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屠夫生活生计(请勿骂我BT)

3个月前 (11-28 10:20)阅读3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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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今天,儿子结对子帮助的孩子从金寨带来两只鸡,活的,用一只纸箱拆着,孩子的父亲说,假设不杀掉,怕夜里就会死掉。那大晚上的,到哪往找杀鸡的?

  我袖子一卷,再当一次屠夫吧。

  不敢看却又猎奇的儿子从捂着的眼缝里看见我利索地割、烫、褪毛,还详尽地把鸡肫剖开,剥下里面的鸡内金,用崇敬地口气喊我“屠夫”。

  他是不晓得的,他爹,也就是我,确实有过一段“屠夫”生活生计。

  上个世纪80年代初,物量照旧贫乏,我所在的皖北农村,尚未从三年天然灾害的暗影中走出,加上生齿多,粮食不断捉襟见肘,似乎不断到14岁,早饭和晚饭就是煮一锅山芋,就着母亲淹的萝卜,只要过年过节,或者家里来人,才气等客人走后在剩菜里捞出几块肥肉,我不断胖不起来,就是因为胃欠好,而胃欠好的次要原因,可能就是那时山芋食得太多。那时,父亲在供销社上班,全家借住在供销社本来的收买站里,那是一所老的宅院,前面三间,是本来的门市部,后面是个院子,院子靠北,一排四间仓库。印象最深的,是睡觉时,仓库墙上写着的“深挖洞、广积粮”大红毛笔字。

  因为弟兄6个,食饭的嘴太多,而干活的手太少,父亲受人启发,养起了长毛兔。阜阳有个插花镇,因为靠近铁路,那里的人便做起了收买兔毛的生意。他们游走在皖北平原,收买的同时,也在诱惑着农人丰裕的梦想。

  从10只长毛兔起头,渐渐地,我家竟然成了镇(那时喊公社)里屈指可数的养殖户。父亲把我们兄弟几个赶到两间仓库往住,其他的两间加上一间门市部,全数成了兔圈。父亲手很巧,他会用木头钉成方形的笼子,然后用竹篾扎起来,底下用砖块一垫,兔子们就在笼子里缩着了。

  天天放了早学,我都要用扫帚把笼子下面的兔粪扫除清洁,再撒上生石灰。然后,提着荆条筐往地里薅草。回来,才气食饭。

  那时,镇里刚刚通上电,电压很不稳,隔三差五地停电。几乎天天晚上,一家人都要在煤油灯下剪兔毛。一小我先捉住兔子的耳朵,另一只手用剪刀从兔子的背部起头剪起,割麦子一样,先剪出一条壕沟,然后向外拓展,很快,痴肥而雪白的兔子酿成粉红,瘦骨嶙峋的,兔毛在边上蓬松地堆着,象手上盛开的云。比及背部全数剪好,兔子象穿了毡靴的北极人,傻楞楞地在桌子上发愣。

  那时就需要另一小我来帮手,按住兔子的四条腿和耳朵,剪兔毛的人一一把兔子腿上的毛剪下,因为比力短,所以,不克不及和背部的毛放在一路,需要零丁放在纸箱里。昏黄的灯下,剪刀洪亮而沙沙地响着,时而闻声兔子挣扎时爪子在桌上划动的声音,下雨一般。几乎没有人说话,荧白的兔毛越积越高,皖北的夜晚,天堂一样地氤氲着,蒙胧着。昂首,堂屋后墙上的伟人像慈祥地浅笑着,平静而温馨。那是我儿时最浪漫的回忆。

  最多的时候,家里养了近500只兔子。剪兔毛和割青草就成了让人厌恶的功课,萎燥而机械。最次要的,是四周养兔子的人越来越多,收买兔毛的人乘隙压价,有时连成本都裹不住,养了那么多兔子,收益却很小。

  比及后来,兔子成了负担。一味地赔本,摆在我们家的独一抉择就是,处置掉。

  虽然食物匮乏,老家人却不怎么是兔子肉,所以,拿到街上往卖是没有市场的。并且,家养的兔子肉油多肉松,口感极差,还有股说不出的腥味,非红烧而不克不及食也。

  几个哥哥都往队伍当兵了,父亲便交给我一个荣耀的使命,就是天天早上杀一只兔子。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胆子比力大吧,村北有块地,喊枕头地,村夫都说那里很“紧”,经常有“鬼”呈现,白日也必需几小我结伴才敢往那里。据说,有全国午我一小我割草时曾经在那里出没。但那件事,我至今都任何印象,却清晰地记得那块地确实是阴沉森的,高耸的土包上,一棵碧绿的大柳树立在塘边,塘里的水始末没干涸过,炎天都冒着凉气。

  杀兔子是件细活,不克不及用刀,也不克不及在地上摔。更好的办法是倒拎着兔子后腿,用另一只手指并拢成刀状,使劲砍向兔子的耳根。大约三“刀”之后,兔子宁静地死往。

  我如今经常失眠,有时就在夜里觅思事实是谁创造的那种杀法。不见任何血腥,却充满着非人的残酷。不幸的是,少年常河就是阿谁残酷的凶手。

  我那时已经展现出过人的聪明,从第一只兔子起头,我就无师自通地借鉴了屠夫杀羊的办法,并首创了“常氏剥兔法”:用一根细的尼龙绳子,从兔子牺牲时咬紧的上下牙之间穿过,系在门环上。用一柄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尖刀,沿着兔子嘴的外形,把兔子的皮割成四个裂口,刀在皮肉之间扭转,兔子的头就成了光溜溜的嫩红,龇牙咧嘴地吊着。那时,就不需再用刀,双手挠住兔皮,使劲向下拉,到兔子的腿部,需用刀从腕部砍断,然后一折,一块完全的兔皮就剥了下来,再往墙上一钉,乌龟一样趴在屋檐下了。

  剩下的工做,就是清理兔子的内脏,那活和清理牛羊的内脏大同小异,兔子虽小,也是五脏俱全的。

  等母亲把兔肉烧好,我已经在上学的路上,肚子里咕咕地喊着,嘴里却哼着愉快的歌谣,假设我没记错,应该是《闪闪的红星》主题歌吧。

  如许的日子持续了一年有余,比及家里的墙上贴满兔皮的时候,我已经考上了高中,需要到另一个县城往读书。

  开学的时候,天已经凉了,父亲把墙上的兔皮逐个摘下,卖给村西头的硝皮厂,然后用那些钱给我买了件黑色夹克,也是皮的,只不外是人造皮,它有个好听的名字,“人造革”。高中三年,我就穿戴那件皮衣渡过了严冷。

  读高中的阿谁县城有一道闻名的小食,喊“小跑肉”,出格是冬天,特殊夺手。但我一次没有食过,以至没有正眼看过。没有钱买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小跑肉”其实就是卤出来的野兔,因为用了硝,颜色呈暗红色,一个个排得整整洁齐,在小摊的橱屉里躺着,泛着油红的光。

  春节的时候,一个高中同窗来,带来两只“小跑肉”,他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扔进了垃圾桶。因为,那时,就我一小我在家,有些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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