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女 34周岁 潜江人嫁监利离婚后,户口属监利。身份证号码:421023197609210805,2010年7月5日在潜江和天门共4个伐柯人组队婚姻诈骗财帛28000元。
本人身份证341223198204084738 ,郑女大我6岁,在伐柯人介绍下相亲,郑女声称本身年龄27岁,回到家后,才发现郑女户口本离婚已34周岁了,
过有五天德律风里她表姐讲奶奶摔伤了,要回往看看奶奶,我跟郑一路回潜江看看奶奶,期间我在宾馆住了四五天,原因是成婚不到一个月不克不及走亲戚,声称奶奶在姑妈家疗养,奶奶摔伤一事我没有目睹证明
2010年7月19日晚上9点多,郑母亲打德律风过来说奶奶往世,要郑回往,7月20号我和妹妹送郑上火车,回往参与奶奶的凶事,之后俩天就没有了德律风,她母亲的德律风对峙到8月底也停机了,每次她妈妈都收吾:过俩天就回往了,回头我让郑给你打德律风,之类的话。
郑母亲手机号码:13872969290(8月底停机) 郑母亲邻人手机:13477535193(一般) 潜江伐柯人高某:15572866053(停机) 郑亲戚:15027340629(一般声称刚换的号码) 郑二哥:15027350690(停机)
因我父母亲年事已高,家庭经济不收,恳求各界人士存眷,搀扶帮助清查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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