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狂人日志》
文 / 四大名捕
在中国的文学界,鲁迅先生的《狂人日志》被奉为新文学的开山之做,人们把它当做文学典范来阅读,来鼓吹,更有人过火强调它的感化,衬着它的文学成就,说它是二十世纪最典范最伟大最出色的白话小说,是鲁迅先生的巅峰之做。李长之先生在他的《鲁迅责备》一书中写道,“《狂人日志》,可说是向封建文化声讨的一个最有力量的檄文。”,此书名义上是在“责备鲁迅”,本色上是在为其大唱赞歌!
《狂人日志》曾被教导部分一度选进中学语文课本。被那些“辛勤的园丁”们在那成千上万节的语文课堂上万万次口干舌燥的反复着一个永久的主题:“《狂人日志》认为几千年来的中国社会是食人的社会;人们都在那个社会中食人和被食,‘历来如斯’,不认为非。但是‘要晓得未来容不得食人的人,活在世上’。必需革新那个食人的社会,救救孩子!做者遭到了其时传布的马克思主义思惟的影响,对阶级社会的汗青有了纯朴的阶级看点,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几千年的汗青是‘食人’的汗青。……他不但是责备孔孟之道,而是要推翻产生和操纵孔孟之道的旧社会。那在其时的思惟界是很凸起的。……《狂人日志》喊出了要推翻食人的社会,救救孩子的唤声,那是‘彻底地不当协地反封建主义’的声音,是五四前起头的彻底打垮孔家店的‘宣言书’。但它并非简单地把狂人当做传声筒,而是通过狂人的特殊心理形态,用狂人的心理或逻辑往看察现实,做了合情合理的表示。……狂人的思惟和其时革命者的思惟同一起来了,狂人和革命者同一起来了。”(引自《鲁迅做品教学初探》,山东师院聊城分院中文系编,天津人民出书社1979年4月第一版)记得读中学的时候,每当教师讲那篇文章的时候,我就觉得好笑!特殊是说到“狂人的思惟和其时的革命者的思惟同一起来了,狂人和革命者同一起来了”那段,实是扯淡!照那么说,那些革命者岂不都成了狂人?都成了疯子?都是些“虐待狂症”患者?实是钦佩那些“文屁精”们,想像力实是出奇的丰富!实会穿凿附会!硬是把一篇胡言乱语、不知所云的烂文章掩饰成是一篇“反封建礼教”、唤唤那些“不肯做奴隶的人们”“起来!起来!”往推翻那“食人”的社会的“战斗檄文”!我想那也许就是那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文人的一绝罢!就是“牵强附会”、“掩饰承平”!
在读中学的时候,我就不喜好着篇文章,因为我总觉得那篇文章写得很烂,很拙劣,实可谓是“满纸荒唐言”!谁也不解此中味!整篇文章就是说那得了“虐待狂”的狂人,就是一疯子,在那里乱说八道,语无伦次,就象是《红楼梦》里阿谁唱《好了歌》的“跛足道人”,疯疯癫癫,胡言乱语!后来走上社会,闲暇又读过至少十遍以上,但我总找不到他人所说的那种所谓的“反封建礼教”的觉得,通篇就是一“精神团结症患者”在那里说的一大堆疯话。
通读鲁迅的做品,其实不咋样,我不晓得人们为什么把它吹嘘到了那样的“文学高度”或说“思惟高度”!他的做品晦涩难懂,文笔拙劣,还时常同化几个错别字,有些语句底子就欠亨。就拿《狂人日志》来说吧,在那以“文言文”写的“题记”里,有如许一句话,“皆余昔日在中学是良朋”,不文不白,语句欠亨,是一病句,若改为“皆余昔日中学之良朋”似更好;第三末节中有一句,“我出了一惊”,不知何意,我想应为“我食了一惊”之误;第七末节中有一句,“曲捷杀了”,应为“间接杀了”之误,还有一句,“天然都眉飞色舞地发出一种呜呜咽咽的的笑声”,“呜呜咽咽”是对“哭”的描述词,怎么能用来描述笑声呢?第八末节里有一句,“边幅是不很看得清晰”,欠亨,也是病句,应改为“边幅看得不是很清晰”;第十末节有一句话,“怕比虫子的羞愧山公”,不知所云,还有一句,“大哥也不知那里往了”,“那里”应为“哪里”。文中还有两处常识性的错误,第五末节中有一段,“那几天是退一步想:假使那老头子不是刽子手扮的,实是医生,也仍然是食人的人。他们的祖师李时珍做的‘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能够煎食;他还能说本身不食人么?”,据该文的“正文”里阐明为“‘本草什么’:指《本草纲目》……该书曾经提到唐代陈躲器《本草拾遗》中以人肉医治痨的记载,并表达了异议。那里说李时珍的书‘明明写着人肉能够煎食’,是‘狂人’的‘记中语误’。”如今的中医里面仍然还有用人体里的工具来治病的,例如,中药里的“紫河车”,就是安康妇女生小孩后的“胎盘”,“甜、咸,温。进肺、肝、肾经。补气,养血,温肾,益精。治虚损消瘦,劳热骨蒸,咳喘,咯血,盗汗,遗精,阳痿,不孕,月经不调。能加强人对抗力。(据《简明中医辞典》,人民卫生出书社,1979年3月第11版)照此逻辑推理,如今的病人食“胎盘”,那也是在“食人”吗?那当今的社会也是他所指的那“在封建礼教束缚下”的“食人”的社会吗?第十末节中有一段,“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食……”,“正文”里阐明为“易牙:春秋时齐国人,擅长调味。据《管子。小称》:‘夫易牙以调和事公(按:指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桀、纣各为我国夏朝和商朝的最初一代君主,易牙和他们不是同时代人。那里说的‘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食’,也是‘狂人’‘语颇错杂无伦次’的表示。”那两处错误,在该文的“正文”里,都阐明为“狂人”“胡言乱语”。我想那也是那些“鲁迅的狂热逃捧者们”(如今喊做粉丝)给他做的牵强的分说罢!我不晓得是“狂人”“语无伦次”,仍是我们的鲁迅巨匠对中医常识和汗青常识的匮乏所致?假设那篇文章里的错误都能够用“狂人的语无伦次”来遮掩过往的话,那么鲁迅在其它做品里的错误又怎么阐明呢?如《一件小事》里有一句,“幸而车夫早有点留步”,那就有问题了,那个“有”字不是“画蛇添足”吗?还有一句,“几乎怕敢想到本身”,“怕敢”是什么意思?应为“不敢”的误笔。在《鸭的喜剧》里,“那里在先是没有那么和热”,什么“和热”?应为“热和”,词语倒置;“过了几天,我的话竟然证明了,因为爱罗先珂君已经买到了十几个科斗子。”,“科斗子”应为“蝌蚪子”;“从此卖小鸡的乡间人也时常来,来一回便买几只,因为小鸡是随便积食,发痧,很难长命的;并且有一匹还成了爱罗先珂君在北京所做独一的小说《小鸡的悲剧》里的仆人公。”,“一匹”?小鸡能够用“一匹”来描述吗?那种连小学生都不会搞错的问题,做为文学各人的鲁迅先生怎么会犯?你怎么没有说“一匹人”?“一头鸭”?“一条鸟”?总之,鲁迅的做品里实是讹夺百出,不乏其人,你总不克不及全赖在“狂人”身上吧?
王朔在他的《我看鲁迅》一文中如许写道,“说鲁迅的小说代表中国小说的更高程度,那也不是事实。我觉得鲁迅写得最差的三篇小说是《一件小事》、《狂人日志》和《伤逝》。……《狂人日志》是原则的文学青年之笔,苍白、狂热、食洋不化,透着刚睁开眼睛看世界的食惊以及自认为是的发现,大学中文系二年级的学生只如果一‘愤青’,再写过几首歪诗,一写就是那个,搁今天,也许能改编成摇滚。”王朔的看点,我很附和,其实《狂人日志》只不外是鲁迅先生刚起头涉足文学时,做为一个文学青年最后的习做罢了,并非如某些人所吹嘘的那样若何若何了不得!
《长江商报》2007年9月16日《锐读专栏》登载的一篇“新浪网友”“黑居易”的文章《我看狂人日志》中,有一段话,“《狂人日志》其实是一篇很粗拙的小说,鲁迅先生曾亮相很不称心。虽然我是鲁迅的铁杆粉丝,也不能不认可《狂人日志》被当做文学典范是碍于人情,是为了连结几代人的思惟记忆。”妙哉斯言!确实,鲁迅是一个与政治联婚的做家,他的做品能被上升到如斯的高度,与其时的政治形势不无关系,据王明的《中共五十年》记载,毛泽东昔时搞“文化大革命”,停止“焚书坑儒”,恰是巧妙的操纵了鲁迅的文章,有伟人毛泽东的鼎力推崇,鲁迅想不红都不可!
鲁迅的《狂人日志》是一篇拙劣的模仿之做,从内容到形式完满是模仿俄国闻名做家果戈理的《狂人日志》,就是文章的名字也是完全照移果戈理的《狂人日志》,一字不改,文章结尾的“救救孩子……”已经不是属于简单的模仿了,完满是剽窃(或喊抄袭)果戈理。果戈理在他的《狂人日志》结尾,“狂人”(波普里希钦)说:“妈呀!救救你同情的孩子吧!把眼泪滴在他热病的头上!瞧他们是如何地熬煎他啊!把同情的孤儿搂在你的怀里吧!那世上没有安身的处所!各人虐待他!——妈呀!同情同情患病的孩子吧……”。鲁迅的结尾,“没有食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多么类似!完全照移!完全剽窃!
在新版的中学语文教材里,《狂人日志》已经被删除掉了,正式公布退出了教科书的汗青舞台。因为它已经不合适时代潮水了,用李敖往年“神州文化之旅”在上海复旦大学演讲中引用毛泽东的一句词批鲁迅就是“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