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与四个丈夫和六个子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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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7日晚7点多,无锡新区梅村一路口发作一路交通变乱,驾驶通俗客车的赵某与驾驶三轮车的姜兰相碰,以致姜兰不治身亡。那本是一路简单的交通变乱补偿案件,然而,那场车祸却牵出了一个女人与四个丈夫、六个子女的故事。

    他们都自称是死者的丈夫

    2008年11月,发作在无锡梅村的一场车祸夺往了来锡打工人员姜兰的生命。姜兰的丈夫刘某及其三个子女遂将闯祸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人身损害补偿。

    然而,当无锡高新区法院承办法官郁卿峰前去交警部分领会该案的相关情状时,却不测被告知“姜兰的家庭情状很冗杂!”

    公然,几天后,一名姓程的女子来到高新区法院,自称是死者姜兰的女儿。有意思的是,她却其实不熟悉姜兰的丈夫刘某,更没见过母亲的别的三个子女!更有意思的是,又有一名梁姓女子特地从福建赶至无锡,也称是姜兰的女儿。而同在无锡打工的须眉蒋某更称,姜兰是本身已经成婚8年的老婆。那事实是怎么回事呢?

    她生前有过四任丈夫和六名子女

    颠末查询拜访,法官发现,52岁的姜兰本来是四川的一名农人,1977年与本地村民程某成婚,并生有一子一女。1980年,姜兰被拐骗到福建,与本地人梁某成婚,生有一女。1983年姜兰离家出走,又在福建与本地人刘某成婚,又生有二子一女。2000年,姜某再次离家出走,来到无锡,与打工人员蒋某以夫妻名义配合生活了8年。

    从未办过离婚手续,却先后有四任丈夫,六名子女,事实谁才是姜兰合法的丈夫,六名子女都是她的孩子吗?

    法院承认首任为其“合法丈夫”

    法官通知了姜兰的历任丈夫,要求他们供给证据,证明其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成果没有一人拿得出成婚证。远在四川的第一任丈夫程某称,其时办过成婚证如今找不到了。但他供给了本地派出所、村委出具的婚姻证明,而第三任丈夫刘某则拿出了自家的户口簿,证明姜兰以老婆的身份,将户口迁到刘某家中。

    第二任丈夫梁某虽过去世,但其女儿称,母亲姜兰和父亲按本地风俗办过成婚仪式。第四任丈夫蒋某也表达,那八年里,两边不断是以夫妻名义栖身生活的。

    因为谁也没有证据证明程某与姜兰已经离婚,法院最末认定程某是姜兰的合法丈夫。程某之后的梁某、刘某、蒋某与姜兰固然契合事实婚姻的要件,但因为姜兰与程某的合法婚姻关系并没有去除,因而后面的三次婚姻均为无效。

    首任丈夫和所有子女被确认为“原告主体”

    固然六名子女都自称是姜兰的亲生孩子,但没有一人能够出具出生证明和其他证明素材。而且因为姜兰的尸体已经火化,无法停止DNA比对,没有间接证据能够证明姜兰与那六名子女的血亲关系。但有意思的是,那六人竟然互相认可了相互的存在。

    姜兰的女儿程莉本年31岁,她告诉记者:“我对妈妈没有一点印象了,她在生下我一年多就被人拐骗到福建,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她。听我外婆说,妈妈和娘家联络过,她似乎在福建也有了家,生了孩子,详细的情状不太清晰。”

    姜兰的另一女儿刘玲也称,听家里人说过妈妈以前的事,但她历来没回往看过他们。

    姜兰的六名子女都要加进到原告的行列中,被告方闯祸者和保险公司能愿意吗?法官郁卿峰告诉记者,因为姜兰的六个子女都已成年,补偿费用不包罗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费,原告人数的改变其实不增加被告方的经济承担,因而被告方也承认了六名子女的原告主体资格。

    同时,法院逃加首任丈夫程某做为原告参与诉讼,而第三任丈夫刘某则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主动退出了诉讼。

    法令界人士称,我国婚姻法明白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造,但像姜兰如许的情状,固然已婚,却仍与别人以夫妻名义配合生活,有些人以至在没有打点离婚手续的情状下,又与别人注销成婚,那现实上已经构成重婚功。此外,无论能否婚生子女,都应当在孩子的出生证明上填写父母两边的姓名,那对认定孩子与父母间的血缘关系将是一个有力的根据。

    目前,该案正在陆续审理之中,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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