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大旱之年,人们往往祈愿于上天,求赐甜霖。历数中国各朝各代,根本都有祈雨的记载,上至帝王百官,下至黔黎庶民,祈雨,做为一种祭奠仪式早已有之。而巫,做为沟通六合的载体,在祈雨仪式中往往起着严重的感化。
商汤克夏后,大旱七年。于是既身为政治指导又担任祭奠之首的商汤便剪往头发,以本身做为牺牲,祷于桑林,方换来“大雨总至,洽于四海”的场面[①]。然而,如许的祭奠体例尚算是温暖的,历览文献古籍,我们经常会发现一种较为残暴的“曝巫焚巫”的祈雨体例。
早于《山海经海外西经》中便有载“十日炙杀女丑”一事,其布景大致是在神话时代。在大羿(我们所熟知的射日的“后羿”,更安妥的说,应当是“大羿”,后羿应系其子孙。)射日前,十日同辉,曝晒大地,炽热难当。时人便通过将女丑置于烈日下曝晒的手段,以到达求雨的目标[②]。女丑便是当世一有大神通的女巫,经常乘龙鱼逡巡九州,然而在十日的曝晒下,很快便香消玉殒了,死前还勤奋用手遮挡着面前灼热的太阳,(关于“女丑”即女巫,此处摘纳袁珂先生的看点)。
那固然颇有些神话色彩,然而在三代,“以人祀雨”是颇为常见之事。如《春秋繁露·求雨篇》有载:“春旱求雨,暴巫聚尫”、而《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也有言:“夏,大旱。公欲焚巫尫。”可见,当天久旱不雨时,“暴巫焚巫”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祈雨体例。
在前人看来,巫能沟通六合神灵。天然,巫便在祈雨活动中饰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而那一角色则往往由女性担任。《说文解字》有云:“巫者,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巫应是舞的起源,女巫以舞娱神,祈求天赐甜霖。《山海经·大荒北经》中有记载旱魃一事。
她本为天女,身着青衣,助皇帝破蚩尤军。然而在涿鹿之战后,神力耗尽,只能滞留人世,其所经之处,往往大旱三年。故此,在之后的祈雨仪式之中,人们往往有燃烧女魃之举,而此中的女魃则经常由女巫担任。如女丑被曝晒之时,即是身着青衣,效旱魃之状。[③]
前文所提到的鲁僖公所焚的巫尫,最后指的是鸡胸驼背、脸面朝天的残疾人,人们希望以如许的体例,求得上天的怜爱。然而开展至后,人们看念逐步改动,认为只要称心“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许的要求,即聪明美貌的女巫才能够沟通六合,用于祭奠。
总而言之,祈雨是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中一项重要的祭奠禳灾活动,在其产生之初,闪现出一种原始的野蛮性。因其其时低下的社会消费力程度,面临天灾,力所不及的人们只能取悦于上天,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收。而“焚巫曝巫”做为一种原始的残暴的祭奠体例,也载进了史册中。
[①]《搜神记·改变篇》:“汤既克夏,大旱七年,洛川竭。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剪其发,自认为栖牲。祈福于天主。于是大雨总至,洽于四海。”
[②]《山海经·海外西经》:“女丑之尸,生而十日炙杀之,在丈夫北,以右手障其面,十日居上,女丑居山之上。”
[③]《山海经·大荒西经》:“有人衣青,以袂敝面,名曰‘女丑之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