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保险业已越来越为人 们所需要。那么它是缘何而来的呢?公元前2000多年前,地处欧亚要 冲的地中海东岸的一些地域,已成为工具方商业的交通要道,海上商业活 动频繁。但限于其时的消费力程度, 运载货物的船舶构造简陋,难于抵御海上暴风巨浪的冲击。因而,船舶遭 遇大风巨浪时,只要拋弃货物,减轻船舶的载重,才气保住船舶。为了减 轻货主的丧失,在其时的地中海航海 商人中,逐渐构成了一个配合遵守的 原则,即“一报酬寡,寡为一人”, 使往海中拋弃的货物能从其他得益的有关方面获得抵偿。那就是最后保险 的萌芽。那个原则于公元前916年为 罗地安海商法所吸收,并正式成文规 定。以后,那个保险办法被其他国度 所操纵,并得到不竭完美。后来,保险的项目从海上移到陆地,并进入了 社会的各个方面。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