芬里克事实是个弩手,并且匕首比起匪徒的短剑要短了一大截,就在他已被逼得左收右拙之际,我及时处理了铁面匪徒,赶过往一剑将剩下的最初一个匪徒齐中劈成两段。

  战斗完毕后的我们已经累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一路坐在地上喘气了好一会儿,互相看看对方那满头满身的血污,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起来。

  还没进进地牢,光是荒野的一场战斗就几乎已经耗尽了我们的精神,就我们那点本事竟然也敢来应征?几乎就是笑话,大笑话!

  “怎么样?死心了吧?”他问我。

  我点点头,“嗯,死心了,不外不管如何,我们总不克不及空动手一无所得的回往吧?”

  “你说得也对,我看那两把弩似乎不错,我们拿往卖了吧……”

  躺在荒野上歇息了片刻后,我们扒下了铁面匪徒的铁甲,并剥下了五条野狗的狗皮,连同那两把强弩一路带了回往。

  当我们把那些“战利品”拿回兵器配备店的时候,当值的伴计看向我们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两个拾荒的乞丐。

  “那些……破烂,请容许我用那个词来描述,你们竟然也拿来我那里卖?”

  “我们晓得那些不值钱,但你也看到了,对我们来说,拿到那些也不随便了,你就看着给两个吧。”我恳求着,就算明天回往也得要路费啊!

  店伙的眼睛对我们此刻如血池里捞出来一般的狼狈样子上往返端详了几圈,悄悄叹了口气,“六枚银币,不克不及再多了,行就拿走,不还价。”

  走出兵器店,我们掂着各自手里的三枚银币,相对苦笑。

  “往马车驿站睡一晚吧,期看他们不会把我们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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