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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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附和

国务院关于附和在广东省暂时调整施行有关行政律例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2〕12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司法部、港澳办:

你们关于对进出内地契合前提的香港、澳门灵活车实行免担保政策并在广东省暂时调整施行有关行政律例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为撑持粤港澳大湾区建立,附和自本日起在广东省暂时调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目次附后),对契合前提的根据香港灵活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出内地(以下称“港车北上”)政策进出内地的香港灵活车和根据澳门灵活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出内地(以下称“澳车北上”)政策进出内地的澳门灵活车实行免担保政策。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分要根据上述调整, 按职责分工推进落实“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及时对本省、本部分造定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做响应调整, 成立相适应的治理轨制,在确保有效防控免担保风险的前提下,成熟一个,施行一个。

三、国务院将根据有关政策在广东省的施行情状,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停止调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省暂时调整施行的有关行政律例规定目次

国务院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省暂时调整施行的有关行政律例规定目次

-- END--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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