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那岁首写做是最普遍的职业,是人是鬼都能顶个做家名号。
如今的收集言情小说越来越低俗!~(我小我观点,不要拿来议论,也不要拍砖。)
我有次上过一位小说“做家”博客,里面满是溢美之词,竟然没有反对之声,我尝尝写了几句,没想到立即被删掉了。再写在删。我才茅塞顿开。固然生气,却也迫不得已。
我曾记得我小时候,10岁吧,起头看言情小说,第一本小说名字忘了,只记得是个悲剧,从此我对悲剧小说特有觉得。
那部小说写的似乎一个女的跑到对头做卧底,后来爱上了敌人的儿子。女猪脚的弟弟似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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