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红薯不食也罢!”湖北武汉,陌头,一位老迈爷在卖烤红薯,香味四溢。那时,一个女孩走上前问怎么卖?大爷也热情回应她说8元一斤。女孩觉得价格还能够,便在几个红薯中挑选了一个看起来很充沛的递过往称重。大爷称了一下说那红薯两斤多,需要18元。
“18块钱???”女孩听完大惊失色,只想买个烤红薯解馋,怎么一顿晚饭的预算都出往了。于是女孩赶紧摆手说:不要了,不要了。转过甚往挠紧逃离了现场,只留下大爷一小我气的吹胡子努目,却又迫不得已。
那是赶上烤红薯刺客了吗?很多网友惊唤,一个烤红薯竟然18元,其实是食不起了。但也有网友认为,女孩挑的红薯个头大,那个价格很合理,认为她太矫情了,有点耍人家大爷玩的意思了。
不外话说回来,18块钱固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也要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才会乖乖买单。事实,每小我的经济程度差别,不克不及用同样的原则要求每小我。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但却在摊主称重后觉得价格太高而回绝付出,转头就走。如许的行为固然日常中也很多见,但在法令上该若何评判呢?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称重后价格为18元。现实上,二人已经就买卖烤红薯达成了合意,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摊主介绍烤红薯8元一斤的价格,为邀约。而女孩挑选后递过往称重的行为则为许诺,所以其回绝付款,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和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契合约定的,应当承担陆续履行、摘取弥补办法或者补偿缺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白表达或者以本身的行为表白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能够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恳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那违约一方该若何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契合约定,形成对方缺失的,缺失补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形成的缺失,包罗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越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形成的缺失。
详细到本案,女孩固然挑选红薯又让大爷称重,浪费了大爷的时间,但是因为红薯还无缺,所以没有给大爷形成现实缺失。从理论中来说,无需再付出经济抵偿。
不外,假设女孩是为了拍摄博眼球的视频,底子没有购物的诡计,其行为仍是有违诚信,也侵扰了摊主的运营次序,能够警告或罚款。但因为金额较小,假设经警方协调无效,一般不会行政惩罚。
不外,也有网友量疑大爷称重报价虚高,认为阿谁红薯不成能到达2斤多。假设实的存在重量不敷的问题,则存在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庇护法》第55条,运营者强调或隐瞒所供给的商品或者办事的数量、量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严重短长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运营者供给商品或者办事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按购置价款的3倍要求补偿,补偿金额不敷500元的,根据500元保底补偿。所以,假设女孩购置后发现重量不合错误劲,能够找其索赔。
最初,冷冷的冬天,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再适宜不外!但是也必然要重视,购置前确认好价格,也要严防被无良商家在重量上做了四肢举动,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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