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朝鲜族生育政策调整,新增加生三胎补助3万元
延边人大信息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朝鲜族除二胎补助5万元外,新增加生三胎补助3万元
关于公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生齿开展条例(草案修改稿)》收罗定见的通知 第四条 自治州鼓舞朝鲜族家庭生育第二胎,倡议生育第三胎。 第八条 自治州对生育第二胎和第三胎的朝鲜族家庭实行生育补助轨制。 对第二胎自生育月份起,每月补助一千元,共补助五十个月;对第三胎自生育月份起,每月补助一千元,共补助三十个月。 第二胎为多胞胎的,每个子女享受第二个子女补助待遇;第三胎为多胞胎的,每个子女享受第三个子女补助待遇。 第十条 生育第二胎、第三胎的朝鲜族家庭,还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原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稳定;
(二)第二胎、第三胎至十八周岁为行,就医在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协做医疗报销的根底上,进步百分之十的报销比例,其报销资金实行分级承担;
(三)关于就读朝鲜族班的免收学前三年保教费,在义务教诲段寄宿生食宿费、通俗高中统招生膏火和教材费与朝鲜族第一胎学生享受同等免费待遇,可在教诲附加费中列收;
(四)在申请创业贷款、申办工商执照、安设公益性岗位时,享受优先待遇。
第六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朝鲜族生育补助所需经费列进财务预算,次要用于搀扶朝鲜族生齿开展。
第七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成立朝鲜族生齿开展基金会,对峙公办民助,普遍发动国表里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
第二胎为多胞胎的,每个子女享受第二个子女补助待遇;第三胎为多胞胎的,每个子女享受第三个子女补助待遇。
第八条 自治州对生育第二胎和第三胎的朝鲜族家庭实行生育补助轨制。
对第二胎自生育月份起,每月补助一千元,共补助五十个月;对第三胎自生育月份起,每月补助一千元,共补助三十个月。
第九条 生育补助资金的发放以女方为主体,实行州、县(市)人民政府分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