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关于6起违背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传递(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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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关于6起违背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传递(第二期)

近日,湖口县纪委监委现再次传递6起违背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湖口县农业农村局第二粮库原主任周绍峰违规招待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周绍峰违规安放工做人员屡次用公款购置烟酒用于招待,并以公事用餐名义列进食堂开收,费用共计 21487元。周绍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5月,周绍峰遭到留党观察一年、罢免处分。

2.湖口县供销社资产治理股股长王海斌违规报销培训费问题。2019年4月,王海斌违规报销培训费用864元。王海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6月,王海斌遭到党内严峻警告处分。

3.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张坚违规收受礼物问题。在2013年、2014年春节期间,张坚2次违规收受治理办事对象赠予的价值约900余元烟酒。2022年6月,张坚遭到党内警告处分。

4.湖口县付垅乡夏坂村村委会委员梅红星工做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12月,梅红星工做渎职,招致村民未根据规定将往世人员在指定墓地埋葬,形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6月,梅红星遭到党内警告处分。

5.湖口县流泗镇基垄村聘用干部梅仁安违规公款报销餐费问题。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梅仁安2次在村财政违规报收应由小我付出的餐费共计914元。2022年6月,梅仁安遭到党内警告处分。

6.湖口县中病院院长助理兼外二科主任张卫违规承受食请问题。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张卫2次违规承受治理办事对象的宴请。2022年5月,张卫遭到警告处分。

来源:胡慧明 江南都会报全媒体记者王平

值班编纂: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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