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达夫《故都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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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ib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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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布景:

从1921年9月到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神参与右翼文艺活动和停止创做。因为国民党白色恐惧的威胁等原因,他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到杭州,栖身近三年,那段时间里,过的是一种闲散温馨的生活,并花了许多时间四处游山玩水,写下许多的游记散文。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往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本文。

做者在对北平秋的描画中,寄寓了眷恋故都天然风物和对美的固执逃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故都”表白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

1。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连系在一路,暗含着天然景看与人文景看相合成的一种境域。标题问题明白而又深厚。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画,赞誉了故都的天然风物,抒发了憧憬、眷恋故都之秋的实情,并流露出忧郁、孤单的心境。

  在掌握本文大旨时,要重视理解做者思惟豪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小我遭际在做者心里投下暗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尝”同化着一些苦涩。

2。本文构造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做比照,表达对北国之秋的憧憬之情。

  中间主体部门从记叙订定合同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气象:记叙部门摘用并列构造,根据“清”“静”“悲惨”的三个条理,一一描画故都的天然风物,共有五种情状,即清晨静看、落蕊轻扫、秋蝉残喊、都会闲人、胜日秋果;议论部门,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天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

  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足够展开,淋漓尽致。

3。情景交融的特征

做者将苦涩的“品尝”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连系在一路,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浩瀚斑斓的天然光景,那些景致固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苍生生活很远远。

  他只是依凭一个通俗文化人士的目光来看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势,都覆盖着一层奇异的主看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通俗气象以至破败气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往声音也没有,气息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嫩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安逸,潜意识下而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那些细腻而特殊的感触感染、忧郁而斑斓的情怀,恐怕只要郁达夫如许一个具有布衣倾向又饱受流离失所之苦的读书人才气体验得到,才气表示得细腻而深入。

  最能表示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惨”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看景物特征的描写和总结,又是做者心里的感触感染;“悲惨”,则更多的是做者的主看感触感染,与景物既有联络又无一定联络(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大都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别致,而“悲惨”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别致。

  总之,本文情意深挚,以抒发心里感触感染为主,写景其实不像其他做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良多篇幅。在那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比照,《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入印象,情为景所躲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量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热感、厚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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