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人民政府丛林草原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庇护丛林草原资本,预防丛林草原火灾发作,根据国务院《丛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丛林防火条例施行办法》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有关法令律例的规定,特发布禁火令:
一、丛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丛林草原防火特险期为每年3月1日至5月15日。丛林草原防火工做由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并组织施行。
二、任何单元和小我禁绝在丛林火险一级区和丛林火险二级区区域内随意施行下列行为:
1、烧荒、烧田埂草、烧农做物烧毁物料(如秸秆)等消费性用火。
2、烧纸、烧香、烧蜡烛、燃放烟花爆仗、抽烟、烤火、野炊等非消费性用火。
3、照顾火种和易燃品。
4、肆意丢弃火种。
5、其它易引发丛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三、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在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沿抽烟、燃放烟花爆仗,有烧纸、焚香、点蜡等祭奠殡葬用火行为或者在丛林、林地及其边沿向车外丢弃火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分责令纠正,赐与警告,对小我并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在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沿烤火、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点放孔明灯、烧灰积肥、烧荒燎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分责令纠正,赐与警告,对小我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在丛林、草原、林地及其边沿内的有关单元或者小我回绝承受丛林防火查抄,或者接到丛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过期不用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分责令纠正,赐与警告,对小我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在丛林草原内处置工程建立、野营、爬山、祭奠、庙会等活动的,应当遵守丛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规定,并从命丛林运营者的防火平安要求。
五、无民事行为才能和限造民事行为才能人进进丛林的,监护人应当履行有效的监护义务;丛林运营者应当履行监视治理义务。
六、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毁坏或占用丛林草原防火设备、设备。公安机关要加大毁坏丛林草原防火设备的冲击力度。
七、各乡镇、各有关单元要加大对丛林草原防火法令、律例的鼓吹教导力度,进步公民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在重要路口设立防火查抄站,对进进戒严区的车辆和人员停止防火查抄,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要设置巡山、护山专业巡查队,日夜巡查。
八、各乡镇政府要严厉施行县委县政府和丛林草原防灭火批示部丛林防火工做的安放定见,根据本乡镇现实情状,科学规定丛林防火重点区域,立即组织安放本行政管辖区的禁火工做。
广阔群寡应自觉遵守丛林草原防火法令律例,如发现丛林草原火灾及时拨打丛林草原防火值班德律风:0350-8100119或火警119。
代县人民政府
来源:代县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