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长沙工做多年的大龄青年,在某小区有一套45平方的独身公寓。因父母及妹妹经常来住,想要买大一点的房子。那套房子没有厨房,没有客厅,没有煤气,就因为用地性量为室第而定性为我名下有一套室第,根据长沙的限购政策,我没成婚成家之前只能买一套住房。一套三无的独身公寓,让我失往了购置改进性住房的权力,那太不公允了。假设买房之时晓得会是如许的结局,我甘愿租房也不会买那房子的。我想把那套“室第”卖掉,因为太小又三无还占着稀有的购房目标置之不理,假设是一个随手可扔的工具,我实的想扔掉算了。
长沙市的指导们,可不成认为我们那群只要室第性量小公寓的青年考虑一下,给我们能够买套改进性住房的权力!!!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