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司法局主管指导:你局把桐乡市公证处当小金库,为此你是什么阐明?(转载)
桐乡市原主管指导莫老局长,你从1999年7月至2011年下半年任桐乡市司法局局长,撑持全面工做,主管财政等。是在你的指导下,桐乡市公证处的正式员工,九年里大发横财。
今天老树说你局把桐乡市公证处当小金库,也有事实根据。据桐乡市审计局2011年8月24陈述:2010年,桐乡市司法局司法行政法令办事中心房屋拆修款44.13万元、购买办公家具2.77万元,购买健身器材2.17万元,合计49.07万元,在其部属单元市公证处列收。此中购买的家具和健身器材未记进固定资产账。2010年你局动用小金库49.07万元,那2009年、2008年、2007年。。。。。各动用了几呢?请老局长大人来说说!
还有,你把本身局里本该上缴市财务的收进没有上交,又是怎么回事?审计陈述中说:市司法局文昌路22号店面出租房8间及司法培训楼部门空余面积24间(固定资产记进司法行政帐)。2008年至2010年房租收进合计22.26万------未按规定上缴市财务。良多年来,司法局类似还有几收进未上交市财务的。请老局长大人给说个大白,为什么会不按规定干事?你做为司法局的指导,就没有法令律例看念吗?
上梁不正下梁歪。此次,市公证处事务发作后,老局长在浩瀚记者面前为公证处指导辩解的时候,老树就在心里说:下次就请老局长答复我上面两个问题。也许更能阐明公证处指导为什么会如斯明火执仗了。
莫老局长,你是个汉子吧,我那两个问题,又多是财务问题,是你主管财务,应该是你亲身往返答了。万万不要再让个女人来替你答复了。是汉子,要有担任!不要搞得整个司法局里没有了汉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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