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至23日上午,广州多区陆续发布布告:
海珠区:规定风险区域、部门区域施行暂时管控治理;
荔湾区:调整部门区域风险品级、规定风险区域;
越秀区:规定风险区域、调整部门区域管控办法;
白云区:新增高风险区、暂时管控区;
番禺区:调整部门风险区域治理办法;
增城区:新增风险区域和暂时管控区;
南沙区:调整部门区域暂时管控;
花都区:规定风险区域;
黄埔区:到过黄埔区重点场合的人员立即报备。
海珠区
规定高风险区域
11月23日,海珠区发布布告,海珠区规定高风险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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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赤岗街道
1.珠江帝景赏湖轩C座。
2.大江苑夏沙巷22号。
3.新港西路182号大院3、4、6、8栋。
4.愉景南苑礼贤轩A座,书雅轩A座,乐天轩A、D座。
5.新港西路214号大院11栋。
二、海幢街道
1.紫来大街10号及之一、之二。
2.宝贤北约15号之一、17号、19号。
三、昌岗街道
怀德大街一巷4号,二巷15号,四巷24号。
四、南石头街道
1.保利花园丝雨街3号。
2.绿地越秀海玥3栋。
3.星汇海珠湾B4栋。
五、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二期榕景四街40号。
六、素社街道
1.桥东街二巷5—7号,桥东街三巷5—7号,桥东街四巷3—5号。
2.江海路170号。
七、江海街道
1.石榴岗村大街北四巷1号。
2.新安后街15号3栋。
3.聚德东路24号(聚德花苑东区)F41栋。
4.聚德中路3号(聚德花苑西区)A2栋。
5.金丰花园赤岗路203号。
八、凤阳街道
1.逸景翠园西区御华轩A、B座,碧莲居A、B、C座。
2.逸景翠园东区映月居D座,桂香居B、D座。
3.康乐鹭江围合治理区域。
九、南洲街道
1.南洲路133号裕惠苑1栋。
2.南洲路216号3楼。
十、琶洲街道
各人庭花园A栋。
十一、官洲街道
1.北山桥头大街42—46号、50号、60—64号(双门牌)。
2.北山龙吟大街六巷7号、8号、12号、13号,四巷5—7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办事”防控办法。
部门区域施行暂时管控治理
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2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暂时管控治理:
一、赤岗街道
珠江帝景赏湖轩A、B座。
二、昌岗街道
怀德大街8号及之一,一巷3、5号,怀德大街四巷21—23、25、26号。
三、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二期榕景四街38、42号。
四、素社街道
1.江海路166、168号。
2.桥东街二巷1—4、8—10号,桥东街三巷1—4、8、9号,桥东街四巷1、2、6—8号。
五、江海街道
1.石榴岗村大街24号,东大街四巷1号、2号,大街北四巷5号。
2.金丰花园赤岗路205号。
六、琶洲街道
各人庭花园。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办法。
荔湾区
调整中南街部门区域风险品级
荔湾区
11月23日,荔湾区发布布告,自2022年11月23日起,荔湾区调整中南街部门区域风险品级,去除中南街部门区域暂时管控办法,布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水口四巷3号、4号、5号;水口五巷2号、5号、6号、7号、8号、9号;水口六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8号、9号;水口一横街1号、2号;水口十一巷13号、水口十二巷21号、22号;水口坊26-1号;水口坊7号、7-1号。
(二)菊树八巷12号、13号;菊树南街3号。
二、以下区域去除暂时管控办法:
(一)增南路以东,隆运拆卸场南侧无名沟渠以南,水口一横街以西,菊树涌以北所围合区域。
(二)武广高铁辅路以东,菊树涌以南,增南路以西,菊树南涌(地塘十二巷河段)、大地塘工业区以北所围合区域。
规定高风险区域和暂时管控区
自2022年11月23日起,荔湾区规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海龙街
步漖大街三横巷以北、步漖大街以东、龙溪中路(步漖篮球场)以南、步漖二街以西所围合区域。
(二)西村街
1.大岗元北39至51号(单门商标)。
2.西湾路150号悦汇城六楼员工宿舍。
(三)南源街
埗头六巷2-20号全数门牌,南岸一巷8号后座,河柳街1号(南澳新街市)。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办事”防控办法。
二、暂时管控区
(一)海龙街
龙溪大道以北、步漖三街以东、龙溪中路以南、步漖一街以西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二)南源街
广茂铁路以西、以北,南岸路以东,河柳街以南所合围区域(除第32号布告以及本布告所发布的南源街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办法。
调整部门区域风险品级
11月22日晚,荔湾区发布布告,2022年11月22日起,荔湾区以下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桥中街
广州大坦沙污水厂东南面围墙以南、以西,桥中南路以西、以南,坦尾南路以西、以北,坦尾中街以西、以北,坦尾西路53号至309号以东、以北所围合区域(除沙面小学、万科柏悦湾T9、T10、T11栋外),以及万科柏悦湾一、二期小区(T1至T8栋)。
二、东沙街
1.东沙街沙洛社区沙洛龙湾街160号、沙洛龙湾街164号、沙洛龙湾街75号、沙洛龙湾街172号、沙洛龙湾街162号、沙洛龙湾街158号、沙洛龙湾街73号。
2.东沙街沙洛社区沙洛新村横街2号、沙洛新村横街3号、沙洛新村横街4号、沙洛新村一巷3号、沙洛新村一巷4号、沙洛新村一巷5号。
三、石围塘街
塞坝口社区塞坝路5号、塞坝路5号之一、塞坝路5号之二。
越秀区
规定光塔街、东山街风险区域
11月23日,越秀区发布布告,自2022年11月22日起,越秀区规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光塔街:南朝新巷6号、8号、10号、12号,南朝街38号之逐个楼,桂香街12号。
东山街:寺右新马路64、66、68、70号。
以上区域施行“足不出户,上门办事”治理办法。
二、低风险区
光塔街:师好巷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东山街:寺右新马路48—62号(双号),21—79号(单号),106—122号(双号),寺右二马路37号(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小我防护,制止聚集”提防办法。
调整流花街、洪桥街、光塔街和登峰街部门区域管控办法
自2022年11月23日0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流花街: 环市西路155号广州火车站西广场兰州拉面店楼栋。
洪桥街: 环市中路268号以及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
光塔街: 光塔路杏花巷70号;中山六路232号、236号、238号、240号。
登峰街: 横枝岗路62号;黄田居委黄田小区2巷2号、4号、6号。
以上区域实行“小我防护,制止聚集”的提防办法,并根据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批示部第32号布告施行。
白云区
新增高风险区
11月22日晚,白云区发布布告, 自2022年11月22日起,该区新增高风险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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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钟落潭镇
(一)纲领领荔园一巷1号、2号,荔园二巷1号、2号、4号,纲领领南路41-47号(单号),纲领领松福路一巷1号、5号
(二)陈洞坑边二路8号、12号、86号,陈洞村二巷2号,陈洞村四巷2号、3号、5号,陈洞村六巷2号、3号、5号,陈洞村十巷11号、13号、15号
二、石井街
(一)高悟大街7号之一、8号、9号、9号-1、10号,复兴里5号、9号、13号
(二)东昌里2号、4号、5号、5号-1、5号-2、5号-3、5号-5,凤凰街21号、23号,桥头里2号、4号、4号之一
三、太和镇
(一)和意东路47号、55号,希悦商旅公寓(2栋)
(二)草庄东街一巷1号、3号,草庄东二街2号,草庄向南街一巷1号
(三)宝树二街12号、12-1号、12-2号、12-3号、14号、16号、35号
、37号、41号、45号、51号,萌兰西四街一巷3-1号,萌兰西路42号
四、鹤龙街
(一)青云街二巷10-16号、19号、21号,三巷7号、9-12号、14号、18号,四巷8号、10号、12号
(二)尹边社区加油岭大街一巷1-24号,加油岭大街二巷1-13号、16号
五、云城街
涌北大街二巷1-6号,萧岗履泰东街56号,萧岗履欧美街十五巷25号
六、同德街
上步花园D栋
七、大源街
米龙龙商路6-12号(双号)
八、永平街
横岗南路71号、73号、75号,横岗南街一巷5号、7号、9号、9号之一,横岗南路三巷1号、2号、3号,横岗南路四巷1号
九、嘉禾街
广新街二巷4号之一、8号、11号、12号、12号之一、13号之一、13号之二,广新南巷12号、20号、22号、24号,新科上村永安街二巷13号、13号之一、19号、21号、21号之一、23号,顺翔工业园A栋宿舍、B栋厂房,长红竹仔园南一巷33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办事”等管控办法。
新增暂时管控区域
自2022年11月22日起,白云区新增暂时管控区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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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钟落潭镇
坑边村(除高风险区外)
二、石井街
凰岗002-006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三、太和镇
东至和意路38号,南至和意三街,西至太和北路,北至宝生曲街区域;TIH038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四、鹤龙街
(一)鹤边004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二)尹边008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五、云城街
涌北大街二巷8-1号、73-2号,履泰东街50-56号(双号);履欧美街九巷23号、25号,十一巷23号、25号,十三巷23号、25号,十五巷23号
六、同德街
上步花园(除D栋外)
七、大源街
米龙村005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八、永平街
东至横岗南路,南至横岗南街,西至横岗南路三巷1号,北至横岗南路四巷6号(除高风险区外)
九、嘉禾街
长湴004网格、顺翔工业园(除高风险区外)
番禺区
调整部门风险区域治理办法
11 月23日,番禺区发布布告,从2022年11月22日起,该区部门风险区域治理办法调整如下:
一、将以下区域调整为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办事”等治理办法:
(一)石楼镇:山海连城利凯花园一期10栋。
(二)大石街:丽水湾小区丽泽居5栋。
二、将以下区域调整为暂时管控区,实行“除核酸检测或购置生活必须品外,足不出区”等暂时管控办法:
(一)石楼镇:山海连城利凯花园一期(除高风险区外)。
(二)大石街:丽水湾小区丽泽居(除高风险区外)。
三、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小我防护、制止聚集”等提防办法:
(一)石楼镇:汽车小镇智睿花园和智联花园、山海连城利联花园、保利领秀海工地、山海连城利凯花园在建工地。
(二)石壁街:石壁三村华南二街三巷6号、8号,华南二街四巷6号、8号。
增城区
新增风险区域和暂时管控区
11月22日晚,增城区发布布告,自11月22日起,新增高风险区和暂时管控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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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风险区:
(一)永宁街
1.永宁街塔岗村声远二街8号。
2.永宁街翟洞村坝子二街19号。
(二)宁西街
1.宁西街郭村村新东路7至14号。
2.宁西街郭村村旧村街2、3、4号。
(三)增江街
增江街中盛顺和家园项目部。
(四)新塘镇
1.新塘镇东至西联街十三巷、南至西联蒌元街、西至瑶田大道、北至西联街十四巷6号合围区域。
2.新塘镇凯悦酒店。
3.新塘镇品秀星图建筑工人宿舍。
4.新塘镇宜尚酒店。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办事”等管控办法。
二、暂时管控区
宁西街郭村村,东至村界、南至仙宁路、西至雅瑶河、北至村界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停行贸易”等管控办法。
南沙区
到过那些场合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南沙区下述重点场合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络报备,严厉落实“3天3检”,同时共同社区(村)和疾控部分要求做好安康治理。若不照实申报,不落实防控办法,形成严峻后果的,将承担响应法令责任。
调整东涌镇、榄核镇和南沙街道部门区域暂时管控办法
11月22日晚,南沙区发布布告,对东涌镇、榄核镇和南沙街道以下区域停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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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2022年11月22日起调整的区域
(一)榄核镇
1.七三农场上场街6号 、8号、8号之1、10号、21号之1,实行“足不出户、上门办事”等暂时管控办法。
2.七三农场上场1号至21号 ,上场街2号、4号,下场街1号至40号,七三农场信古围鱼塘、七三农场大胜围鱼塘及七三农场大沙角鱼塘,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暂时管控办法。
(二)南沙街道
1.芦湾村下湾西街37-1号、37-2号、37-3号、43号、43-1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办事”等暂时管控办法。
2.芦湾村下湾西街1号、3号、7号、7-1号、9号、11号、11-1号、13号、15号、17号、17-1号、19号、21号、21-1号、23号、25号、27号、29号、31号、33号、35号、37号、39号、39-1号、43-2号、45号、47号、49号、51号、53号、53-1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暂时管控办法。
二、自2022年11月23日6时起调整的区域
(一)东涌镇
东涌村市南路以南、民乐东路以西、盛发东街一巷以北,盛发东街以西,六队机耕路以北、十七队学校尾机耕路以东区域(包罗东涌村市南公路东涌段118、120号,盛发东街5号、5-2、5-3,明华街2、4、6、8、10号,丰华街2号),实行“小我防护、制止聚集”等提防办法。
(二)南沙街道
工业五路5号,实行“小我防护、制止聚集”等提防办法。
花都区
规定风险区域
11月23日,花都区发布布告,自管控之日起,规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新雅街
广雅中学花都校区教工宿舍楼。
(二)秀全街
1.保利高尔夫郡南区12栋。
2.保利水晶花园1栋。
3.保利水晶花园9栋。
4.保利水晶花园五街3号。
(三)花城街
融创C2区融创天玥1栋。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办事”办法。
二、暂时管控区
(一)新雅街
广雅中学花都校区(高风险区除外)。
(二)秀全街
1.保利水晶花园1期,保利高尔夫郡北区、南区,飞鹅岭小学,保利水晶幼儿园及四周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2.花港市场及四周区域。
(三)花城街
融创C2区融创天玥(高风险区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办法。
黄埔区
到过重点场合的人员立即报备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以下附表中提及的风险时间前后1小时到过相关重点场合(详见附表)的人员,立即与当前所在位置社区(村)联络报备,主动到就近核酸点摘样检测,严厉落实“3天3检”,同时共同社区(村)和疾控部分要求做好安康治理。
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谢源源、李应华
编纂:张仍然
校对:任倩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