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摄像师因身体不适坐在地上歇息了3次被解雇的动静,引起了人们的存眷。
据媒体报导,该摄像师刘某在一家电视购物公司工做,因为工做时需要长时间的站立,而患上了静脉曲张。在一次曲播中,因为他身体不适,有3次分开曲播间,坐地靠墙歇息被公司解雇。刘某认为本身没有明显渎职行为,于是一纸诉状将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外出期间不断与导播连结联络,并没有渎职行为,涉事公司系违法去除劳动合同,判决其付出补偿金15万元。公司不平上诉,但被法院驳回。
有人认为,假设员工只是因为身体不适略微歇息下,就要被解雇,那个理由也太牵强了。明眼人一看,很明显那就是有意为之,很可能是想裁人,但又不想付出补偿金,就是随意找个理由撵人。
有网友表达,公司的格局决定了能否能胜利,将来可以走多远。那种公司不应惯着,员工的诉乞降操做完全合理,但公司却丝毫没有情面味,用那种理由往解雇员工太牵强,也难怪员工会告状。他的安康出问题,觉得也是因为那份工做招致的,也算是工伤吧?
那是为公司勤奋付出所招致的,公司更应该对员工多加关心,持久如许无人道化治理和压榨劳动力的公司,一点情面味都没有,能有将来吗?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