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药监局发布《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治理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及药品消费和药品运营企业做好药品的进网赋码工做。
9月3日,国度药监局再发《关于施行药品电子监管工做有关问题的填补通知》,强调四大类重点药品必需在规定的时间赋码进网,公布了《药品电子监管码印刷标准》,并提出从2009年起逐渐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消费、运营纳进电子监管。
《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治理事项的通知》要求凡消费、运营列进药品电子监管网目次品种的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打点药品电子监管网进网手续。药品消费企业应当根据电子监管码印刷标准的要求,在药品外标签上印刷或加贴电子监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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