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假冒伪劣商品也是商品,只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注册登记、检验检测过。有的有些使用价值如服装生活用品等,有些则不但没有价值还会造成安全隐患如电器、假酒假药等。
假、伪----假货,指根本不具备货品的使用价值的物件;
冒----冒用别家品牌,有使用价值,但通常差的多;
劣----品质低劣,使用价值极低,甚至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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