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传淫秽图片,4名拥大专本科学历被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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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路因上传淫秽图片点击量25万余次冒犯刑律的案件。

    被告人罗某在担任北京某电信手艺有限公司无限互联网营业主管期间,指使部属杨某、袁某、丁某在本公司内通过手机wap营业传布淫秽图片,颠末判定,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9日共上传只要28张图片,但是点击率却高达25万余次。

    查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等以取利为目标,操纵互联网及挪动通信末端传布淫秽电子信息,且被点击数达25万次以上,其行为冒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取利为目标,造造、复造、出书、销售、传布淫秽物品之规定。

    值得存眷的是,本案的被告人均未超越30岁,且此中一名女性仅25岁,法令规定,情节特殊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充公财富等。

  为什么香港议论发的阿谁贴子不克不及回了??版主不克不及如许啊

  本人觉得十年实的判得太重了..几十张图片罢了,那些夺钱,伤人都反而没那么重

  本来法令是给政府如许用来对于人民的..

  杀一儆百?如许喊滥用法令

  图片是上到网上,他人是自愿往看的,不肯看就不要翻开网页啊..没人逼人往看

  都是成年人,看看那些艳照,底子就没什么影响,不要说看了就会做错事..

  据我认为法令实的一点也不公允..

  法令良多时候是有权有钱人地东西罢了..确实法令是阶级统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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