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七号红色(一级)预警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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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第七号红色(一级)预警警报!》

  ——被收购者可能被杀人灭口?

  俗话说:害人如害己。所有的文学做品(小说、片子、电视剧)都在反映和总结人世间的法例——每一件工作从起头的序幕开展到飞腾,之后进进结尾——无非就是三种成果:正剧、喜剧和悲剧。

  人世间的故事开展往往都不是按一小我或一伙人的阴谋停止的……青岛江苏路派出所造造冤假错案后,涉嫌玩脑子收购下层各个关键部分的负责人或打点人(包罗社区的2届书记、下层信访人员、养老院的护工和病院的医生等),上报假素材和北京匹敌!(有的人可能不是用收购的体例,而是用“离间计”等兵书手段)但是,跟着时间的推移,和所用电视剧演的法例一样,被人识破!

  之后,电视剧又是怎么开展下往的呢?根本都是:为了避免工作败事,必需杀人灭口!好比,社区的2届书记涉嫌被收购,但主任为什么没有被收购?收购2个的话,工作随便败事!假设收购一个,到时候杀人灭口也便利……

  电视剧上反映的人世间良多都是那种——间接杀人!

  假设你确实被收购,应该立即投案自首,并把赃款交出来——根据法令规定,可能减轻或免于惩罚。否则,可能人命都难保!——那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汗青法例!

  孔子说:“君子和而差别,小人同而反面。”假设为了小我利益而有损国度利益和人民利益,你们不成能构成“协做”!

  有句话曰:浪子回头金不换!

  还有句话曰:悬崖勒马!

  干些造孽的事,还怎么面临家人、邻人、伴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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