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许的工商行政人员该杀吗???

3个月前 (11-28 22:33)阅读3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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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今天晚上闲来无事,翻开电视看了一会儿,因为没有什么特殊钟意的节目,所以就一个台一个台地切换着,地道浮光掠影。在看完央视十台的“秘境逃踪——魔咒怪石阵”后,我来到了东方卫视,其时东方卫视正好在放一个访谈录形式的节目——律师论点,于是我就静下心来看了一会儿,大致弄大白了故事的原委。

  话说有一个杀猪卖肉的屠夫,某一天他驾着农用车载着一车“擅自宰杀”的猪往集市标的目的行驶,在靠近集市的处所碰着了四个工商行政治理人员,该屠夫没有任何言语,停下车拔出杀猪刀冲上往就戳死一个,挑伤一个,形成了一死一伤的严峻后果。后来,在寡目睽睽下驾车逃走。最末,该屠夫在律师的伴同下来到了公安机关“投案”(重视:是“投案”而不是“投案自首”)。以上是公诉机关的公诉书的大致内容,并且公诉机关为了证明该屠夫的功行,找来了若干旁看者来证明他的“该屠夫没有任何言语,停下车拔出杀猪刀冲上往就戳死一个,挑伤一个”的功行。

  但是,屠夫的代言律师却有与公诉机关差别的看点:

  1、“投案自首”应该得到必定,而不是仅仅的“投案”。因为根据审问笔录,能够清晰地发现,该屠夫诚恳地交待了本身的功行,除了一些细节与公诉书有出进。那一点间接影响着法官的判决,所以也是案件一起头争论的焦点;

  2、屠夫的做案动机是什么?那一点在公诉书上没有任何的交待言语,那是不是实的如该公诉书所说的“没有任何言语”就上往捅人呢

  ?但是根据许多旁看者的证词,那位屠夫有侵占、误伤的可能。许多旁看者证明,其时四个工商人员远远地迎面走来,此中一人手上还拿着一根橡胶棒,他们拦下屠夫的农用车,一人立即上往拿起农用车的柴油机摇把(一根很长的钢棍),在屠夫的言语阻遏下,四人立即上往围攻屠夫,并用橡胶棒与钢棍狠狠地进攻屠夫。在万般无法下,该屠夫拔出杀猪刀奋力对抗,无意中刺中了二个工商人员,招致了严峻的法令后果。

  二○○四年十一月下旬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屠夫一审被判死刑。不外,法院认可了屠夫的“投案自首”情节,但是却没有摘用“从轻原则”来判决。那是一个挖苦,关于屠夫而言,假设他早晓得投案自首后还会被判死刑的话,那他倒不如逃之夭夭了;关于被节目组摘访的许多法令界人士而言,是他们的一个疑问;关于屠夫的代言人而言,那是一个失败;最重要的是,关于那四个工商人员与他们的家属而言,那是他们期看看到的成果。目前此案正在上诉处置中。

  下面我说一下小我的观点。

  我觉得公诉书说得确实破绽百出,我不敢必定查察机关收受了工商机关的行贿,但是根据中国当今官场下的暗中陈旧迂腐现实来看,至少查察机关与法院都有同样的目标——把屠夫置于死地。有了如许的基调后,要想找出“足够”的理由来把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布衣苍生判处死刑,关于那些GSD而言,绝对是拿手好戏。

  屠夫绝对不会像公诉书所说的那样往主动地进攻那四个大爷,因为他不敢那么做。那四个大爷日常平凡必然是做威做福惯了,见到了违法违规的屠夫,就像是见到了沙包袋,想活动活动筋骨,或者搞点儿烟酒钱。那绝对不是我的臆断,在日常生活中如许的例子见得太多太多了。没有办法呀,谁喊他是大爷呢。

  我通俗极不喜欢暴力,见不得血腥,但是希罕的是,死了一个工商人员,我一点也没有感应有什么不当,反而为屠夫感应不值。

  因为时间严重,那篇贴子是信手涂鸦,趁热打铁,没有认真地琢磨文句,列位看官请见谅。那是我的童贞贴耶。

  你们有谁能告诉我,中国如今如许的社会,事实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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