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杂谈]海南省生齿与方案生育条例规定的丈夫休产假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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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海南省生齿与方案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城镇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做人员的,赐与男方护理假10日。女职工除享受国度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元能够赐与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行,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根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

  (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按此条例规定男方有10天的护理假(也就是所谓的丈夫休产假),但只要认真看看此条例就会发现要想休那10天假是不成能的,因为要休此10天假的前提是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而《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是怎么领的呢?要先等你生完小孩由病院出《出生证》,然后还要有《上环证》才气申请打点《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一般那个《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要办下来都是在小孩出生3个月以后(注:一般是半年,少部门快些),而老婆最需要护理的时间是消费前后住院期间,到丈夫能休产假时,老婆早过护理时间,单元当然就不消再让你休产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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