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烈士墓,之前的287名烈士骸骨,是妥帖合埋,仍是锉骨扬灰?

4个月前 (11-29 04:23)阅读3回复0
zaib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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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我感受:

  其实此次的“补葺”,能明白追查的次要是野蛮施工与未批准,当然,还有政治影响。

  固然指导责任是毫无疑问的,考虑到大的社会与官场布景,我觉得在已经将75%的公墓用地转化为贸易墓地的情状下,在据说还有11亩已经被批准转为贸易墓地但目前闲置的地盘[假设此说法为实]的情状下,我觉得可能此次园区主管的“补葺”说法,并不是完全虚构。

  他们可能有借机部门蚕食的设法,但一会儿将靠近纪念碑的一整片都转为贸易用地,情理和官场潜规则而言,不会那么夸饰。

  但问题的核心,在于之前那287名烈士的骸骨。

  目前的说法,是以万人坑的形式“集体迁葬”并在上面立了纪念副碑。

  如今要追查的,就是迁葬的形式和烈士骸骨的待遇

  假设烈士是火化的,据说287具骨灰盒“叠加”式埋葬?能否有庇护性泉台和架子?迁葬时是把骨灰盒妥帖安顿在专门的多层防水收架上和安稳泉台中以制止损毁,仍是马马虎虎就把若干骨灰盒叠放在一个箱子里,再把那些大箱子叠放在泉台里?或者只是挖一个坑,把骨灰盒一层层填土掩埋?不成能把骨灰盒都打坏了,然后287人的骨灰随意倒在一个坑里填上就完事吧?

  考虑到1800个已开发贸易泉台的收进[3000万以上],我觉得“迁葬时是把骨灰盒妥帖安顿在专门的多层防水收架上和安稳泉台中以制止损毁”那种可能是更大的。

  以报导的情状来看,似乎烈士更可能是未火花而以棺木形式土葬的,假设是那种形式的话,我觉得问题就很大了,287具棺木叠加安葬在一个或一组泉台里?考虑到上面应该还有繁重的大型“副碑”和从属的平台栏杆,以及集体活动时承担大量祭奠者的需要,那个土木构造体积大,强度要求也大,工程开收可是不小。以“每年拨款97万元”的情状而言,如斯“妥帖”安设的可能是比力小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那些负责公墓庇护的人,不会是在挖开泉台之后,又开了棺木,挖个大坑,然后把287具骸骨就那么随意丢在一路填土埋了吧?任何共产党官员应该都不成能有胆子用那种集体杀俘后造万人坑的形式处置烈士骸骨吧?事实他们本色就是守墓人?

  我觉得情状不会那么恶劣,应该是造一个类似病院承平间的多层抽屉式棺材构造,在挖开原泉台并翻开本来棺木后,将骸骨每人放在一个类似承平间的抽屉--火柴盒式样的小型新棺材里?

  如许的话,287具骸骨的新棺木,也许几十万就差不多了?

  如许的话,其时园区的指导,固然仍是有政治责任,但应该算是“合情合理地加以弥补了”。

  但假设是残杀后万人坑式的处置,那就无论若何说不外往了,但我觉得他们应该不会那么脑残,事实太说不外往了,上面规划的时候都那么轻率,那详细施工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有一点点类似此次补葺的“野蛮施工”的话,那些烈士骸骨的待遇就不会比鞭尸戮尸或锉骨扬灰好几

  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那287名烈士的骸骨,到底是怎么处置的。

  其实我觉得那帮官员很愚笨,为什么不迁葬呢?随意迁葬到哪个地价低廉的荒郊野外之地,政治上也不会那么被动啊?能爬到那种位置上的官员,怎么会那么点政治灵敏性都没有?15年3000万或更多,那不是小钱,但就整个洛阳市,或对公墓园区在洛阳的上级主管部分[民政部]而言,也不克不及算什么很了不得的大钱了,园区指导或答应能是利令智昏,15年里民政局的若干个指导团体里就没有大白人?政治风险太大了,如果碰着不巧的大情况,整个洛阳市的市级指导班子都要被连累进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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