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没车,但是目击几次交警随意上车充公电子狗,并且立场和行为很恶劣,形象和匪贼有得一比,而且没有查扣单据,不晓得,交警充公电子狗到底有什么法令根据?我听伴侣说他们充公电子狗经常送给亲戚伴侣用了,或者转手就买掉了.几千元德工具就如许拿走了,和夺劫一什么区别?交警在费力心计心情的在犄角旮旯的处所安顿雷达,为什么车主不成以安拆电子狗?为什么要充公?
在交警治理办法中和我国现行的法令中没有规定不成以利用电子狗! 假设是为了交通参与者的平安,那安拆电子狗和交警德测速雷达不矛盾啊,不也是为了闪开车的人在该路段减速慢行吗?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