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劳动纠纷律师表达,我国劳动法明白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很多于九十天的产假,一般从临蓐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此外,产假期间,用人单元不得降低其工资、解雇或者以其他形式去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工资的付出原则:
1、假设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往三个月的均匀工资算。
2、假设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往三个月的均匀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更低工资的80%,假设低于此原则的,以更低工资的80%计发。
为庇护本身的利益,女职工对此要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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