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4月底在婺源县新时代手机城(书乡路)以1380元的价格购得朵唯手机一部,自购机后不敷一个月便起头呈现了触屏不灵、通话量量时断时续等一系列的量量问题,2013年1月手机主动关机后无法开机,至今不断无法利用。 我于2013年1月中旬找到东家要求根据购机条目1年内予以保修,东家其时认可能够保修,并当场拆机,许诺在2012年阴历春节之前包管完成补缀。十多天后(腊月26摆布)我接到一个自称维修人员打来德律风,说手机进液,不克不及保修。我对此情状提出异议:1、我的手机一般利用过程中没有报酬进液,假设如维修人员所称,手机在雨天利用、炎天利用都能够招致进液,那那种情状下的进液,因属于产物设想量量的缺陷,不属于消费者利用不妥,由此产生的量量问题,厂家应该予以免费维修;2、我的手机当场东家拆开没有发现进液,为什么10多天后才发现进液?(紫阳工商所认为是经销商其时没查看认真。请问专业人士会连那种最根本的免责问题都忽略了吗?请问紫阳所职责是庇护消费者的权益,仍是在帮经销商找遁词?!)3、东家认为他只是经销商,消费商不管什么原因进液都不维修,经销商没有维修的义务。但做为消费者我不成能间接找消费商,我到哪里购置就找哪里。
2013年2月21日,我曾就此问题像婺源县紫阳镇工商所赞扬,但处置未果。
赞扬述求:因手机利用几个月就无法利用,东家维修过程过分纠结,本人对新时代手机城的维修量量不抱自信心,强烈要求新时代手机城退还我的购机款138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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