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宏:二里头研究】二里头1号宫殿基址利用年代刍议
关于二里头遗址1号宫殿基址(以下简称“1号基址”)的年代,挖掘者在1974年初次公布的挖掘简报[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做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挖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以下简称《简报》)。]中推定为二里头文化第三期。尔后,那一揣度几成定论。近年,始有学者在全面系统地阐发相关素材的根底上,提出其应烧毁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早段与晚段之间的看点[ 杜金鹏:《二里头遗址宫殿建筑基址初步研究》,《考古学集刊》第16集,文物出书社,2005年。又见《偃师二里头遗址研究》,科学出书社,2005年。]。对1号基址年代的揣度,多与学者其时所持夏商王朝分界的看点相唤应,即一般把1号基址的烧毁,看做是王朝更替的一个重要标记。无论若何,1号基址的存在年代,关于切磋与二里头遗址和二里头文化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笔者拟就以往的原始素材做进一步的查抄,连系近年的有关新发现,提出本身对1号基址利用年代的熟悉。
一、挖掘者的分期计划及其改变
《简报》对1号基址的年代揣度是,“宫殿台基上面有二里头遗址四期的灰坑和墓葬,下面有二里头遗址二期的灰坑,上下地层关系清楚,那座宫殿建筑是二里头遗址三期的”。1999年出书的正式挖掘陈述《偃师二里头》[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挖掘陈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书社,1999年。以下简称《陈述》,文中仅阐明页码。]也有类似的表述:“第一号宫殿建筑基址的上面有二里头文化四期的灰坑,下面叠压着二里头文化二期的灰坑,宫殿基址里面包罗有二、三期之间的陶片,宫殿基址应属于二里头文化三期”(150~151页)。
上述年代揣度的看点大致一致,但均未明白区分建筑年代与利用年代。就建筑年代而言,那一揣度无疑是安妥的,但素材的交代仍嫌简单。研究者依据那些层位关系,只能得出大致的年代范畴,而无法确知其详尽的年代上下限。邹衡先生早年的表述更具有代表性:“那座巨型夯土台基的时代属于夏文化晚期第三、四段(即二里头文化第三、四期──引者注)之间,或属第三段”[ 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书社,1980年。]。
关于1号基址详尽的兴建与废毁年代的揣度,最早见于挖掘主持人赵芝荃先生在《简报》之后颁发于上世纪80年代的论文。“那座宫殿建于三期之初,利用于三期之际,开展到四期被毁,上面堆积着灰土坑、烧陶窑址、小型墓葬和散乱的人骨。一期之隔,竟有天渊之差,如不履历严重政治变更,似无可能”[ 赵芝荃:《论二里头遗址为夏代晚期都邑》,《华夏考古》1987年第2期。]。
在1号基址区域内,有一组重要的遗迹及其层位关系,能够使我们对基址的建造年代有更切当的领略。那就是墓葬62VM22及其与1号基址的关系。
M22“位于第V挖掘区T33D内”(124~125页),1号基址东南角以外。该墓系一座中型墓,墓中展墨砂,随葬铜铃、绿松石大扁珠、贝和陶器若干。那是1号基址区域内规格更高的一座墓葬。挖掘简报将其定为“晚期”即第三期[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挖掘队:《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挖掘简报》,《考古》1965年5期。],《陈述》则改定为二期。近来很多学者指出其应属三期(早段)[杜金鹏:《读〈偃师二里头〉》,《考古》2000年第8期。李志鹏:《二里头文化墓葬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陈国梁:《二里头文化铜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是安妥的。从1号基址平面图(图84)上看,该墓位于基址东南廊以外,似乎与基址没有间接的层位关系。《陈述》在介绍该墓时也未述及层位关系。经查对挖掘笔录,该墓为所在探方62VT33⑥层所叠压,而⑥层又为1号基址台基边沿夯土所压(台基基槽大于其上建筑遗迹的范畴)。笔录将T33⑥层定为“二里头三期之前期”,即三期早段[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做队素材。]。
由是可知,1号基址的建筑年代不早于T33⑥层和M22的年代即二里头文化三期早段,早不到三期初或二、三期之交。
在尔后的文章中,赵先生又对1号基址的废毁年代做了进一步论述:“二里头遗址做为夏代晚期都邑,其一号宫殿建造与利用的年代为二里头三期,其上堆积着二里头四期的灰土坑、小型墓葬、散乱的人骨和烧造陶器的窑址。一期之隔竟有天地之别,如不履历严重政治变革,实无可能,因而,能够把夏王朝的年代下限揣度为二里头三期之末”[ 赵芝荃:《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冈文化》,《庆贺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书社,1989年。]。“那座宫殿是经大火燃烧之后被烧毁的,年代在二里头文化三期、四期之间”[ 赵芝荃:《探索夏文化三十年》,《中国考古学论丛(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建所40年纪念)》,科学出书社,1993年。]。
我们重视到,那与挖掘者在挖掘之初的熟悉是有改变的。
关于1号基址之上二里头文化第四期遗存,《简报》中介绍到,“台基上面的灰坑和与之同期间的灰坑共有50多个。……时代都是二里头第四期的。位于台基中部的几个灰坑较大,填土较纯,形造特殊,有的里面还有人骨架。例如H80口部有三座墓葬,一座是躬身屈肢葬,两座是俯身葬。H108内有具俯身葬的人骨架和一具兽骨”。“台基上面发现墓葬10座,台基四面发现墓葬2座,共12座,时代属二里头遗址四期。台基上面墓葬的形造比力特殊,例如M55……。M60的泉台是浅圆坑,位置恰在殿堂南面西起第二檐柱的外面……。M62的人骨是在灰坑里面发现的……。M51位于台基的北部边沿处……。M59恰在南墙基内侧柱子洞之间……”。
由此可见,在挖掘之初,挖掘者是把上述第四期遗迹当做1号基址利用期间的遗存来对待的。形造和内涵特殊,位置区别通俗的灰坑、墓葬等,被用来阐释1号基址特殊的性量。如《陈述》第五章宫殿建筑基址部门的执笔者方酉生先生曾著文道:“M60和M59,无疑都是建筑宫殿时利用的‘奠定坑’,可见那座雄伟的建筑群,在其时绝不是通俗的民居,而应该是一座更高统治者国王施政的场合或祭奠祖先的宗庙”[ 方酉生:《偃师二里头遗址第三期遗存与桀都斟觅》,《考古》1995年第2期。]。那些被挖掘者确定为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遗迹,能否为1号基址始建时的“奠定坑”还能够议论,但上述推论至少能够阐明挖掘者是曾把那些遗迹与1号基址联络起来考虑的。
但在后来的《陈述》中,上述遗迹中的若干单元被回为二里头文化第三期(表2),做为1号基址的构成部门加以介绍。此中深坑H80未颁发遗物;M27、M52、M54、M55、M57等5座墓葬中无任何遗物发现,无法确定其详尽期别;H79、H83两口水井的始掘年代则仅为揣度(详后)。其他第四期遗存则均被肃清于1号基址之外,做为其废毁的标记。
《简报》与《陈述》的分期计划因何有如斯的改变,有目共睹。从研究史的角度看,那种改变与挖掘者夏商王朝分界看的改变——从二里头文化二、三期分定义改变为三、四期分定义——是同步的,从中能够窥知挖掘者研究构想的改变。在那里,1号基址在第四期的废毁,被做为王朝更替的一个最为重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