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争中兴起?!好像从合作中取胜?!从汗青人物的身上,我们看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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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成吉思汗。书名《绝对猛男:成吉思汗大传》。现代中国出书社出书。

  序言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那首传播在中国北方茫茫草原上的歌谣,既粗暴又豪宕,还十分古老。然而,它的保存才能其实过分于强劲,禁受了风霜的洗礼,以至超越了汗青;它既不夸饰也不衬着,仅仅用白描的笔束,让你哪怕置身于豪华的城区,一听到那首歌谣,面前千奇百怪的气象立即变幻,酿成了豪宕、蛮荒、苍凉、粗暴的草原。

  公元12世纪,在那小我烟奇怪、各处萧条,某些地段以至是鸟不拉屎的处所,竟然降生了一位征服横跨亚、欧两大洲(近五分之一个地球)的人物,他的勇猛善战、他的赫赫战功,他指导下的蒙古马队,为世人敬慕,代代传讼,无数人祟拜,也让他的仇敌心惊胆战。

  因为他,他的家族被世人冠以“黄金家族”的称号,在汗青学家眼中,他的代号是四个字:一代天骄。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许一位如斯伟大、如斯卓著、如斯胜利的人物,是若何从那片蛮荒的草地里走出来的呢?

  那段汗青的缘起该从成吉思汗的父辈说起。

  第一章 富二代的不幸遭遇

  1、老爸拦路劫色

  成吉思汗的父亲名喊也速该。蒙前人的名字欠好记,你就称他小也也行。小也长大成人之后,干起了蒙古勇士的职业。

  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或蒙古国,也有类似的职业,那些人天天的工做就是遛遛场子,摔摔跤,不单磨练了身体,还在角逐中博得荣光;在他们的四周,总少不了一群祟拜他们的粉丝。并且,无论走到那里,都没有小痞子敢来跟他们如许的人搅局。

  那岁首,那个职业就没有那么好日子过了。天天的工做,就是筹办兵戈,并且,不但单是筹办,过不了三五天,兵戈的事就找上你了。各个部落之间,不是我打你,就是你打他,归正没个歇的时候。他人放假,他的手里还得拎着刀子,筹办往砍人;他人回家过年,他仍是不得歇,筹办随时出征。那日子过的,差不多就是刀口上滚、马背上混。

  那位小也同志固然年纪不大,还没有成婚,却已经是身经百战,老有杀人的体味了。与他的同事差别的是,小也做战还特殊勇猛,被各人选举为蒙古部乞颜氏的军事领袖。(是的,相信你也重视到了“选举”那两个字,我没有用错词。阿谁时候当指导,不是凭关系走后门,完满是来硬的,谁的气力大,谁的胆子大,谁杀的仇敌多,各人就选举他当指导),

  值得骄傲一把的是,小也同志不久就有了一位标致的妻子。那女人,可是本地翁吉剌部的美女,名字喊诃额仑,又称月伦夫人。那位夫人,给小也生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相信你也猜出来了,此中的一个儿子,就是后来的成吉思汗。好了,如今说她的儿子还早,让他在后场筹办筹办,如今还轮不到那小子上场。

  得陆续说说我们的那位小也同志,他的那个标致的妻子,欠好意思,不是用明媒正娶的体例娶过来的,而是完全用暴力的体例夺过来的。不外,小也同志不单没有感应欠好意思,反而还为之骄傲和骄傲。当然,在草原上过生活,什么都讲究夺,骑着马结队到此外部落,往夺他人的工具,那就太一般了。夺个女人,关于汉子来说,在草原上,也属一般不外的事,以致成了其时本地的风俗。看到标致的女人,趁她还没有成婚,快速夺过来,酿成本身的妻子,想想看,那也是很愉快的事,只是,要晓得,夺他人的工具,那可没有什么好果子食,出格是在他人成婚的那全国手。不久他就要尝到那个弄法的痛苦了。不外,他如今正在兴奋,事实,夺正在穿戴嫁妆的花姑娘愈加让人刺激和兴奋。

  那天,小也同志单独人一在斡难河边的岸上放鹰捕猎,此日似乎命运不咋的,固然他有着鹰一样的眼睛,却没有找到一只小猎物,连只日常平凡也能看到天上飞的小鸟、草里钻的小兔子,今天也不知躲到那里往了。

  或许就象我们打牌一样,手气欠好老是输钱的话,桃花运不意却来到了。就在他为着猎物的事郁闷时,他发现,前方不远的处所,正有一部马车不紧不慢地赶过来。在那马车的边上,还有一个小伙子,骑着他的马儿紧紧地挨着马车赶路。

  那个骑马的小伙子喊赤列都,是四周的篾儿乞部的。今天是他成婚的好日子(遗憾的是,当他走到小也同志的跟前时,他的好日子很快就要完毕了)。

  他刚刚从翁吉剌部的斡勒忽家过来,车上坐的,恰是他新娶来的新娘诃额仑。

  新郎新娘那会儿正有说有笑,对将来的生活充满神驰。如许的一对新人儿,在无边的草地上那么放马小跑着,也实是浪漫无比,想想看,今天晚上可是新婚的生活,那味儿要多甜美有多甜美。

  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就在他们车轮碾过的草丛四周,一双老鹰一样的眼睛,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今天妆扮得十分标致的新娘子。

  小也同志看过的女人也很多,可是,唯独那一次,他历来没有看到过如斯美若天仙、如斯勾魂索魄的人儿。

  他恨不得立马就冲过往,一把把她夺过来,酿成本身的妻子。

  不外,那小也固然是勇士,满身有力量,那个时候思维还算是清醒的。他看了看那骑在马背上的赤列都,看那圆鼓鼓的身材,那粗壮的胳膊,必然也是个勇士。他勇于一小我带着新娘在草原上赶路,假设不是艺高人胆大,在那萧条的地带,那也是脑子进水了。

  小也不是傻子,他大白,凭他一小我的力量,如果一对一地肉搏,准是难分胜败,万一被那小子打败,岂不是空欢喜一场么。

  兵戈老有体味的小也,那时把他的做战体味用在那事上了。他立即翻身上马,飞也似地跑回家往,他要找上几个辅佐。假设能弄来十个勇士,个个手里举着刀,不把你弄死,也把你吓死。那就是打架的法例,人多就成势,势大就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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