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房地产治理部不法截留占用教人员工数亿元购房款成立“小金库”的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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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搀扶帮助父母申领房产证的过程中,发现浙大房地产治理部以下违法事实:

浙江大学房地产治理部不法截留占用教人员工数亿元购房款成立“小金库”的情状

   我父亲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传授,2004年按有关规定向浙大房地产治理部申请新建住房,同年5月24日,浙大房地产治理部收回我父亲原住房三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地盘利用证、房屋契证),同时收取了13余万元房款后,交付浙大求是村95平方米新房一套,于是我父亲进住此房。但是我父亲购房进住三年半曲至2007年11月22日往世,浙大不断以房屋未经综合验收为由未将房屋“三证”发放给我父亲本人。2008年6月浙大房地产治理部则以我父亲往世为由告知不克不及发放“三证”。

   我们即走访浙江省曲房改办征询有关房产政策得知:新房没经综合验收不影响领证的申报,即浙大房地产治理部门房后,应当立即向省曲房改办打点预先申报领房产“三证”的手续,待新房综合验收后,省曲房改办能够根据申报的当事人及其材料内容,发放房产“三证”。 我父亲得房进住后,只要浙大房地产治理部按规定向省曲房改办履行了领证的预申报手续,期间我父亲即便亡故仍然能够领取新房“三证”。

   为什么浙大房地产治理部不向省曲房改办履行预申报手续?目标就是浙大房地产治理部为了截留并占用进住户的购房款成立小金库挪做他用。假设预申报后,进住户的购房款必需一并向省曲房改办移交。

   由此发现浙大房地产治理部不向省曲房改办履行预申报手续背后存在两大问题:

   一、长时间、大范畴不法占用教人员工购房款数额浩荡。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浙大玉泉校区和紫金港校区涉及上述被不法截留占用购房款的住户就有浙大求是村小区的18幢、29幢、30幢、31幢、32幢、37幢、38幢、40幢、41幢、48幢、54幢、55幢、56幢,紫金文苑小区、港湾家园小区共计约3773户,而占用每户金额少则3万元,多至30万元不等,守旧预算约在3亿元以上,不法截留购房款的此中两个账户为:1、户名:浙江大学,开户银行:工行浙大分理处,账号:120202460901441****;2、户名:浙大房地产经费专户,开户银行:工行浙大分理处,账号:120202461990468****。被截留占用的购房款时间长的至今已有5年之久,如浙大求是村40幢、41幢。

   二、不法占用钱款,成立“小金库”。

  1、浙大房地产治理部不法截留占用教人员工购房款成立“小金库”,严峻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29号文关于清理查抄“小金库”的规定;

  2、同时如斯浩荡数额的购房款被持久占用所产生的孳息也被浙江大学房地产治理部不法侵吞,又是一个构成“小金库”的重要资金来源。例如目前已经打点出房产三证的浙大求是村18幢、32幢、54幢的住户,他们被不法截留占用了将近3年的购房款产生的孳息均未获得浙大房地产治理部的返还;

  3、别的,浙大房地产治理部违法出卖属于公摊面积,每幢住户配合共有的底楼封锁间当车库卖,所得钱款也是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例如:浙大求是村40幢的12个封锁间、38幢的16个封锁间、55幢的16个封锁间、56幢12个封锁间,每个封锁间出卖价格为18至20万元不等,共计约18*56=1008万元。

  浙大房地产治理部的“小金库”在浙江大学已成为一个公开的奥秘。寡所周知,“小金库”是一个单元繁殖陈旧迂腐的温床,为此党和政府三令五申强调取缔单元“小金库”,而浙大房地产治理部所设“小金库”的巨额钱款往向更是值得深究,应当引起有关部分高度重视。

   综上所述,浙江大学房地产治理部持久不法截留占用教人员工购房款数额浩荡,严峻进犯了广阔教人员工的利益,性量严峻,应当追查间接指导的责任;所建“小金库”严峻违背国度财经治理规定,应当予以取缔;“小金库”能否存在陈旧迂腐问题应当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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