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辽、金、元各朝对戎行是若何治理的?宋朝太守旧,元朝太奥秘
宋、辽、金、元各朝对戎行是如何治理的呢?咱们先从宋朝说起。宋朝统期间,统治者治者鉴于五代时将领握兵之重,关乎统治安危,因而在宋王朝成立之初,就对更高军权掌握得很紧,并成立了一套有利于庇护君主专造中心集权的军事轨制。
一、宋代用“表里相维”的政策治理戎行
宋代戎行次要有禁兵和厢兵。禁兵是中心军,厢兵是处所军。禁兵的次要使命是庇护京师、镇压大规模农人起义和戍守边陲。禁军的待遇比力优厚,以此拉拢他们效忠朝廷。虽然如斯宋朝统治者对禁兵仍不安心,为了避免他们与将领结党做乱,实行所谓“更戍法”,即规定京师与边防的禁兵经常轮流更戍换防,但将帅不动。名义上是欲使兵士“习勤苦,均劳逸”,实则是为了使“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不识将,将无专兵”,以避免封建割据权力构成和兵将兵变。
同样基于上述目标,宋王朝还实行“表里相维”的政策,即把京师驻兵与各地(次要是边防)驻兵分配平均,各占二分之一,如许,除了能够包管有足够力量镇压京师与各地人民对抗和抵御外患之外,同时本地方上呈现封建割据权力和兵变时,可用京师之兵以抵抗,京师发作兵变,更可调各地之兵以勤王,从而到达现固专造主义中心集权轨制。后来宋神宗曾说过,那种办法是为了
“使京师之兵足以造诸道(处所),则无外乱;合诸道之兵以当京师,则无内变。表里相造,无侧重之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七)
即操纵表里军力势均力敌,互相牵造,避免叛乱,不变封建统治。此外,在皇城表里、京师表里,府畿(京城四周属县)之间也摘取“表里相维”的办法,使其起到互相牵造的感化。
所谓厢兵,即各州守军,次要是用来镇压农人起义和供官府役使。厢兵很少操练,也欠缺战斗体味,且其精壮骁勇者皆选送京师以补禁旅之缺,故战斗力较差。
宋代处所军除厢兵外,还有乡兵和蕃兵。乡兵是按户抽来的壮丁或土民应募者构成,在本地集结操练,是庇护乡土的处所武拆。他们在北方沿边地域,对防备辽、西夏南犯曾起到必然感化。蕃兵是在边陲地域招募回顺部落的人民充任的边境守军。乡兵和蕃兵都不是常设的处所武拆,并且数量不多,力量分离。南宋时,在汉淮一带曾招募“善船楫者”为水军。总之,宋朝的处所军在所谓“强干弱枝”的守旧政策下,与中心军比拟不断是较为单薄的。
二、辽、金对戎行治理
辽金军事轨制的特征是:其戎行都是根据本身的社会组织成立的,战士的来源不靠招募,而次要是由本民族成员充当的全民皆兵政策。
辽的戎行次要有御帐亲军、宫卫骑军。使命是庇护京师镇压人民和对外征伐,数目浩荡约六十余万人,皆选拔精勇士兵充任。除此之外,还有各部族军,使命是庇护四边。据《辽史兵卫志》记载,辽人凡年十五岁以上,五十以下皆隶兵籍,“有事而战”,铁甲自备,粮草自理,实则多靠夺掠赐与。
《辽史兵卫志》
金之戎行次要有侍卫亲军和处所军等。《金史兵志》记载,凡部寡“壮者皆兵”,有事命令部内遣使征兵,军事单元依原部落组织体例,最下层军官为“谋克”(百夫长),其上为“猛安”(千夫长),均世代相袭。猛安之上设军帅、万户、都统。后来改都统为元帅府,以后又改为枢密院,废行万户官。猛安、谋克也是金军的最根本的军事单元,初期在战争中发扬很高文用,进居中原后曾屯驻各地,用以镇压汉族人民,并鼎力大举掠夺汉人地盘、财物,逐步堕落,从而失往了战斗力。
《金史兵志》
猛安、谋克的兵士,初期多为东北部族人,灭辽以后,兼收投降的辽人与汉人,亦按猛安、谋克体例,同样世代相袭。金人占据中原后,为了扩大戎行,大量签发汉人当兵。那是强加于汉族人民的繁重承担。每次征发致“使远近骚动”,“民家丁男,若皆强壮,或尽取无遣,号抽泣动乎乡里,嗟怨盈于道路”。因而,遭到汉族人民的猛烈对抗。
三、元朝对戎行的治理
蒙古贵族凭藉军事暴力征服了各族人民成立元政权后,更依靠军事暴力庇护和现固对各族人民的残暴统治。
元朝的戎行次要有中心的宿卫亲军和驻防各地的镇戍诸军。成吉思汗时,有四怯薛(番曲宿卫之意),但因为怯薛兵持久养尊处优,失掉了战斗力,因而在忽必烈时,又成立了左、右、中、前、后五卫亲军,做为拱卫京城的中心常备军,其兵丁次要由蒙前人充任、后来跟着阶级斗争的锋利和统治地域的扩展,五卫亲军陆续扩大为二十一卫亲军,驻守在近畿和腹里各地。宿卫军之怯薛军由怯薛长管辖;各卫军由亲军都批示使管辖。
处所上的镇戍诸军,在次要地域和边防要塞,由蒙古军和探马赤军(即部族军)驻守,其体例是十报酬一牌,设牌头,其上有百户,百户之上有千户,千户之上有万户。各级军官均为世袭,而且
“比之民官,优宠甚重”(《元史刑法志》)
《元史刑法志》
元朝戎行均由蒙古军官掌握,《元史》记载,有一次为了镇压人民,
“朝廷调戍兵之在行省者往讨之,会提调军马官(蒙前人)缺,故事,汉人不得与军政,寡莫知所为”(《元史王克敬传》)
可见其对汉人防犯之严。
四、元朝戎行数量属于高度奥秘
元朝戎行的来源,凡蒙前人及诸部族人,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寡寡,尽佥为兵”,征发汉人则不是凡丁皆兵,而是若干户(凡是是二十户)共出一兵,办法是“丁力强者充军,弱者出钱”。及至同一全国后,为了包管充沛的兵源,更把曾经当过兵的和“勇士及有力之家”定为军户,与民户分隔,而且世代相袭,无特殊情状不克不及更改户籍。那也是蒙古贵族对各族人民停止统治的一种手段。
元朝全国一切戎行的调遣、戎行人数、军职的迁调,同一中心枢密院总领,并间接对皇帝负责。枢密院内有关军权和兵籍等,不只汉人“不阅其数”,“虽枢密近臣,职专军旅者,唯长官一二人知之。故有国百年,而表里兵数之多寡,人莫有知之者”。用那种高度军事奥秘的办法来保障蒙古贵族更高统治者对军权的缜密掌握。
五、结语:
总之,宋朝的戎行治理是既要到达庇护边陲和镇压人民的感化,又要避免危害宋朝君主专造的目标,太为守旧。辽、金实行的几乎是全民皆兵的戎行治理轨制。而元朝,则将戎行的数量列为高度奥秘,虽枢密近臣也“不阅其数”,唯长官一二人知之,可见其戎行数量的奥秘水平,实则太为奥秘。
次要参考材料:
《宋史职官志》
《元史兵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