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琼海市疫情防控批示部发布通知布告,恢复全市药店及部门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并强调该类药品销售要求。
《关于恢复全市药店及部门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通知布告》指出,全市所有药店自通知收到之日起,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所有药店销售的全数退烧、行咳类药品要严厉根据要求在琼海市退烧药、伤风药和行咳药购置实名注销平台注销,做到药品销售流向可查、信息可逃;药店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需做好全程佩带口罩等防护工做;各药店加强对进店人员的体温丈量治理等工做。
全市所有民营病院、门诊部、社区卫生办事站、村卫生室、私家诊所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同时各医疗机构要连结预检分诊一般运转,做好就诊人员体温丈量、就诊信息注销等工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