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扒了女人的“房子”,给穷小子们挖了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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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扒了女人的“房子”,给穷小子们挖了个“坑”

  近日,更高法院正式发布并施行了经第三次司法阐明后的新《婚姻法》。新法一经问世,便立时引起强烈反应,并快速构成两大反响判然不同的阵营:一派喜形于色、驰驱相告,可算是“欢唤派”;另一派则声色俱厉、骂声四起,堪称“声讨派”。两派逆来顺受的焦点,都落在了当下社会成婚必不成少的“房子”上面,据说新《婚姻法》对此做出了偏向男性的规定:房子假设是父母出资买的,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回谁;若是婚前贷款买的,谁首付,房子产权回谁。

  因为,在国内男婚女嫁的过程中,男方凡是都是住房的次要承办者,在买房子时,往往要承担大头。所以,单抠字眼,新《婚姻法》的如斯法条,无异于扒掉了已婚女人以前合法享有的半套家庭房产,却给汉子展就了在婚姻上能够随意驰骋的金光大道。当然,面临新《婚姻法》产生的盈利,有钱有权的款爷官爷们,绝对是不屑一顾的,他们金碧灿烂、光景无限的婚姻王国,已被现有体系体例和社会风气打造得安如盘石,法文再怎么改,也难损它分毫。因而,“欢唤派”的堡垒中,以一些没钱没势的穷小子为主;而“声讨派”的大营内,则多是些正为此哭天抹泪、义愤填膺的“娘子军” 。

  实是如许吗?看外表,汉子是占了大廉价,女人则食了大亏,实则否则。若透过表象看到本色,就不难看到,新《婚姻法》的施行,虽在某种意义上,扒了女人的“房子”,可随之在穷小子脚下闪现的通途,虽外表上色彩斑斓、煞是都雅,却不由得踩,不踩还好,一踩就会踩出个里面荆棘密布的深坑。能够毫不夸饰地讲,新《婚姻法》的发布,非但没给那批正在手舞足蹈、眉飞色舞的穷小子们带来什么福音,反倒给他们挖了个深不成测的“坑”。

  寡所周知,现代法理的一个根本原则,是尽可能的庇护弱者、按捺强者,如许才好造造一种较公允、公允的法令次序,制止呈现弱肉强食的强权世界。关于《婚姻法》来说,亦是如斯。那么,从婚姻的角度看,谁是实正的弱者呢?有人说,是弱不由风的女人。非也,看体力,女人是弱,可若看在婚姻中饰演的角色,女人其实不弱,比她弱的大有人在,就是那些除了牵强能挣钱食饭的身体(劳动力)本钱外、几尽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们。此外不看,就看择偶,女人就要比穷小子强得多。在汉子比女人多出三四万万的国情况势下,女人再弱,只要闭上眼睛摸,总能摸着一个男的养家糊口;而男的呢,就算都完全按一夫一妻的配上,也得有几万万,要打一辈子光棍,而在当今一切向钱看的社会现实面前,那些光棍只可能是穷小子。

  在原有《婚姻法》的法统下,穷小子们虽在婚姻世界里,属于弱式群体,但有他们父母历尽艰辛、竭尽所能的搀扶,仍是能靠二老的血本买下间陋室,如许他们的地位,也会响应变得强势些,从而在婚姻上增加点抉择的主动权与胜利的机率。事实有个遮风挡雨的房子,那关于一般的女性,仍是有点诱惑力的,穷小子在抉择成婚对象时,也会因而多了些挑选的余地。可新《婚姻法》一公布,穷小子好不随便到手的房子,只因是父母省食俭用攒下来的,其先前的吸引力立即丧失殆尽。世俗女性原来就对穷小子不怎么搭理,可能只是看中了他家能给本身赚来一半产权的房子,又一时找不着更丰裕的,才不得已委屈下嫁,现在一看,那房子,本身只要暂住权,连半点所有权都没有,随时都可能被扫地出门,一点利益都得不到,那还嫁他干什么,把嘴一撇,登时对觊觎本身的穷小子怒吼开了:想娶姑奶奶,就凭你那穷酸样,没门!贫民原先还相对弱式的地位,在新《婚姻法》的春风浩大下,转瞬就被吹得根深蒂固、万难摆荡,娶媳妇的难度可将倍增啊,想娶个一般的女人,可比登天还难啊。

  更可怕的是,新《婚姻法》如斯一变更,将极可能把女性仅剩的做人底线,变得荡然无存。世风日下、物欲横流的社会大潮,已把本来温存贤淑的东方女性冲激得面孔大变,几乎成了全身上下每个细胞都放射着私心杂念的肉欲动物,其一落千丈的速度之快,连同样坠进欲看深潭的汉子,都为之惊唤。虽然如许,女人们在老《婚姻法》等法令呵护与剩余传统道德屏风的造约下,良知尚未丧尽,为人的底线犹在,如许才在必然水平上,包管了国人婚姻的根本不变,减缓了整个国度滑向禽兽社会的势头。可一有了新《婚姻法》,没了房产权那道女性最重视的庇护绳的护卫,很可能会将女人对婚姻生活的美妙念头隔绝得干清洁净,继而让她脾气巨变,彻底撕掉罩在面上那缕温情脉脉、羞羞答答的面纱,摇身一酿成疯狂庇护自我的情欲怪兽。法令都不庇护女人了,那女人只能本身拿起兵器,保卫本身了。为了免去后顾之忧,给本身保留小我老珠黄后的安身之地,女性们会空前地势利,她们会无所顾忌地一头扎进钱眼里,眼中将每时每刻地盯着有富贵阶层的一举一动,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投怀送抱,尽一切可能地讨取他们的欢心,以便从他们牙缝里捞取点残渣。为此,什么贞洁、脸面,通盘都一钱不值,为了日后的安生,能挣到钱,别说当小三,当性奴,都责无旁贷。实到那时,想找个略微有点廉耻的女人,都可能成为异想天开的梦想。

  没什么出错,比女人的出错,更令人不冷而栗。因为,一个女人的出错,会垂手可得招致四周一群汉子的出错,曲至形成下一代的出错。而女性的出错一旦摆布了社会大势,那再歌舞升平的盛世,也会在数年之内,以一日千里的神速,出错成禽兽也看而却步的渊薮。到了那一天,穷小子无疑将是更大的伤痛者,他将失往对圆满婚姻的指看,社会上稍有点姿色、青春的女人,都已尽数投进钱权阶层的怀抱,底子不给他一丝染指的可能。退一步讲,即便穷小子退而求其次,随意找个差的,迁就着过,可嫁给他的女人因不具备丝毫的房产权,在家中现实上只算个借居客,那汉子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旅居在他们屋檐下的女人当贤妻良母呢。良母或有可能,贤妻是千万不克不及了。从女人嫁进贫民家那天起,她们可能就不能不饰演卧底的角色,新《婚姻法》既然连方寸之地,都不给她们了,家里最重要的财富,都没她们份了,她们也实在没需要再为那个只要暂住权的家,操心吃力的忙里忙外了。女人们生活的重点,在赐顾帮衬好孩子之外,可能就是算计她身边的丈夫,每时每刻地从汉子腰包里抠出每一厘钱,将是她们的不贰设法。含辛茹苦找了一个女人,却是个天天躲心眼、夜夜貌合神离的克格勃,穷小子可有不尽的苦日子,可过了。那也不克不及怪女人,还不是新《婚姻法》给逼的,她要不如许,也没法活呀。

  瞧着还在为新《婚姻法》兴高摘烈、感恩涕零的穷小子,就来气,实是群傻得透腔的穷棒子,人家明明给他挖个“坑”,他竟乐不成收地往里跳,既穷又傻,委实病入膏肓也,以后就等着哭往吧。就怕到那天,连哭都没时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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