邶、康丘與殷墟
——清華簡《繫年》與周初史事重構
王紅亮
陝西師範大學 歷史文化學院
内容概要:史載周武王克商後,設“三監”來治理商王畿地區,但何謂“三監”,若何治理?史書記載卻頗為紛雜。《逸周書·做雒》說讓武庚守商先王之祭奠,又將商王畿劃為“東”、“殷”兩部门,分別讓管叔、蔡叔、霍叔管轄。而東漢班固《漢書·天文志》與鄭玄《詩·邶鄘衛譜》均說將商王畿分為邶、鄘、衛三部门,讓武庚與“三監”來管轄。但何謂“三監”,二書記載又有差别。
又,武王死後,武庚與“三監”發動叛亂,周成王平叛後,讓康叔治理商王畿。但何年分封、若何分封,出土文獻與史書記載亦多歧異。周初的沬司徒疑簋曰“令康侯啚(鄙)于衛”;《逸周書·做雒》說成王讓康叔治理“殷”,其子中旄父治理“東”;《左傳》定公四年說封康叔於“殷虛”;《尚書大傳》說“四年建侯衛”;班固《漢書·天文志》說“盡以其地封弟康叔”;而新近公佈的清華簡《繫年》則謂“先建康叔于康丘,以侯殷之餘民。衛人自康丘遷于淇衛”。
對於這些問題,從漢代至今,古今學者衆說紛紜莫衷一是。
本文通過考證清華簡《繫年》,認為《繫年》所謂“先建康叔于康丘”指康叔分封在成王四年普及分封諸侯之“先”,具體在成王二年;並結合《漢書•天文志》等考證出康丘是康叔在邶成立都邑的地点,而邶即在殷墟。並認為,周武王在克商之後立武庚、設三監,次要是鑒於當時仍很强大的商人勢力。“三監”具有軍監性質,駐軍地點是邶、鄘、衛三地。周成王二年“克殷”之後,將邶、鄘之民中的大部门遷到九里囚禁之,後又遷到洛邑。未遷走所餘之殷民分為兩部门:邶地之民分給康叔;鄘地之民分給微子啟,不久被遷到宋國。邶、鄘之民被遷後,成王將整個商王畿分給康叔管轄,具體分封的地點是康丘(即在殷墟)。由於地区遼闊,康叔與其子中旄父分而治之,分別管轄“殷(邶、鄘)”與“東(衛)”。成王三年踐奄之後,康叔到周王朝任司寇,其所轄之民又從康丘遷到衛。殷墟的构成次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於周人的破壞,另一方面則是殷民的外遷。构成時間亦在周成王二年克殷之後。
關鍵詞:清華簡《繫年》 邶 康丘 殷墟
一、問題的提出
商周王朝的瓜代是中國先秦時代十分重要的一段歷史,然而周王朝的成立和鞏固並非一帆風順。周武王通過牧野一戰雖然在時間上完成了商周瓜代,歷史也進进史家所謂的西周時代。但是,從天文空間上講,當時的商王畿仍然盤踞着以武庚為首的殷遺民,并且在商王畿以東,仍有徐、奄等與武庚關係十分密切之國。對這些地區的佔領,實際上曲到周成王時期才得以完成。成王通過“克殷”、“踐奄”,佔領商王畿以及徐、奄等地,又把盤踞於此的商遺民分而治之,一部门遷到洛邑集中治理,别的一部门則分給衛、宋等國。通過這些办法,成王才造伏了殘餘的殷商勢力,鞏固了周王朝。因而,《左傳》定公四年說“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這长短常準確的。
實際上,關於成王若何鞏固周王朝,傳世文獻與金文資料雖有較多記載,但相關記載不僅簡略,在天文空間上也很模糊,導致史家對這一段重要歷史的敘述頗為混亂。譬如,周武王克商以後,立紂王之子武庚禄父,讓他守商先王之祭奠。《逸周書·做雒》說將商王畿劃為“殷”與“東”兩部门,而東漢班固《漢書·天文志》與鄭玄《詩·邶鄘衛譜》均說分為邶、鄘、衛三部门。那麼,邶、鄘、衛與“殷”、“東”有何關係,具體地看在何處呢?
又,周成王平定三監叛亂後,《逸周書·做雒》說成王讓康叔治理“殷”,其子中旄父治理“東”。《左傳》定公四年說封康叔於“殷虛”。而周初青銅器沬司徒疑簋(《集成》4059)曰“令康侯啚(鄙)于衛”。[1]班固《漢書·天文志》說“盡以其地封弟康叔”。那麼,“殷”、“東”、“衛”與“殷虛”的關係若何,康叔分封的具體情形又若何,這些記載之間又是什麼關係呢?
實際上,對於以上良多問題,自漢代至今,學者爭論不休,莫衷一是。[2]在這種情形下,只能希望於新素材的發現。值得慶幸的是,二〇逐个年公佈的清華簡《繫年》亦有相關記載,給我們研究相關問題供给了新的契機。
據《繫年》,周成王平叛後,把殷民遷到洛邑,然後開始分封諸侯;在此之前,先把康叔封在“康丘”監管殷餘民;後來康叔所封之民從康丘遷徙到了淇衛。這是關於康叔分封較具體且特別重要的記載。關於衛分封的時間,《左傳》等傳世文獻均載在周成王時期,宋代興起了改經疑經之風,認為康叔分封在武王時期。[3]由《繫年》來看,武王封衛說是不成信的。[4]又,《尚書大傳》曰“四年建侯衛”,學者據此認為是周成王四年封衛;實際上這裏的“侯衛”即《尚書·酒誥》所載的“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之“侯”、“衛”,是諸侯的名稱。因而,《尚書大傳》“四年建侯衛”是指四年普及分封諸侯(後文有詳述)。并且《繫年》明確記載是“先建”康叔,即康叔分封在普及分封諸侯之“先”;那麼,具體在何時呢?别的,《繫年》說康叔分封的地點在“康丘”,其具體位置又在何處?二〇一五年公佈的清華伍《湯處於湯丘》有“湯丘”之名,有學者認為即康丘,那麼,此湯丘、康丘與上引邶、鄘、衛和“殷”、“東”以及“殷虛”有何關係呢?對這些問題,學者也是見仁見智,爭論頗多。[5]
實際上,關於邶、鄘、衛、“殷”、“東”、康丘、湯丘等地名的辨析,不僅是關於當時歷史天文的考證,也關涉周初一些严重歷史問題的釐清,好比周武王若何設三監,周成王若何平叛,平叛之後若何處置殷遺民、若何分封衛國等等。下面,結合新公佈的清華簡等資料,通過對上述地名的考證,希望對周初一些严重歷史問題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周武王封武庚與設三監
周武王於甲子日早晨發動牧野之戰克商,“厭旦於牧之野,鼓之而紂卒易鄉(向),遂乘殷人而誅紂。蓋殺者非周人,因殷人也。故無首虜之獲,無蹈難之賞”(《荀子·儒效》)[6]。商紂之所以失敗,很大水平上是由於商人“紂卒易鄉(向)”,司馬遷亦載因“倒兵以戰”(《史記·周本紀》),也就是說周人實際上没費多大氣力滅商,這也產生了兩方面後果:
一方面,商人的次要勢力,出格是其主力——“三百六十夫”——仍然存在,而這也成為周武王滅商後的心腹大患,以致令他夜不克不及寐。對此,《逸周書·度邑》曰:
王至于周,自□至于丘中,具明不寢。……叔旦亟奔即王。曰:“久憂勞,問周(曷)不寢?”……(王)曰:“……維天建殷,厥徵天民名三百六十夫。弗顧,亦不賓成,用戾於今。……我來所定天保,何寢能欲?”[7]
周武王之所以未能安寢,就是因為“厥徵天民名三百六十夫。弗顧,亦不賓成,用戾於今”,《史記·周本紀》做“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顯亦不賓滅,以致今”。這“三百六十夫”,就是殷人的主力。[8]“用戾於今”、“以致今”,說明克商之後,殷人的主力仍在。
另一方面,牧野之戰後,周人實際掌握範圍未能深进到殷舊境,出格是東方地區。
《左傳》成公十一年:“昔周克商,使諸侯撫封,(鄭玄《禮記》注:“撫猶有也。”)蘇忿生以温為司寇,與檀伯達封于河。”温即今河南温縣,檀在河南濟源縣,二者均在黃河北,且近於河,故曰“封于河”[9]。這說明周人掌握了黃河北岸太行山東南的“河內”地區。
《左傳》昭公九年載周景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駘、芮、岐、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肅慎、燕、亳,吾北土也。”實際上,武王克商後,蒲姑(今山東博興縣東南十五里)、商奄(今山東曲阜縣東)等地仍盤踞着殷人勢力,周人實際掌握的範圍底子未達到如斯廣闊之區域。
王國維說:“武王克紂之後,立武庚置三監而往,未能撫有東土也。逮武庚之亂,始以军力平定東方。”[10]吕思勉說得更具體,他說武王克商後,“此時周之军力,實未踰殷之舊境。《史記》述周初封國(指《史記》所載封周公於魯等事——引者按),蓋雜後來之事言之,非當時實録也。……蓋管為東方重鎮,周初军力所極。紂地既未能有,仍以封其子武庚;淮夷、徐戎等,又為力所未及;則武王時,周之王業,所成者亦僅矣。故殷、周之興亡,實至武庚敗亡而後定”[11]。這種論斷长短常正確的。也就是說,牧野之戰後,周人掌握的實際範圍最東部應該就在管地(今河南鄭州市西北管城),而其以東、以北區域實際上仍為商人所掌握。
總之,在牧野之戰後,商人的主力所謂“三百六十夫”仍然存在,其舊地的大部门區域仍然盤踞着商人勢力,出格以殷貴族基層“士”一級的人數衆多,很難統治,[12]面對這種场面,周武王採取了兩方面办法:
一方面,不能不對殷遺民加以安撫籠絡,封紂王之子武庚做為殷後以續祭奠。《逸周書·做雒》曰:“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孔晁注:“封以鄁,祭成湯。”[13]《史記·殷本紀》曰:“(周武王)封紂子武庚禄父,以續殷祀,令修行盤庚之政。殷民大說(悅)。”《史記·衛世家》說“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禄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絶。”可見,周武王立武庚的次要目标外表上是為了讓其繼續祭奠殷先王,實際上是籠絡人心。
另一方面,武王又擔心以武庚為首的殷遺民,所以不能不對其採取防範办法,讓管叔、蔡叔、霍叔監視之。《史記·周本紀》載當時的情形是“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禄父治殷”。《史記·衛世家》說的更明確:“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禄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絶。為武庚未集,恐其有賊心。”也就是說,周武王克商後,“殷初定未集”次要指以武庚為首的殷遺民集團,并且周武王已經“恐其(指武庚——引者按)有賊心”。既然如斯“恐”,為何還要立武庚,底子原因是周武王克商後,殷商殘餘勢力仍然十分强大。蒙文通說:“以三監鎮殷墟,……《王造》言:‘天子使其医生為三監,監於方伯之國。’豈彼時殷勢尚盛,故以武庚為方伯耶。”[14]所言極是。
《尚書·大誥》中周人自稱為“小邦周”,而在《召誥》、《顾命》中稱殷為“大邦殷”,周人可以通過牧野一戰获得小國對於大國的勝利,已屬不容易;而以小國統治大國,就愈加不容易。因而,面對周人一時還不克不及鎮服的以武庚為首的殷遺民,以及無法全面间接統治的殷王畿舊地,周武王採取了封武庚、設三監的办法。
班固《漢書·天文志》:“河內本殷之舊都,周既滅殷,分其畿內為三國,……鄁(即邶,後同——引者按),以封紂子武庚;庸(即鄘,後同——引者按),管叔尹之;衛,蔡叔尹之:以監殷民,謂之三監。”
鄭玄《詩·邶鄘衛譜》:“邶、鄘、衛者,商紂畿內方千里之地。……周武王伐紂,以其京師封紂子武庚為殷後。庶殷頑民,被紂化日久,未能够建諸侯,乃三分其地,置三監,使管叔、蔡叔、霍叔尹而教之。自紂城而北謂之邶,南謂之鄘,東謂之衛。”[15]
以上兩種說法有差異:班固說三監指武庚、管叔、蔡叔,而鄭玄說是管叔、蔡叔、霍叔,那麼事实孰是孰非?對此,清代學者陳啟源說:
一、引言
三監是管、蔡、霍,武庚不在三監之中。《漢記》三監有武庚無霍叔,則管、蔡所監亦不敷據信。故鄭不指言之,斯言良是!然源謂《漢記》非誤,但述之未詳耳!
宋章氏《山堂考索》論武王之封武庚,知其必叛,故立三監使治其國,而納其貢稅,一如舜之封象。此雖臆說,而事勢或有然。殷既三分三叔,當分治之。《漢記》既言管、蔡監衛、鄘,則霍叔監邶不言可知;又與武庚同國,故略而弗著,非謂武庚亦一監也。《史記正義》引《帝王世紀》以為管叔監衛、蔡叔監鄘、霍叔監邶,此言管、蔡所監,雖與《漢記》異,而言霍之監邶,足補《漢記》之未及也。《周書·做雒解》孔晁注云:“霍叔相禄父。”言“相”則必立於其朝,其監邶信矣!蓋二叔監之於外,以戢其羽翼;霍叔監之於內,以定其腹心。當日造殷方略,想應如斯。
厥後周公誅三監,霍叔功獨輕者,良以謀叛之事,武庚主之,霍叔與之同居,意雖不欲勢難立異。非若二叔在外,能够進退惟我也。原設監之意,本使之造殷。但武庚故君之子,又據舊都,臣民所心附。觀其惎間周室,俾骨血相讎,易於反掌,為人必多智數。霍叔才非其敵,墮其術中,遂反為所造耳!故《周書·多士》行數管、蔡、商、奄為四國,《破斧詩》四國毛亦以為管、蔡、商、奄,皆不及霍,則霍叔與武庚同在邶,固無可疑者。[16]
陳啟源認為三監指管叔、蔡叔、霍叔,武庚則是被監之對象。武庚與霍叔同在邶,霍叔立於武庚朝中,監視武庚;而管叔、蔡叔在衛、鄘,從外部監視武庚。這些观点是正確的。需要補充的是,武庚實際所封是整個商王畿,領有邶、鄘、衛三地;武庚具體居地在邶。那麼,邶、鄘、衛的性質又若何呢?
上文已述,周武王時底子没有才能把武庚所盤踞的商王畿劃分為三國,正如鄭玄所說當時“庶殷頑民,被紂化日久,未能够建諸侯”,於是三分其地成邶、鄘、衛,分別讓霍叔、蔡叔、管叔“尹而教之”。“尹”,《說文·又部》:“尹,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段注:“又為握,丿為事。”[17]故主管其事曰“尹”。這說明三監之設實際上是一種主管事的官職之名稱,並非諸侯;故邶、鄘、衛也就不是諸侯國。
清代學者墨鶴齡說:“武王既克殷,其封武庚必以大國。又慮武庚不靖,乃使三叔為之監。監者,監而治之,蓋以殷之畿內漸紂化日久,未可建國,且使三人為之監領。”[18]“監領”者,監督主管的一種官職。孫做雲認為,所謂邶、鄘、衛三國實際上不是國名,而是駐軍地點名,三監就是三個駐軍地點的軍監[19]。李民也說,邶、鄘、衛是周人將商王畿及其周圍分红三片,類似後世的三個軍分區,邶、鄘、衛都駐有周人的軍隊,當時周人军力不敷以遍佈各地,而由其駐軍點藉以管轄所“監”之地[20]。筆者附和上述說法。
邶、鄘、衛是三個駐軍點,由這三個駐軍點所輻射的面就是所監之地。由於駐紮軍隊、人員衆多,故此三個駐軍點又具有都邑的性質[21]。東漢許慎《說文•邑部》:“邶,故商邑,自河內朝歌以北是也”[22],則邶是邑名;又清華簡《繫年》第三章曰:“周武王既克殷,乃設三監於殷。武王陟,商邑興反”[23],筆者認為“商邑”具體即指三監所轄之地,故邶、鄘、衛亦均為邑名。因而邶、鄘、衛既是周人的駐軍點,又具有邑的性質。
邶、鄘、衛是三監駐軍的三個都邑名稱,周人於此駐軍,對盤踞於此的殷人只起到一種震懾感化,以三監為代表的周人勢力仍未深进商王畿內部。周人既然選擇邶、鄘、衛駐軍,此必為戰略要地。邶既然為武庚所居,《逸周書·做雒》說武庚是“守商祀”,此地必為商人宗廟所在。周人派霍叔駐軍於此,處於武庚腹心,此監於內者。衛地為管叔所監,位於商王畿以東,间接把守商王畿與東方的交通,《逸周書•大匡》第三十七:“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做殷之監。東隅之侯咸受賜於王,王乃旅之,以上東隅。”鄘地為蔡叔所駐軍,與管叔所監之衛构成犄角之勢[24]。
綜上可見,周武王克商以後,實際上把整個殷王畿封給了武庚,但名義上的次要目标是讓其繼續商先王之祭奠,居於商王宗廟所在之邶。周武王為了防範他,又選擇了商王畿的三個重要地點駐軍,邶為武庚居地,派霍叔監之。衛為商王畿通往東方的門戶,管叔監之。鄘則蔡叔監之,與衛构成了犄角之勢。那麼,邶、鄘、衛的具體地看在何處?又,《逸周書·做雒》載武王將商王畿分為“殷”、“東”,讓蔡叔、霍叔治理“殷”,讓管叔治理“東”,那麼“殷”、“東”與邶、鄘、衛的關係又若何?下面對此考述之。
二、“殷”、“東”與邶、鄘、衛的關係及其地看
“殷”、“東”與邶、鄘、衛的區分與方位,古籍記載如下:
(1)《逸周書•做雒》:“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東,建蔡叔、霍叔于殷,俾監殷臣。”孔晁注:“封以鄁,祭成湯。‘東’謂衛,‘殷’,鄘。”孫詒讓說:“孔意蓋以武庚所封者為鄁,管叔所治者為衛,蔡叔所治者為鄘,故云東謂衛(句),殷鄘(句)。不及‘鄁’者,上注已以‘封鄁’釋‘俾守商祀’句,故不復舉也。又別釋之云霍叔相禄父者,明注释雖以霍叔與蔡叔同建於殷,而治鄘者實行蔡叔一人,霍叔自與武庚同居鄁,鄁亦得為殷也。此孔分別詁釋之意。”[25]
據此,則“殷”包罗邶、鄘,而“東”則包罗衛,曰“東”者,說明在“殷”之東。
(2)東漢班固《漢書·天文志》:“河內本殷之舊都,周既滅殷,分其畿內為三國,《詩·風》邶、庸(鄘)、衛國是也。鄁(邶),以封紂子武庚;庸(鄘),管叔尹之;衛,蔡叔尹之:以監殷民,謂之三監。”顏師古注:“自紂城而北謂之邶,南謂之庸,東謂之衛。”[26]
(3)東漢鄭玄《詩·邶鄘衛譜》:“邶、鄘、衛者,商紂畿內方千里之地。……周武王伐紂,以其京師封紂子武庚為殷後。庶殷頑民被紂化日久,未能够建諸侯,乃三分其地,置三監,使管叔、蔡叔、霍叔尹而教之。自紂城而北謂之邶,南謂之鄘,東謂之衛。”孔穎達疏:“……在紂都朝歌……。”[27]
可知鄭玄所謂的紂都、紂城指朝歌。
(4)西晉皇甫謐《帝王世紀》:“自殷都以東為衛,管叔監之;殷都以西為鄘,蔡叔監之;殷都以北為邶,霍叔監之:是為三監。”(《史記·周本紀》正義引)[28]
要弄清“殷”、“東”與邶、鄘、衛的關係及其地看,起首須確認兩個問題:第一,邶、鄘、衛是三監的軍事據點,而非三個封國。第二,邶、鄘、衛以及“殷”、“東”方位的確定,是以朝歌為中心點區分方位,還是一種相對的位置?第一個問題前面已經說明,以下着重談第二個問題。
根據上引文獻來看,“邶”、“東”之稱應該是因在北、在東而得名,那麼,這個方位確定的參照物是什麼?根據較早的文獻《逸周書·做雒》、《漢書·天文志》來看,這個參照物可能是一種相對位置,好比邶、東應是位於商王畿以北、以東而得名。但東漢鄭玄另立新說,他將武庚安设在“京師”“紂城”——實際上就是朝歌,然後以朝歌為中心點,區分北、南、東。這種观点影響了西晉皇甫謐、唐代顏師古以及後代良多學者。實際上,鄭玄的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
鄭玄之所以以朝歌為中心點,根據有二:一是認為朝歌是“紂城”、“京師”;二是認為武庚即封在朝歌。但是,這兩個根據都不克不及成立。起首,朝歌不是紂都“京師”,《古本竹書紀年》載:“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紂時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丘,皆為離宮別館。”(《史記·殷本紀》正義轉引《括地志》)[29]。可見,朝歌只是紂的“離宮別館”,实正的国都在“殷”,即今安陽殷墟。其次,武庚封在邶而不在朝歌。《逸周書·做雒》未明確武庚所封地,東漢班固《漢書·天文志》說武庚封在邶,後代學者多從班固之說,如清代學者陳奐說:“邶,商邑名,在商都之北。武王封武庚為商後,其國不襲紂之故都,而徙於國北之邶邑。朝歌,紂故都也。”[30]顧頡剛說:“(鄭玄說)武庚只封於紂都,在這京都的城圈子以外完全没有他的处所:這和《史記》、《漢書》之說均大不合”,所以“鄭玄獨謂武庚僅封紂城,不合事實”。[31]
筆者認為,“邶”、“東”等方位的確定,不是以朝歌為中心點,而是一種相對位置,也就是“邶”是因為在商王畿北部,“東”則是由於在其東部。
明確以上兩點,下面再來察看邶、鄘、衛的地看。
關於邶、鄘、衛三地,古代學者多認為在商畿內。《漢書·天文志》:“河內本殷之舊都,周既滅殷,分其畿內為三國,《詩•風》邶、庸、衛國是也。”鄭玄《詩•邶鄘衛譜》曰:“邶、鄘、衛者,殷紂畿內地名,屬古冀州。自紂城而北曰邶,南曰鄘,東曰衛。”以上說法均認為邶、鄘、衛在商畿內,這種觀點也為後世學者所遵照。
1890年,河北淶水張家窪曾發現邶伯器,王國維據此另闢新說,認為邶便是燕,其曰:
彝器中多北伯、北子器,不知出於何所。光緒庚寅曲隸淶水縣張家窪又出北伯器數種,余所見拓本有鼎一、卣一,鼎文云:“北伯做鼎”,卣文云:“北伯做寶尊彝”,北蓋古之邶國也。自來說邶國者,雖以為在殷之北,然皆於朝歌摆布求之。今則殷之故虛得於洹水,大且、大父、大兄三戈出於易州,則邶之故地自不能不更於其北求之。余謂邶即燕、鄘即魯也。邶之為燕,能够北伯諸器出土之地證之。邶既遠在殷北,則鄘亦不當求諸殷之境內,余謂鄘與奄聲附近,……奄地在魯。[32]
王國維根據在今河北淶水縣所出北伯器,而淶水實際上屬於燕,所以王氏認為邶便是燕。同樣,“鄘”也不在商畿內,其與“奄”音近,應為魯。實際上在王氏之前,清代學者許印林、方濬益早有此說[33]。陳夢家也說邶國“在今易水、淶水流域”[34]。
但是,後來得知,邶伯器不僅發現於河北淶水,1961年在湖北江陵發現一批西周早期銅器,此中七件有銘文,曰:“北子。……”(北子鼎,《集成》1719),“翏做北子柞簋……”(翏簋,《集成》3993)等[35]。郭沫若認為此北子即邶、鄘、衛之邶,北子器為安在湖北江陵出現?郭沫若認為其可能經過盘曲過程,為楚國所俘獲[36]。雖然學者對北子之器能否屬於邶國有差别观点[37],但從中能够看到,純粹以出地盘點來認定邶在河北淶水實際上是不成靠的;況且光緒年間河北淶水的“北伯”器並非科學發掘,不克不及證明這些銅器即出土於北伯墓中,還有可能是遠距離遷徙所致。[38]
如斯看來,河北淶水的邶伯器能否实的就反映出周初邶國之所在,這长短常值得懷疑的;所以傳統學者所認為的邶、鄘、衛在商畿內的說法,尚無足夠的理由予以推翻。
比来公佈的清華簡《繫年》第三章說:“周武王既克殷,乃設三監於殷。武王陟,商邑興反,殺三監而立彔子耿。成王屎伐商邑,殺彔子耿。”[39]可見“三監”之設確實在殷;後來三監反,《繫年》說“商邑”反。何謂“商邑”?《詩•商頌•殷武》:“商邑翼翼,四方之極。”墨熹注:“商邑,王都也。”[40]《白虎通•京師篇》:“夏曰夏邑,殷曰商邑,周曰京師”,[41]可見“商邑”實際上就是殷都,這說明三監之設就在商王畿內。
既然“三監”所設立的邶、鄘、衛在商畿之內,所以應在商畿內尋找。
(一)邶的地看
關於“邶”,文獻做如下記載:
(1)東漢許慎《說文•邑部》:“邶,故商邑,自河內朝歌以北是也。”[42]
(2)東漢鄭玄《詩•邶鄘衛譜》:“自紂城而北謂之邶。”
(3)西晉皇甫謐《帝王世紀》:“殷都以北為邶。”(《史記·周本紀》正義引)
(4)南朝宋范曄《后漢書•郡國志》:河內郡朝歌,“北有邶國”。
可見,“邶”从“北”,就是因在北得名。皇甫謐說是在“殷都”以北,實際上他是把朝歌做為“殷都”,但這是有問題的,前文已述“邶”的得名是由於在商王畿北部。
既然邶在商王畿北部,那麼其具體位置在何處呢?對此,對此,次要有以下幾種說法:
一是認為在今河北南部,如于省吾認為邶指殷都(安陽)以北,在今河北南部。[43]
二是認為邶即庇,在今河北南部以致北部一帶,楊筠如曰:“疑‘庇’即邶、鄘、衛之邶,吉金文行做‘北’。”[44]顧頡剛、楊寬以此為據,認為“邶”即“庇”,顧先生認為在今河北南部到河北北部,[45]楊先生認為在今河北邢臺。[46]
三是以“邶”做“鄁”為據,認為邶因背朝黃河得名,在今河南湯陰以南、浚縣、滑縣和淇縣一帶。[47]
四是以後世的“北城”、“鄁水”等推斷在紂城(淇縣)東北、殷都(安陽)東南。[48]
五是認為在今安陽殷墟一帶。清人雷學淇說:“經傳凡言武庚之國皆謂之殷,則武庚實封在於鄴南之殷可知。此時商之宗廟在殷,故《周書》曰‘俾守商祀'。”[49]韋心瀅也以武庚守商祀以及考古上發現商後期的宗廟在安陽小屯為據,認為邶的範圍應在安陽及其周圍區域,最北或可達漳河流域。[50]
筆者認為最後一種說法近似,且邶就在殷墟,今河南安陽一帶。此地可能就是武庚的駐紮地,霍叔的駐軍點也在此。
根據考古發現,殷墟遺址群分佈於河南安陽西北郊的洹河兩岸,總面積約30平方公里。此中有兩個中心點:洹河南以小屯、花園莊為中心的宮殿宗廟區和洹河北以侯家莊、武官村為中心的王陵區,兩處地勢較高。在洹河兩岸,分佈着其它的栖身址及手工業做坊,族墓地分佈在栖身區四周及週邊地區。
筆者之所以認為邶在殷墟,次要基於以下理由:
第一、時代契合。對於殷墟文化的分期,一般分為四期,此中第四期傳統上普及認為相當於帝乙、帝辛時期。[51]後來考古學家通過對殷墟文化第四期最末階段(IV5)[52]遺存的阐发,發現這些文化儘管文化屬性可歸於商文化,但其年代已進进西周初年,典型者如殷墟西區M1713,考古工做者認為該墓的下葬年代在帝辛七年至周公東征勝利之前,可能葬於“武庚監國”時期。[53]
第二、地区契合。文獻記載邶在商王畿北部,朝歌以北,與殷墟位置正合。武庚封在朝歌以北的殷墟,而邶是霍叔的一個軍事據點,也在殷墟。
第三、與武庚禄父“俾守商祀”的記載相合。傳世文獻記載,武王封禄父在邶,此中一個目标便是“俾守商祀”。《逸周書•做雒》:“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史記·衛世家》:“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禄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絶。”《史記·宋世家》:“武王封紂子武庚禄父以續殷祀。”既然武庚封於此是“守商祀”,此地必有宗廟等祭奠場所或遺跡,而這些在殷墟正好都有發現。
殷墟遺址洹河南岸的小屯東北地是殷王朝的宮殿宗廟區。此中乙組基址的乙七、乙八可能就是宗廟性建築;丙組基址的丙三、丙四、丙五、丙六可能為祭壇一類的建築,與乙組宗廟遺址有密切關係。[54]在宗廟宮殿區分佈著良多祭奠遺存,此中祭奠遺存最豐富的是乙七基址,東西長約44米,南北寬25米以上,乙七基址南部的葬坑有134座。[55]學者推斷乙七基址為晚商時期較早階段的宗廟,其祭奠對象為商王的列祖列宗。[56]丙二可能為室第,但分佈於其周圍的小葬坑,有可能是祭奠宗廟中先公先王的犧牲時所留之遺存。[57]1989年發掘的丁組基址,主殿前面有祭奠坑,安葬人牲,考古学家揣度可能是用于祭奠的宗庙性建筑[58]。
在洹河以北的王陵區,迄今共發掘大墓14座,祭奠坑近1500座。在安陽西北郊的武官村侯家莊北,大墓分東西兩區,西區有四條墓道的大墓7座(HPKM1001、M1002、M1003、M1004、M1217、M1500、M1550),一條墓道的大墓1座(78AHBM1),以及未完成的大墓1座(HPKM1567)。東區有四條墓道的大墓1座(HPKM1400)。楊錫璋認為,M1001、M1550、M1400屬於殷墟二期,M1004、M1002、M1500、M1217屬於殷墟三期,M1003屬於殷墟四期,它們是從武丁到帝乙八位商王的陵墓[59]。因为殷墟第四期相当于帝乙帝辛期间,而M1003是帝乙的陵墓,而M1567晚於M1003,所以学者揣度M1567可能是為帝辛而造的陵墓[60]。
在王陵區的東區大墓旁,分佈着大量的祭奠坑,總數在2500座以上,現已清理1487座(該統計數字包罗少數陪葬墓),次要集中在王陵區東區的西、南和西南部。[61]學者認為,王陵東區是商王室用於祭奠其先祖的一個公共祭奠場地[62]。
出格值得重视的是,在位於殷墟東南部、高樓莊村北後岡南坡的殷代圓形墓葬坑(59AHGH10,簡化為HGH10)口徑2.2、底徑2.3、深2.8米,坑內共安葬約屬73個個體的人骨(大多為青壯年),隨葬銅器10件、陶器32件、玉器5件、獸骨象牙器13件、貝718枚、穀物、絲麻紡織品等。葬坑所出銅器中,禮器有鼎、卣爵各1件;东西和兵器有刀(1件)、戈(2件)、鏃(1件),另還有裝飾品銅鈴和銅泡各1件,璜形器1件[63]。葬坑所出戍嗣子鼎(《集成》2708)曰:“丙午,王賞戍嗣子貝廿朋,在宗,用做父癸寶。惟王大室,在九月。犬魚。”
關於賜葬坑的性質,以前有祭奠坑和殉葬坑兩種說法,後來杜金鵬從坑形、葬品等各方面否认了這兩種說法,他認為此葬坑雖可歸进墓葬之列,但非一般墓葬,而是特殊的安葬遺存;葬坑年代大約為殷末或殷周之際,他並結合牧野之戰這一布景,認為這些死者是牧野之戰的殉國者;之所以說是“非一般安葬”,是因為死者“因是(殷商——引者按)高級官員得以享受較多隨葬品;情況緊急不容全禮,因而渐渐安葬,以致泉台簡陋,無有棺槨,屍骨凌亂”。[64]我們附和墓葬年代應在殷周之際,葬坑為特殊的安葬遺存,死者是牧野之戰殉國者的說法。但埋躲這些殉國者的人是誰?為何如斯“渐渐安葬”,杜氏所言不詳,或可補充如下:筆者以為,埋躲死者之人應是以盤庚為首的殷遺民;又因這些死者是牧野之戰死的,做為牧野之戰的失敗者,他們不克不及明目張膽地、用全禮安葬這些死難者,所以只能渐渐安葬這些人。關於這些死難者的身份,裘錫圭認為“戍”是殷王朝的一種官職,葬坑裏的青年须眉就是銅鼎的所有者戍嗣子所統領的一隊守兵。[65]結合葬坑中的出土刀兵以及牧野之戰的布景,裘說可從。這些死難者可能是牧野之戰中商人的一收戍守軍隊,其長官恰是戍嗣子。
總之,根據各項資料阐发,邶地就在殷墟,在今河南安陽。
(二)衛的地看
關於衛的地看,傳世文獻次要有如下說法:
第一、衛在朝歌之東。如東漢鄭玄《詩·邶鄘衛譜》:“(紂城之)東謂之衛。”晉代孔晁《逸周書注》:“東謂衞。”晉代皇甫謐《帝王世紀》:“殷都以東為衛,管叔監之。”唐代顏師古《漢書注》:“(自紂城而)東謂之衞。”
第二、衛在朝歌之南。如清代魏源《詩古微·邶鄘衛義例篇上》:“自国都而南謂之衛。”[66]
第三、衛即朝歌。如清代陳奐《詩毛氏傳疏》:“衛即朝歌。”[67]
以上三種說法中,第二種說法没有根據,學者甚少從之。以下次要阐发第一種和第三種說法。
衛在商末已經存在,唐蘭認為其為接近商都的一個國[68]。《逸周書•世俘解》載周武王克殷後,就立即攻佔商的其他城邑,此中一個就喊“衛”。《逸周書•世俘解》:“甲申,百弇以虎賁誓,命伐衛,告以馘俘。”潘振曰:“衛,邑名,在朝歌之東。”陳逢衡曰:“以虎賁者,衛强於諸邑也。”[69]可見,衛實際上是朝歌以東的一個比較重要的邑,守衛力量十分强,所以周武王以虎賁之士攻伐。《逸周書•做雒》載周成王平定武庚叛亂,“臨衛政(征)殷”。“殷”與“東”相對,所以“衛”就是“東”,其得名是由於在商王畿之東部。這說明第一種說法是有根據的。
又,《尚書·酒誥》載康叔封於妹邦,“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偽《孔傳》:“妹,地名,紂所都朝歌以北是。”[70]“妹”地又稱“妹土”(《酒誥》)、“沬之鄉”(《詩•鄘風•桑中》)。“妹”地又見於金文。周初青銅器沬司徒疑簋載“王來伐商邑,誕令康侯啚(鄙)于衛,沬司徒疑眔啚(鄙),做厥考尊彝”(《集成》4059)。沬,即上引《酒誥》的“妹邦”。“眔”,張桂光證諸卜辭認為當取“一路”、“參與”之義。[71]成王令康侯(即康叔)“鄙于衛”,而妹司徒也一路參與,這說明妹屬於“衛”。《繫年》第四章:“衛人自康丘遷于淇衛。”整理者注:“即在淇水流域的朝歌,今河南淇縣。”[72]以上文獻都證明朝歌屬於衛。可見,第三種說法也是有根據的。
實際上,第一種和第三種說法並不矛盾,筆者認為,衛就在商王畿以東,也包罗朝歌。衛雖然也是管叔駐軍之處,但在商末就存在,這說明衛不僅僅是一個駐軍點,實際上包罗一個較大的天文範圍。那麼其地看在何處呢?
有學者認為衛可能是後世的衛縣。《括地志》:“紂都朝歌在衛州東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朝歌故城在衛縣西二十三里,衛州東北七十二里,謂之殷虛”。[73]《元和郡縣圖志•河北道》衛州條下:“衛縣,本漢朝歌縣,屬河內郡。……大業三年,改朝歌為衛縣,屬汲郡。”但又說該縣有“朝歌故城,在(衛)縣西二十一里。殷之故都也”[74]。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卷七引杜佑曰:“衛縣西二十五里有古朝歌城。”又引劉昫曰:“紂所都朝歌在(衛)縣西。”[75]《大清一統志•河南衛輝府》“古跡條”曰:“衛縣故城在濬(浚)縣西南五十里,……今為衛縣集。”[76]衛縣集今又稱衛賢集,位於今河南省浚縣西南約25公里,西據朝歌鎮即今淇縣約10公里。[77]1932—1933年由中心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組和处所聯合組成的河南古跡研究會在位於河南浚縣西南隅的辛村進行發掘,整理者認為大致是西周時代到東周初年衛國貴族的安葬地,在墓中出土的甲泡有銘曰“衛昜”,證明其確實是衛國墓地。[78]孫華認為辛村墓地“很可能開始於西周早期的衛國始封以後”。[79]2016年3月至10月,考古工做者又在河南淇縣楊晉莊發現西周衛國墓群,墓葬時代最早可至西周早期偏早。[80]考古遺址進一步證實了衛應在河南浚縣、淇縣。可見,衛實際上包罗今河南浚縣、淇縣等地区,由於位於商王畿以東,故《逸周書·做雒》又稱“東”。
(三)鄘的地看
關於鄘的地看,有紂城西、南、東三說:持西說者如西晉時皇甫謐《帝王世紀》:“殷都以西為鄘,蔡叔監之”(《史記·周本紀》正義引);東漢服虔、三國王肅也說鄘在“紂都之西”(《詩·邶鄘衛譜》正義引)[81]。持南說者如顏師古《漢書注》:“(自紂城而)南為庸(鄘)。”持東說者如陳奐《詩毛氏傳疏》:“庸(鄘),在朝歌東……管叔尹。”[82]劉師培把《漢書》與《逸周書》的三監之說做比較,認為武庚別封在邶,蔡叔封於衛,管叔所封的鄘便是《逸周書》所說的“東”,而《逸周書》所說的“殷”應包罗邶和衛。[83]
除以上諸說外,王國維在《北伯鼎跋》說“鄘即奄,後為魯,封伯禽。”上文阐发了邶、鄘、衛實際上都在商畿之內,而王說次要依據聲韻通假之理但別無其他堅實依據,不成從。衛在東說有考古遺跡可證。所以鄘的地看只可能在商王畿西部或南部。《通典》“衛州新鄉縣”條曰“西南三十二里有鄘城,即鄘國”[84]。《承平寰宇記》亦曰:汲縣有“鄘城,在今縣東北十三里”[85]。古鄘城可能在今河南新鄉、汲縣一帶。其應在商王畿西南部。
總之,周武王克商後把商王畿分給武庚,劃分“殷”與“東”,前者包罗“邶”、“鄘”,後者即“衛”,邶在商王畿以北的河南安陽殷墟,為霍叔所監;衛在商王畿之東(今河南浚縣、淇縣),為管叔所監;鄘可能在商王畿的西南部,為蔡叔所監。武庚雖然封有整個商王畿,但為了“守商祀”的需要,居在以北的殷墟,與霍叔駐守邶地的地看相合,所以《漢書·天文志》認為武庚是封在邶地。這種场面曲到周成王平叛後才突破。
三、周成王平叛
周武王克商二年而亡,[86]周成王即位,周公輔政。《尚書大傳》中說:“周公攝政: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衛。”[87]這裏的“攝政”,實際上是周公輔佐成王執政,[88]據西周銅器銘文,周公輔佐成王時期,不断用成王紀年,如扶風莊白村出土之牆盤(《集成》10175)與眉縣楊家村新近出土之逨盤銘文,[89]確實未有將周公計进王系的;[90]2009年公佈的西周早期銅器何簋中周公的紀年仍稱“公”;[91]均可為證。因而這裏的“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均就成王紀年而言。
《逸周書•做雒》:“(武王)成歲十二月崩鎬,肂予岐周。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東徐奄及熊盈以略。周公、召公內弭父兄,外撫諸侯。九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周公被录用為輔政之臣而遭到了管叔等的猜疑,《尚書•金滕》:“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蜚语于國,曰:‘公將倒霉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所說的管、蔡蜚语,目标就是為了發動叛亂。於是,三叔聯合武庚以及商奄(在今山東曲阜東)等發動叛亂。
周成王二年,成王開始平叛。平叛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周成王二年的“克殷”,即鎮壓三監,平定“殷”、“東”為代表的商王畿,統帥為周成王。《尚書大傳》:“二年克殷”,鄭玄注:“誅管、蔡及禄父等也。”[92]《逸周書•做雒》:“二年,又做師旅,臨衛政(征)殷,殷大震潰。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經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臨衛政(征)殷”,“衛”即“東”為管叔所監,這說明衛已經攻下。管叔蓋逃进“殷”(即邶、鄘之地),故周軍又據衛攻殷,結果王子禄父率領殷國的殘餘突圍北奔,殷城於是崩潰而降,三叔就落进周軍手裏了。此次平叛的統帥是周成王,《繫年》第三章:“成王屎伐商邑,殺彔子耿,飛廉東逃于商蓋氏(即商奄——引者注)。”三監失敗,武庚北奔,武庚親信飛廉也東逃,平叛進进第二個階段。
第二個階段是成王三年的“踐奄”,此次兵分兩路:召公率軍向北逃擊武庚;成王與周公逃擊東逃飛廉。“踐奄”者,次要是要平定商王畿以東地區。《逸周書·做雒》:“征熊盈族十有七國”。“盈”通“嬴”,[93]《繫年》第三章曰“飛廉東逃于商蓋氏。成王伐商蓋,殺飛廉”,“商蓋”即“商奄”,簡文載秦人祖先飛廉逃进商奄,周公允叛後將一部门商奄之民西遷,而這些人恰是秦人祖先,筆者認為《逸周書》所謂“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中即有秦人祖先飛廉族。又,《孟子•滕文公下》:“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驅飛廉於海阪而戮之。”此處的“三年”,應指周成王三年。[94]此次平叛召公也參與了,故《史記·周本紀》曰:“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召公乃逃擊北奔的武庚,周成王時期的大保簋(《集成》4140)曰:“王伐彔子,厥反,王降征命于大保,大保克敬,亡譴,王侃,大保錫休集土,用茲彝對命。”這裏的彔子即清華簡《繫年》中的彔子耿,指武庚。[95]《繫年》第三章:“飛廉東逃于商蓋氏。成王伐商蓋,殺飛廉。”“商蓋”即“商奄”。此事發生於周成王三年,即《尚書大傳》所謂的“三年踐奄”。
成王平叛以後,開始建諸侯。《尚書大傳》中說:“四年建侯衛”,意即成王四年普及封諸侯之意。[96]并且據清華簡《繫年》可知,在普及分封之前,周成王、周公“乃先建衛叔封于康丘”,這說明康叔的分封在此之前,那麼事实在何時?分封的地點——康丘——又在何處呢?下面,我們對這兩個問題分別考述之。
四、康叔分封的時間與地點考
關於康叔的分封,傳世文獻所載語焉不詳且多有歧義,而新出的《繫年》正可補傳世文獻之不敷。
《繫年》第四章:“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乃逃念夏商之亡由,旁設出长子,以做周厚屏;乃先建衛叔封于康丘,以侯殷之餘民。衛人自康丘遷于淇衛。”簡文的“乃逃念夏商之亡由,旁設出长子,以做周厚屏”即《尚書大傳》之“建侯衛”,開始普及分封諸侯;但在此之前,簡文說“先建衛叔封于康丘”,可見康叔所封在大規模分封之前。而之所以要先封康叔,其目标是“以侯殷之餘民”。之所以稱“餘民”,是因為“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後所餘之民。因而,康叔分封的時間在“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之後。下面起首說“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的時間。
(一)“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的時間
《逸周書•做雒》載周成王“二年,又做師旅,臨衛政(征)殷,殷大震潰。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經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俘殷獻民,遷于九里。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東。”這裏征伐了“熊盈族十有七國”,為何所“俘”僅為“九邑”?孔晁注:“俘囚為奴十七國之九邑,功重,故囚之。”[97]可見“九邑”之民是因為“功重,故囚之”。那麼,這“九邑”之民到底是哪些人?金兆梓推測說這些人恰是當初附從武庚(原誤為“康”——引者按)之亂,與周邦討伐軍做戰的那些殷頑民、多士。[98]筆者以為這種推測是正確的。根據後文考證可知,這“九邑”之民先被遷到九里,後又遷至洛邑。
又,東漢賈逵《左傳解詁》曰:“遷邶、庸之民於成周(即洛邑——引者按)”[99],《漢書·天文志》亦曰:“遷邶、庸之民于雒(洛)邑”[100],《帝王世紀》:“﹝周公營成周,﹞居(邶)鄘之衆”[101],據此可知這些所遷之殷頑民本来處於邶、鄘之地。那麼所遷者為何僅為邶、鄘之民呢?上引《逸周書•做雒》:“二年,又做師旅,臨衛政(征)殷,殷大震潰。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經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上文已言衛即東為霍叔所轄,衛地之民應該早就降於周軍,故周人能以衛做為根據地“征殷”,而“殷”恰是邶、鄘之地。也就是說,二年“克殷”,次要是要征服邶、鄘之民,并且這些殷人也最頑固,所以“克殷”之後,周人就將邶、鄘之民俘獲囚禁之,此即“俘殷獻民”。[102]
這些所俘之“殷獻民”,隨後被“遷于九里”,孔晁注:“獻民,士医生也。九里,成周之地,近王化也。”[103]實際上,“殷獻民”即殷遺民、殷頑民。[104]“九里”,清代學者于鬯考證是周之監獄,後來演變成為地名,[105]在今河南鞏義南。[106]
那麼,“俘殷獻民,遷于九里”發生於何年?前文已述,“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是成王三年踐奄事。但所俘者既然為武庚之民,而武庚在成王二年既已北奔,則“俘殷獻民,遷于九里”可能發生於成王二年或三年。又,“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東”發生在成王二年(詳後文),因而這些殷民開始遷徙應在成王二年。可見,周成王二年克殷後,周成王把武庚所轄殷墟之民遷到九里囚禁之。
後不久,周人為了營建洛邑的需要,又將這些殷遺民從九里遷到洛邑。[107]據《尚書·多方》載,成王三年蒲月這些殷遺民已經到了洛邑四周。《尚書·多方》:“惟蒲月丁亥,王來自奄,至于宗周。周公曰:‘王若曰:猷告爾四國多方惟爾殷侯尹民,我惟大降爾命……’”“王曰:‘嗚唤!猷告爾有方多士,暨殷多士:今爾驰驱臣我監五祀,……克閱于乃邑謀介爾,乃自時洛邑,尚永力畋爾田。’”這裏的“監五祀”是周武王二年加成王三年,亦即第五年為成王三年。“王來自奄”,說明是踐奄之後。“克閱于乃邑謀介爾,乃自時洛邑,尚永力畋爾田”,意思是只要能相安於你們的居邑,當設法相助你們,你們在洛邑這处所住下來,長期用力於田畝。可見,周成王三年蒲月丁亥,殷人已經到了洛邑四周。據此,成王三年已經操纵殷遺民建設成周了。
周成王五年,成周建成,[108]《尚書序•多士》:“成周既成,遷殷頑民。周公以王命誥,做《多士》”[109]這些頑民、遺民多數即為在邶、鄘之地附於武庚參加叛亂之战士,故常稱唤為“多士”。成周的修建,次要是為了讓殷遺民栖身,《尚書序》的含義是“成周城建好後,讓殷遺民由城外遷进成周”。
這裏有需要說明“成周”與“洛邑”的關係。根據比来的考古發現來看,西周時期周公所營建的“洛邑”、“成周”、“新邑”名相異而實同,地點在今河南洛陽的瀍河兩岸。[110]前文已述,這些遷至洛邑的殷遺民,次要是邶地(今安陽殷墟)與商王畿西南部的鄘地之民,這部门人於成王二年從邶(殷墟)、鄘遷至九里進行囚禁。後又因營建成周的需要,三年已經到了洛邑,開始營建成周。成王五年,這些殷遺民遷到成周城內。也就是說,筆者認為這些遷到洛邑的一部门殷民恰是武庚所封殷墟之民。考古發現證實了這種說法。
考古發現證明,周公所營建的成周或洛邑在今河南洛陽東部瀍河兩岸。具體位置在今史家溝以東、焦枝鐵路以西、北窯村以南、洛陽老城南關以北的瀍河兩岸,東西約3公里、南北約2公里。[111]在洛陽老城北北窯村西瀍河兩岸集平分佈着周人墓葬。在瀍河以東,集平分佈着殷遺民墓。可能有一百多座。[112]此中1952年考古工做者在瀍河以東下瑤村西區發掘12座殷人墓的第159號墓,為長方形豎穴墓,墓底中部是長方形槨室,正中有腰坑,槨室四邊有夯土二層臺,這種做法與安陽殷墟四周的殷代小墓做法完全不异;并且,墓葬中出土的銅鏟(65號),形造與安陽大司空村第3號殷墓出土的銅鏟完全不异。考古學家推斷可能是殷遺民的墓葬。[113]别的在洛陽老城北瀍河的西岸西周王室鑄銅做坊遺址發現了近百座殷遺民墓。[114]在西周貴族墓南面,洛陽瀍河西岸二級臺地上,發現了一處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鑄銅做坊遺址,此中第一期遺址屬於西周早期(約相當於西周初至成王、康王時期)。[115]從發掘的結果看,該遺址所反映的鑄銅技術與殷墟苗圃北地鑄銅遺址所反映的技術一脈相承,因而學者認為,該鑄銅遺址做坊可能是周初殷墟遷进洛陽的,當年做坊內的生產者應是安陽遷进洛陽的“殷人”。[116]筆者認為,這些殷人很可能是武庚所轄殷墟之地的殷遺民,因而所遷殷遺民除了“多士”外,還有一些手工業者。
綜上可見,周成王二年克殷後,開始將殷遺民大量地從殷都遷往九里(今河南鞏義),到成王三年蒲月,這些殷遺民已經到了洛邑。周成王五年,“新邑”建成以後,殷遺民再從洛邑城外遷进城中,此即《尚書序》所謂的“成周既成,遷殷頑民”。簡文說“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實際上是指成王二年至三年將殷民從邶、鄘之地遷到九里再到洛邑四周之事。
(二)從“乃先建衛叔封于康丘”看康叔的分封時代與地點
關於康叔分封,次要有以下記載,為便於說明,我們根据文獻的時代順序列舉如下,並做以考證。
(1)沬司徒疑簋:“王來伐商邑,誕令康侯啚(鄙)于衛,沬司徒疑眔啚(鄙),做厥考尊彝。。”(《集成》4059,西周成王)
銘文的“王”指周成王,“王來伐商邑”,對應於《繫年》第三章的“成王屎伐商邑”,是指周成王二年平叛三監之亂。“鄙于衛”,唐蘭說:“鄙,邊境。《左傳》昭公十六年:‘令郎皆鄙’,注:‘邊邑也。’”[117]李學勤說:“銘中的‘啚’讀為‘鄙’,應該解釋為劃定國土的邊境地區。王在征伐商邑,平定叛亂之後,分封康侯,確定其邊鄙天然是需要的步驟。”[118]按,“鄙”一方面有劃定邊境之義;另一方面也有“邊邑”之義,如《左傳》僖公三十年鄭医生燭之武對秦伯說“越國以鄙遠”,杜預注:“設得鄭以為秦邊邑”,[119]可證。銘文說“令康侯鄙于衛”,說明未封在衛。據(2)《逸周書•做雒》“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東”,“宇”是權力所及的边境;[120]與“鄙”義同。據此,康叔雖封在“殷”,但“東”也是康叔所轄之邊邑,只是讓其子中旄父治理,此即“令康侯鄙于衛”。
(2)《逸周書•做雒》:“二年,又做師旅,臨衛政(征)殷,殷大震潰。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經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俘殷獻民,遷于九里。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東。”
“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東”即(1)中“令康侯啚(鄙)于衛”,在周成王二年克殷之後。“中旄父”即康叔子康伯,[121]“東”即“衛”。如斯可見,周成王是讓康叔父子來治理殷(包罗邶、鄘)與東(即衛),實際上東地也盡封給了康叔,因為父子一體,授命不封子,《白虎通·封公侯》說:“授命不封子者,父子手足無分離異財之義”,可證。據此,武庚與三監平定後,周成王將“殷”(邶、鄘)與“東”(衛)都封給了康叔,只是由於地区遼闊,成王又讓康叔之子中旄父往治理。
(3)《左傳》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全国,於周為睦。……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杜預注:“殷虛,朝歌也。”[122]
康叔分封在周成王時期,且此時周公相王室;與(4)《繫年》簡文對照,二者相合。又,《左傳》說康叔被封的地點是“殷虛”,杜預說“殷虛”指朝歌。實際上根據(4)《繫年》可知,“殷虛”實指安陽洹水兩岸之殷墟(詳後)。
别的,分康叔之民是“殷民七族”,郭寶鈞認為,陶氏即陶工,施氏即旗帜之工,繁氏即馬纓之工,錡氏即銼刀工或釜工,樊氏籬笆工,終葵氏是錐工。[123]實際上,在殷墟範圍內發現了多處手工業做坊,包罗苗圃北地、孝民屯西、薛家莊和小屯東北地、大司空村發現鑄銅做坊5處,大司空村、北辛莊製骨做坊2處,别的還發現了一些製做玉器、骨器、陶器等做坊的線索,從做坊的分佈阐发,可能屬於栖身在殷墟的各個族邑。[124]筆者認為,分給康叔的這些人恰是殷墟之手工業者。
(4)《繫年》第四章:“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乃逃念夏商之亡由,旁設出长子,以做周厚屏;乃先建衛叔封于康丘,以侯殷之餘民。衛人自康丘遷于淇衛。”
關於康叔被封的時間,核諸文獻應該在周成王二年克殷之後,理由有如下兩點:
第一、根據(1)沬司徒疑簋“誕令康侯啚(鄙)于衛”在成王二年克殷之後,而“誕令康侯啚(鄙)于衛”對應於(2)《逸周書•做雒》:“俾中旄父宇于東”,故“俾康叔宇于殷”也在成王二年。而“俾康叔宇于殷”恰是簡文的“先建衛叔封于康丘”,說明後者也是成王二年。
第二、簡文“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指周成王二年開始將邶、鄘之民遷往九里,不久遷往洛邑之事。何謂“先建”?“建”,當讀為《左傳》隱公八年:“天子建德”之“建”,杜注:“立有德以為諸侯”[125],即“建”乃立諸侯之義。“先建”康叔於“康丘”者,當為先立康叔於康丘為諸侯之義。這裏的“先”,相對於簡文前“乃逃念夏商之亡由,旁設出长子,以做周厚屏”所言的普及分封諸侯之事,“先建”說明康叔的始封在此之前。[126]據(1)、(2)可知是成王二年“克殷”後事。
綜上可見,周成王二年克殷之後,將邶、鄘之民外遷,隨後就封康叔於康丘。因而,康叔的分封在周成王二年。[127]
以下再討論康叔被封的地點——康丘。對其地看,李學勤“揣度當在邶、鄘、衛三地中的衛地境內,……‘衛’是大名,‘康丘’是此中做為都邑的地點”。[128]墨鳳瀚不附和康丘屬於衛說,他說:“簡文下繼言‘衛人自康丘遷于淇衛’,則是言康侯授命將其族屬、部衆由康丘遷进衛地之內,即進进原商王畿區域。可見康丘不會在衛地範圍內,而是在衛地之外,但既要監督殷餘民必亦不會距衛地太遠,應在衛之臨近地”[129]。筆者認為墨先生的反駁是正確的。路懿菡說:“衛祝陀所說的‘殷虛’指的應是安陽殷都故地。《繫年》簡文所載的‘康丘’之地很可能即位於此區域內。”[130]
康丘在殷墟是正確的,但正如前文所言,邶亦在殷墟;故邶應是大名,而康丘則是此中做為都邑的地點。下面我們對此說進行論證。
起首,將《繫年》與(3)、(5)相對照,不難發現“康丘”即指“殷虛”和“商墟”,二者所指為统一地。關於“殷虛”,上引(3)杜預注認為殷虛指朝歌,這一說法長期以來佔有統治地位,鮮有異議。[131]值得重视的是,“殷虛”也指安陽洹水之殷墟。《史記·項羽本紀》:“項羽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裴駰《集解》:
應劭曰“洹水在湯陰界。殷墟,故殷都也”。瓚曰“洹水在今安陽縣北,往朝歌殷都一百五十里。然則此殷虛非朝歌也。《汲冢古文》曰‘盤庚遷于此’。《汲冢》曰:‘殷虛南往鄴三十里’,是舊殷虛,然則朝歌非盤庚所遷者。”
唐司馬貞《索隱》引《竹書紀年》曰:“盤庚自奄遷于北蒙,曰殷虛。南往鄴州三十里。”[132]據此可見,今河南安陽洹水兩岸也有“殷虛”。裴駰《集解》引瓚說“此殷虛非朝歌也”,如斯則說明“殷虛”在朝歌與安陽均有。又,簡文說“衛人自康丘遷于淇衛”,說明“康丘”不在“淇衛”;李學勤認為是“濱於淇水的朝歌”;[133]如斯則“康丘”所在之“殷虛”必是位於安陽洹水兩岸之殷墟。
其次,(5)《史記•衛世家》說“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可見康叔所封之“殷餘民”本来為武庚所轄;而據前文所述,武庚所轄之殷餘民就在安陽之殷墟;如斯說明康丘就在武庚故地,亦即安陽之殷墟。
再次,顧頡剛說:“古者定都必擇丘陵,故齊為營丘、魯為曲阜、燕為薊丘、蔡有蔡岡、成周有郟鄏。”[134]康丘與此類似,恰是康叔在邶地成立都邑之地點,且此處地勢應該較高。
總之,康丘在安陽之殷墟,這是能够確定的。
所謂“侯殷之餘民”者,這裏的“侯”通“候”,就是負責監視、監管之義。[135]所謂“餘民”對應於(6)《尚書序》:“以殷餘民封康叔”之“餘民”,指周成王二年將殷民開始遷走後所餘之民。《史記·管蔡世家》載平定武庚及三監叛亂後,“而分殷餘民為二:其一封微子啟於宋,以續殷祀;其一封康叔為衛君,是為衛康叔”。據此,則周成王將所餘之殷民分為兩部门,一部门封給微子,另一部门封給康叔。分給康叔的殷餘民,《史記·衛世家》說“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恰是邶地之民,亦即上引(3)《左傳》所謂“殷民七族”。這些殷餘民次要是武庚所在“邶”地(殷墟)的手工業者,那麼分給微子啟的很可能就是鄘地之餘民。《史記·宋世家》:“周公既承成王命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乃命微子開(啟)代殷後,奉其先祀,做《微子之命》以申之,國于宋。微子故能仁賢,乃代武庚,故殷之餘民甚戴愛之。”這個“宋”即在今河南商丘,也就是說成王二年克殷後,封微子,然後把鄘地之殷餘民分給宋,所以這些人也遷到了宋國。
《史記·三王世家》說:“康叔後扞禄父之難。”《後漢書·蘇竟傳》載蘇竟《與劉龔書》說:“周公之善康叔,以不從管、蔡之亂也。”清代學者皮錫瑞說:“管、蔡蜚语做亂之時,京師亦必有從亂者,惟康叔不從亂;周公東征禄父,康叔當有協贊之功,故公深知其能,使監殷民於衛。”[136]皮氏所說根本正確,惟“使監殷民於衛”當做“監民於康”。
簡文說“衛人自康丘遷于淇衛”,這應該在康叔為司寇之後。周成王三年踐奄之後,就把康叔調到周王朝擔任司寇,此即《史記·衛世家》所謂“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管蔡世家》所謂“康叔……有馴行,於是周公舉康叔為周司寇,……以佐成王治”。於是,衛人為了集中治理殷遺民的需要,出現了《繫年》所謂的“衛人自康丘遷于淇衛”。
(5)《史記•衛世家》:“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周公旦懼康叔齒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故紂之亂自此始。爲梓材,〔一〕示君子可法則。故謂之康誥、酒誥、梓材以命之。”
司馬遷說封康叔之封在「殺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之後,後者即二年克殷。實際上武庚未被殺死而是北奔。武庚向北逃跑後,成王二年後周人將大部门殷民遷走,所餘之殷民封給康叔,司馬遷說「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前文已述,“河、淇間”即《繫年》所謂的“淇衛”——此處既謂“河、淇間故商墟”,則與(2)中所謂安陽之殷墟差别——在今河南淇縣,時屬邶、鄘、衛之衛,而此事在成王三年后。那么详细在何年呢?司马迁又曰将康叔封為“衛君”时,且周公申告康叔以《康誥》、《酒誥》、《梓材》。我們晓得在周初金文中稱叔封就是「康侯」,如康侯方鼎(《集成》2153)銘云:「康侯丰做寶尊」等。其子稱「康伯」,見於康伯簋蓋(《集成》3721)、康伯簋(《集成》3720)等。至於稱「衛君」於何時?確定的時間點應是周公申告康叔以《康誥》、《酒誥》、《梓材》之際,而據筆者研究,此三篇製做於成王四年[137],故筆者認為稱「衛君」在成王四年。[138]
(6)《尚書序》:“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餘民封康叔,做《康誥》、《酒誥》、《梓材》。”
《書序》也說成王封康叔在“伐管叔、蔡叔”,即成王二年克殷之後。“餘民”者,清代學者陳啟源說:“成王既黜殷,遷頑民於洛邑,遷之未盡者則以授康叔,使為之君而教之。《書序》謂‘以殷餘民封康叔’者,此實録也”[139]。所言甚是。
(7)班固《漢書·天文志》:“《書序》曰‘武王崩,三監畔’,周公誅之,盡以其地封弟康叔,號曰孟侯,以夾輔周室;遷邶、庸之民于雒邑,故邶、庸、衛三國之詩相與同風。”
班固說康叔的分封也是在成王二年克殷之後,然後把整個邶、鄘、衛之地全都分給康叔,亦即(2)所謂的“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東”。班固又說說“遷邶、庸之民于雒邑”,據此可知衛地之民則未遷。因而,所謂的未遷走所餘之殷民只能是邶、鄘之民,據(4)可知,邶地之餘民分給康叔,鄘地之餘民分給了微子。周成王四年康叔為司寇後,封給康叔的邶地之民也遷到衛國,所以“邶、庸、衛三國之詩相與同風”。對此,孫詒讓說:“蓋周公以武庚故地封康叔,實盡得三衛全境,以其地閎廣難治,故依其舊壤,仍區殷、東為二,以其子弟別治之。……是中旄宇東,雖專治其邑,而仍屬於其父,則與三監分屬微異。逮康叔卒,康伯嗣立,而東遂不復置君,故摘《詩》者,於三衛不復析別。是三衛始則三監鼎峙;中則殷、東雖分二宇,而實統於一屬;終乃夷東為邑,而與殷並合為一;其事可推跡而得也”[140]。孫氏謂康叔時已佔有殷(邶、鄘)、東(衛)全境,這是正確的;但謂康叔死後,康伯時殷、東合而為一,“東遂不復置君”,由(4)、(5)、(6)、(7)可知並不準確。準確地講,成王四年衛人由康丘遷到衛,殷(邶、鄘)遂不復置君。
綜上可見,周成王二年平定武庚與三監叛亂後,武庚北奔,周成王將殷遺民從殷墟遷到九里囚禁,然後將所餘之民——包罗《左傳》中的“殷民七族”——分給康叔,讓其監管。康叔分封的地點——康丘——就在殷墟。由於商王畿地区遼闊,成王又命康叔治理“殷”,讓其子中旄父治理“東”。成王三年踐奄以後,四年康叔到周王朝任司寇,康叔所轄之民也就遷到衛,康叔得稱「衛君」,此後康伯及其後代亦可稱「衛君」了。
五、邶、康丘、湯丘與殷墟的關係
上文考證邶、康丘都在安陽之殷墟,那麼這三者的關係若何呢?殷墟又是若何构成的呢?這實際上牽涉到周初的歷史,下面對此進行說明。
起首說邶、康丘與殷墟的關係。前文已述,殷墟在商王畿之北,武庚居於此以祭奠商先王。而霍叔也在此駐軍,所以《漢書·天文志》認為武庚是封在邶地。
周成王克殷之後,將此地封康叔,康叔分封的具體地點在康丘。康丘是此中做為都邑的地點。邶是殷墟的一個邑,地区應該較大;康丘與殷墟的關係是小地名與大地名的關係。那麼,康丘因何得名呢?筆者認為應跟“湯丘”有關,有學者認為“湯丘”即“康丘”,[141]這是可能的。
清華伍《湯處於湯丘》曰“湯處於湯丘”。[142]“湯”與“康”古音很近,楚文字中也有良多通假的例子。[143]“丘”者,《說文·丘部》:“丘,土之高也。”本指土高之名,只要小地名用“丘”。“丘”也指墟,《楚辭·哀郢》:“曾不知夏之為丘兮。”注:“丘,墟也。”[144]湯丘者,是因為此地是商王湯舊居之地。
《史記·殷本紀》載:“湯始居亳”,“帝盤庚之時,殷已都河北,盤庚渡河南,復居成湯之故宅,迺五遷,無定處。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盤庚乃告諭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湯與爾之先祖俱定全国,法則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行湯之政,然後苍生由寧,殷道復興”,周武王克商後“封紂子武庚禄父,以續殷祀,令修行盤庚之政”。司馬遷此處根據的是《吕氏春秋·慎大》。[145]據《史記》,盤庚居成湯之地是“行成湯之政”,紂子武庚禄父“修行盤庚之政”很可能就是復居成湯之故宅。正如清代學者姚鼐說:“殷賢君多矣!獨行盤庚之政者,正以其始遷居殷故也。《正義》引《竹書紀年》‘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更不徙都,紂時稍大其邑。’按,《竹書》……更不徙都之說不謬。”[146]這表白從戰國以致秦漢都流傳着武庚所居之地是商湯、盤庚舊居之說法。前文已述,康叔所封之地“康丘”就是武庚舊地,這說明“康丘”的得名很可能源於“湯丘”。
根據考古發現,商早期的国都次要有兩座,一是位於河南鄭州市區的鄭州商城,二是位於河南偃師市西南的偃師商城。有學者指出鄭州商城是商前期的主都,而偃師商城則是陪都。[147]筆者認為,跟“湯丘”有關的考古學文化,目前次要有下七垣文化漳河型的安陽孝民屯遺址、[148]梅園莊一期[149]和小屯西地遺址。[150]劉一曼認為,屬於殷墟“梅園莊一期”文化遺存的安陽孝民屯遺址、梅園莊1期,較殷墟一期早,時間跨度較大、持續時間較長,早段是先商晚期,晚段進进了商代早期;小屯西地遺址大體上屬於先商時期。[151]1997—1998年考古學家通過對洹河流域的調查,發現下七垣文化階段及早商階段,洹河流域的居民點分佈尚未出現規模顯赫的邑聚,可能先商時期商人的政治中心不在安陽地區。[152]這些文化有可能就是商湯暫時居於“湯丘”的文化遺存。無論若何,湯丘在殷墟也是有考古學證據的。[153]
湯丘既然是商湯之舊居,所以周成王把康叔封在此一個很重要的目标,就是為了讓他繼承殷王商湯之政,來統治殷餘民。《左傳》定公四年載康叔分封時,“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由《繫年》可知,此“殷虛”就是康丘,也是成湯之舊處地——湯丘。這裏的“啟以商政”,假设聯繫到盤庚“行成湯之政”,紂子武庚“修行盤庚之政”,不難看出康叔所“啟”之“商政”恰是“成湯之政”。《尚書·康誥》:“往敷求于殷前贤王,用保乂民。汝丕遠,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訓。”清代學者墨駿聲曰:“殷前贤王,湯、太甲、太戊、祖乙、盤庚、小乙、武丁也。”[154]也是講以成湯為代表的殷先王。如斯看來,成王封康叔於“湯丘”,實際上就是為了讓他繼承以商湯為代表的商先王政策,這就是《左傳》所謂的“啟以商政”。
由上述阐发可見,康叔被封之前,此地即名“湯丘”。但是,叔封之稱“康叔”,分封時的命辭也稱為“康誥”,說明叔封封此地時已經稱“康丘”。那麼,到底從什麼時候由“湯丘”變成“康丘”的呢?
筆者認為“湯丘”改成“康丘”時間就在康叔被封時。之所以如斯改,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康叔被封在此,又不克不及稱“湯叔”——因湯是商先王名號,所以將此地定名為與之同音的“康”,稱為“康丘”,叔封也才被稱為“康叔”。又,“湯”與“康”可互做,如上博簡《曹沫之陣》簡65“亦唯聞夫禹、康(湯)、桀、紂”,就间接把“康”做“湯”了。另一方面,“康”也是一種美稱,這種改動實際上也代表成王對叔封的期看與冀預。成王四年對康叔的誥辭《尚書·康誥》中,有良多“康”字,如“用康保民”、“用康乂民”、“迪吉康”、“康乃心”,代表成王對康叔的一種期許,誠如清代學者皮錫瑞說:《康誥》之所以以“康”字“名篇者,疑康叔生即以康為號,……史公分別《康誥》、《酒誥》、《梓材》之義,以務愛民屬之《康誥》,則‘康’當取愛民為義。《康誥》一篇,云……‘康’字甚多,疑康叔之康,即以此為號”[155]。
《史記·衛康叔世家》:“衛康叔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據此可知,“衛康叔”是周武王的同母幼弟,名為“封”,“叔”其字[156]。關於叔封何以稱“康”,古有兩說:一認為是國名。東漢古文家馬融曰:“康,圻內國名。”(《尚書注》)[157]“圻內”即“畿內”。三國時期的王肅《康誥注》云:“康,國名,在千里之畿內。既滅管、蔡,更封為衛侯”[158]。偽《孔傳》:“康,圻內國名。”[159]二認為是諡號。鄭玄認為“康”是諡號。[160]兩種說法,從漢代以來爭論不休。從《繫年》來看,叔封之所以稱“康”就是因為“康丘”而來,因而“康”是國名說顯然是正確的。
總之,邶是霍叔的駐軍點,“湯丘”就在河南安陽之殷墟,湯曾經居處於此,故名。周成王二年康叔封於此,將其改稱“康丘”。“康丘”就是“湯丘”,與戰國至秦漢流傳的武庚所居之地是商湯、盤庚舊居這種說法相符。
六、殷墟的构成與周初的歷史變遷
上文已述,邶、康丘就在安陽之殷墟,那麼殷墟又是若何构成的呢?
殷墟古做“殷虛”,最早見於《左傳》定公四年,曰:“分康叔……殷民七族……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從文獻上看,殷墟做為王都是從盤庚開始的,《尚書·盤庚》:“盤庚遷于殷。”《史記·殷本紀》正義引《古本竹書紀年》:“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更不徙都,紂時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丘,皆為離宮別館。”但根據考古發現,殷墟的主體遺址是從武丁開始的。1999年發現的洹北商城,與小屯晚商宗廟宮殿區相距僅1公里多。學者多認為盤庚所遷之“殷”在洹北商城,在經歷盤庚、小辛、小乙後,武丁將宮殿區由洹北商城移到洹河南岸的現今小屯一帶。[161]
關於殷墟做為国都的下限,上引《古本竹書紀年》說是不断持續到商紂帝辛時期,這是一說。另一說是帝乙時期遷都到朝歌,不断到紂王帝辛,如《史記·周本紀》正義引《帝王世紀》:“帝乙復濟河北,徙朝歌,其子紂仍都焉”,又引《括地志》曰:“紂都朝歌在衛州東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本妹邑,殷王武丁始都之”。王國維以殷墟卜辭所祭奠商王不断到康祖丁(康丁)、武祖乙(武乙)、文祖丁(文丁),說明“帝乙之世尚宅殷虛,《史記正義》引《竹書(紀年)》獨得其實”。[162]所以學者多認同《古本竹書紀年》的說法。在考古上,唐際根認為,殷墟一期早段文化面孔過於個性化,而一期晚段則表現出與殷墟二、三、四期之間强烈的共性與天然連續性。[163]殷墟第四期(帝乙、帝辛)時期文化並未式微。[164]正如前文所提到的,殷墟文化第四期最末階段(IV5)的遺存文化屬性可歸於商文化,但其年代已進进西周初年,說明殷墟文化不断持續到西周初年。那麼,殷墟文化廢行於何時呢?從文獻角度來說,就是殷何時成為“墟”。
《史記·宋世家》曰:
於是武王乃封箕子於朝鮮而不臣也。
其後箕子朝周,過故殷虛,感宮室毀壞,生禾黍,箕子傷之,欲哭則不成,欲抽泣為其近婦人,乃做《麥秀之詩》以歌詠之。其詩曰:“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彼狡僮兮,不與我好兮!”所謂狡童者,紂也。殷民聞之,皆為流涕。
《宋世家》說武王時期箕子朝周經過“殷虛”,當時已經“宮室毀壞”。這能否意味着武王時期殷已經成為“墟”了?實際上,《宋世家》的上述記載是有問題的。清代學者簡朝亮早就重视到這個問題,他說:
史遷……言箕子朝周者,非也。《大傳》固以其詩為微子將往朝周而做矣。夫微子以客而朝周,可也;箕子以臣而朝周,不成也。《史記》云“所謂狡童者,紂也”,亦非也,……此蓋謂紂子武庚也。殷所以為虛,武庚之叛也。[165]
據簡氏所言,《宋世家》裏的“箕子”當做“微子”,而“狡童”實際上指的是紂子武庚,殷成為墟,“宮室毀壞,生禾黍”,實際上是武庚叛亂之後事。
又,《宋世家》這段話也見於《尚書大傳》,只是把“箕子”改做“微子”。《尚書大傳·微子之命》:
微子將往朝周,過殷之故墟。見麥秀之蔪蔪。曰:“此父母之國,宗廟社稷之所立也。”志動心悲,欲哭、則為朝周,俯抽泣、則近婦人,推而廣之,做《雅聲》。歌曰:“麥秀蔪蔪兮,禾黍,彼狡童兮,不在好兮。”[166]
清代學者王闓運《補注》說:“《序》云:‘克殷殺武庚。’殷,謂禄父也,禄父武庚蓋於戰死,故改造收殷故地,別封微子為上公”,“壯佼而如孺子,謂禄父武庚”。[167]王氏認為微子朝周過殷墟也在克殷殺武庚之後。
筆者認為,簡朝亮、王闓運之言是正確的。正如前文所論,牧野之戰商人倒戈,所以未對宮室形成毀壞。武王克商後,又將整個商王畿分給武庚,商人天然也不會自毀宮室,因而,殷成為墟只能是武庚叛亂之後事。
周成王二年克殷,武庚北奔,親信飛廉也東逃,武庚所盤踞之殷地也落进周人之手。而殷之所以成為“墟”,有兩個原因:
第一、周人的大規模破壞。《吕氏春秋·古樂》:“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踐伐之。”《淮南子·齊俗》:“武王既没,殷民叛之,周公……克殷殘商。”“殘”、“踐”音近可通,即古書常見的“翦”,甲骨金文形做“”,後來演變為形聲字“戩”,為誅滅之義,「殘」、「踐」均為借字。[168]所謂“踐”,《尚書大傳》說:“遂踐奄。踐之云者,謂殺其身,執其家,瀦其宮。”[169]《說文·水部》:“瀦,水所亭也。”“瀦其宮”是說不僅把宮室毀了,并且在原地基上发掘出一個池塘,這是最嚴重的懲罰。《尚書大傳》所說雖然針對奄國,筆者懷疑實際上周人對武庚所盤踞之殷墟也進行過大規模的毀壞行為。事實上前人對於叛逆之國的懲治长短常嚴厲的,《漢書·王莽傳》載“竦因為嘉做奏曰”:“臣聞古者畔逆之國,既以誅討,(而)〔則〕豬其宮室以為汙池,納垢濁焉,名曰‘凶虛’,雖生菜茹,而人不食。四牆其社,覆上棧下,示不得通。”周初青銅器何簋載“隹八月公夷殷年, 公賜何貝十朋, 乃令何司三族, 為何室”[170]。李學勤認為,“夷”有夷滅的意思,“夷殷”即“墟殷國”,《古本竹書紀年》稱盤庚遷殷以致於紂,朝歌為紂所居處的“離宮別館”,這樣看來被夷滅的殷次要是指今安陽洹上的殷墟。[171]今按,夷確有破壞、夷平之義,《國語·周語》:“是以人夷其宗廟,而火焚其彝器。”《史記·項羽本紀》載項羽“遂北燒夷齊城郭室屋”。據何簋,周人在平定武庚叛亂後,夷平了武庚所居的宮殿,這件事影響很大,所以周人以此紀年。
實際上,周人破壞殷墟在考古上也有證據。位於安陽西北郊武官村和侯家莊北的西北崗是殷代王陵區,王陵區的14座大墓均遭到屡次盜墓,此中以早期盜掘坑最為嚴重,墓室內的隨葬品幾乎被洗劫一空,所剩物極少。考古學家察看這些盜墓行為具有明顯的共時性特徵,并且是由必然規模的人有組織、有預謀地在 *** 下明目張膽進行的;這些盜掘行為發生在西周早期。據這些特徵,學者推斷實施這些盜掘行為的恰是周人的 *** ,時間就在平定武庚叛亂之後。[172]别的,1933年10月—12月對殷墟小屯村北的發掘中,考古學家石璋如發現了豎房屋柱的銅礎,有的銅礎周圍有許多如豌豆大小的銅珠,他推斷這是銅礎被火焚鎔後进土凝結而成;并且在墊銅礎的石卵上還有層紅燒土,摻雜着柴炭等。根據這些現象,石先生推斷殷墟宮殿的摧毀和国都的廢棄,此中當含有火燒的成分。[173]筆者以為這些都是周人平定武庚叛亂後毀壞殷墟宮殿的證據。
第二、周人將殷墟的殷遺民遷徙所致。《荀子·儒效》:“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屬全国,惡全国之倍周也。……殺管叔,虛殷國。”楊倞注:“虛,讀為墟。……墟殷國,謂殺武庚,遷殷頑民於洛邑,朝歌為墟也。”[174]實際上,“虛殷國”指的是安陽之殷墟,但楊氏認為遷殷民導致安陽殷都成為墟是對的。
周成王二年,周人將邶、鄘之民遷於九里進行囚禁,把未遷所餘之殷民分為兩部门:一部门是邶地之民分給康叔,另一部门鄘地之民則分給微子。成王四年將康叔之民又遷到“淇衛”,如斯則邶、鄘之地就没有殷民了,正如清代學者陳啟源所說:“成王做洛之後,殷頑民盡徒下都(指洛邑——引者按)。封伯禽又以殷民六族,賜之留處故乡者殆無幾。……封康叔時,民得留者多在衛,其邶鄘兩國已成曠土”[175]。
由上可見,殷之成為墟發生在周成王二年克殷之後。筆者認為殷墟文化的結束應在此時。這種观点與考古發現是吻合的。
七、結論
本文所論涉及與今日史家多有異議之周初重要史事及歷史天文,現將次要觀點歸納如下:
(一)“三監”的性質。周武王克殷之後,周人實力還不敷以實現對商王畿完全統治,因而所設之“三監”(即管叔、蔡叔、霍叔)次要是軍事性質的,三監所駐守的邶、鄘、衛不是“三監”之封國,而是軍事據點。
(二)“殷”、“東”與邶、鄘、衛的關係及其地看。周武王克商後把商王畿分給武庚,劃分為“殷”與“東”,前者包罗邶、鄘,後者即衛。邶位於商王畿以北,今河南安陽殷墟,為霍叔所監;衛在商王畿之東(今河南浚縣、淇縣),為管叔所監;鄘可能在商王畿的西南部,為蔡叔所監。武庚雖然封有整個商王畿,但為了“守商祀”的需要,居於王畿北部的殷墟,與霍叔駐守邶地地看相合,所以《漢書·天文志》認為武庚封在邶地。這種场面曲到周成王平叛後才被突破。
(三)周成王平叛的過程及其年代。周成王平叛總體上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成王二年克殷,第二階段是成王三年踐奄。二年“克殷”後,成王將邶、鄘之民中的大部门遷到九里囚禁之,後又因營建成周的需要從九里遷到洛邑。未遷走所餘之殷民分為兩部门:邶地之民分給康叔;鄘地之民分給微子啟,不久被遷到宋國。
(四)衛分封的年代與地點。康叔的分封並非以往學者所謂的武王時期或者成王四年等,而在周成王二年。邶、鄘之民被遷後,成王將整個商王畿分給康叔管轄,具體分封的地點是康丘(即在邶地),所封民即殷墟之民。由於地区遼闊,康叔與其子中旄父分而治之,前者治理的处所是“殷”,後者是“東”。成王三年踐奄之後,四年康叔到周王朝任司寇,其所轄之民又從康丘遷到衛。
(四)殷墟构成的時間與原因。邶、康丘就在今河南安陽之殷墟。殷墟之所以构成,次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克殷之後周人為了報復,對殷實行了大規模的破壞行動。二是殷墟之民絕大部门遷到了洛邑,所餘部门開始分給康叔,不久由於殷之破壞、康叔到周王朝擔任司寇,所餘之殷遺民也遷到衛,導致殷地逐漸荒蕪,成為“墟”。殷之成為墟發生在周成王二年克殷之後。
附記:本文原刊於(臺北)《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91本第4分(2020年12月),第579—6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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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尚書·多士》中載周成王平叛後,還對殷遺民訓話說:“爾殷遺多士!弗弔旻天,大降喪于殷。”。
[13] “鄁”元刊本做“酇”,餘諸本做“鄭”。陳逢衡、陳星垣、孫詒讓等認為應是“鄁”之誤。黃懷信等:《逸周書彙校集注》卷五,第5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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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李民:《蔡國始封與蔡姓鼻祖溯源》,《中國古代文明的起源與進程》,北京:綫裝書局,第206頁。
[21] 先秦時期,軍隊駐紮點往往随便构成都会。如西周銅器兮甲盤(《集成》10174)載:“淮夷舊我帛晦人,毋敢不出其帛、其積、其進人、其賈,毋敢不即次即市。”“即次即市”李零認為即指在軍隊駐地四周所設軍市。《孫子兵书•做戰》:“近師者貴賣。”李零說這裏的“近師”“指軍旅駐紮地四周。案古代往往在軍隊駐地四周設軍市”。李零:《吳孫子發微》,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42—43頁。
[22] 許慎撰:《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133頁。
[23]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躲戰國竹簡(貳)》,第141頁。
[24] 西周金文中有“應監”、“鄂監”、“諸侯諸監”等,學者據此對西周監國轨制多有討論(新近的研究可參田率:《新見鄂監簋與西周監國轨制》,《江漢考古》2015年第1期,第68—75頁;黃錦前:《葉家山M107所出濮監簋及相關問題》,《四川文物》 2017年第2期,第71—75頁)。任偉根據金文認為,周初的“三監”是監於外,具有軍事據點性質的,可從。任偉:《從“應監”諸器銘文看西周的監國轨制》,《社會科學輯刊》2002年第5期,第1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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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許慎撰:《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133頁。
[43] 于省吾說:“愚见以為‘邶’,金 *** ‘北’,以其在殷都安陽之北,故以為名。邶之為國,當在燕之南與殷之北,即今河北省南端。”于省吾說為顧頡剛引:《周公東征史事考證》之《甲 “三監”人物及其疆地》,《顧頡剛古史論文集》卷十(上),第6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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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顧頡剛:《周公東征史事考證》之《“三監”人物及其疆地(周公東征事考證之一)》,《顧頡剛古史論文集》卷10(上),第631—6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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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陳壽祺輯校:《尚書大傳》卷二,第101頁。
[93] 盈、嬴古通,如《左傳》楚蒍賈字伯嬴,《吕氏春秋》做“盈”。黃懷信等:《逸周書彙校集注》卷五,第515頁。
[94] 此“三年”所指古今學者爭論很大,具體可參焦循《孟子正義》、楊伯峻《孟子譯注》。今人金景芳認為應指“周公東征三年”,由清華簡《繫年》可知金氏說成立,周公東征仍為成王紀年,故應為周成王三年。焦循:《孟子正義》,卷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449—451頁;楊伯峻:《孟子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158頁;金景芳,《中國奴隸社會史》,上海:上海人民出书社,1983年,第118頁。
[95] 李學勤:《紂子武庚禄父與大保簋》,《甲骨文與殷商史(新二輯)》,上海,上海古籍出书社,2011年,第1—4頁。按,彔子耿本做彔子。徐中舒認為“彔”是國名(徐中舒:《西周史論述》(上),第95頁),這是正確的。“彔子”之稱好像“微子”、“箕子”的稱謂,關於“微”、“箕”,東漢馬融說:“微、箕,二國名。”(何晏注引,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卷一八,第5494頁。)鄭玄也說:“微與箕,俱在圻內。”(鄭注見《書疏》及《論語·微子篇》皇侃疏,轉引自孫星衍撰,陳抗、盛東鈴點校:《尚書今古文注疏》卷九,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53頁)因而,“彔”也是國名。唐蘭說:“彔子之國當在今河北省平鄉縣一帶,……在殷虛之北,約一百餘公里,王子禄父北奔,當即至此。”(唐蘭:《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第74頁。)當是。應該是名,而武庚則是日名(或廟號)。周人習稱“某父”,故“禄父”應該是周人對武庚的稱唤。
[96] 清代學者陳喬樅說:“據韋昭解‘侯衛’引《康誥》如此,則知《大傳》所云‘四年建侯衛’即此《經》‘侯、甸、男、邦、摘、衛’。‘侯衛’者,總侯圻至衛圻包五服而言之。五服之人,即事於周者,公皆勉勞之也。”陳喬樅:《今文尚書經說考》卷七五《康誥》,阮元、王先謙編:《清經解 清經解續編》(第十一册),第1091頁。現代學者金景芳也說“建侯衛”“其次要內容是封宋、封衛、封魯、封齊、封燕”,這說明就是普及分封。見金景芳:《中國奴隸社會史》,上海,上海人民出书社,1983年,第118頁。或將“建侯衛”理解為分封衛康叔,根據清華簡《繫年》可知這是不對的。《繫年》第四章:“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乃逃念夏商之亡由,旁設出长子,以做周厚屏;乃先建衛叔封于康丘”;《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周医生富辰勸諫周襄王說:“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東漢馬融、晉代杜預均認為“二叔”指“夏、殷叔世”;故二者可互證,而前者“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於洛邑,乃逃念夏商之亡由,旁設出长子,以做周厚屏”正對應於後者所謂的“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即普及分封諸侯之義。(詳參拙文:《清華簡〈繫年〉與〈左傳〉互證二則》,《文史》2015年第4輯,第264—269頁)因而封康叔在普及分封諸侯之“先”,且據本文考證,封康叔實際上在周成王二年(詳後文)。
[97] 黃懷信等:《逸周書彙校集注》卷五,第518頁。
[98] 金兆梓著:《尚書詮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308—309頁。
[99] 賈逵說見孔穎達《尚書正義•多士》篇引,《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卷十六,第466頁;
[100] 《漢書•天文志》卷二十八,第1647頁。
[101] 《帝王世紀》說為張守節《史記•劉敬傳》正義轉引《括地志》,做“《尚書〔序〕》曰‘成周既成,遷殷頑民’。《帝王世紀》云‘居鄘之衆’”《校堪記》曰:“疑‘’當做‘邶’”,證據是“‘’,彭本、《會注》本做‘邶’。黃本做‘鄁’,同‘邶’”。筆者認為此校堪無疑是正確的:一者有版本依據;二者除此做“鄘”外,其他文獻均做“邶鄘”或“鄁鄘”,且、邶形近易訛,此處應為形訛。但《校堪記》又曰:“疑鄘下脫‘邶’字”,所列出證據為《史記•周本紀》張守節《正義》,其曰“《尚書•洛誥》云:‘我卜瀍水東,亦惟洛食’,以居邶鄘衞之衆”。筆者以為,此處校堪似是而實非:第一,張守節所引文,前半部门“我卜瀍水東,亦惟洛食”見於今本《尚書•洛誥》文,做“我又卜瀍水東,亦惟洛食”;而後半部门“以居邶、鄘、衞之衆”純為張氏個人說法。外表上看《正義》“居邶、鄘、衞之衆”與《帝王世紀》“居邶鄘之衆”近似,其實二者絕差别,因為前者是張守節個人的說法,而後者是《帝王世紀》之文,因而前者絕非後者之版本依據。第二,退一步說,假若張守節《正義》所說為是,那麼證據安在呢?張守節說:“武王滅殷國爲邶、鄘、衞,三監尹之。武庚做亂,周公滅之,徙三監之民於成周,頗收其餘衆,以封康叔爲衞侯,卽今衞州是也”。可見,張氏認為周公允叛後,將邶、鄘、衛三監之民遷到成周,但這種說法實際上是錯的,因為據東漢賈逵《左傳解詁》與班固《漢書·天文志》均謂所遷民僅僅為邶、鄘之民而無衛眾,故張守節所說不成立。總之,《校堪記》謂“《帝王世紀》“居鄘之衆”應做“居邶鄘之衆”無疑是正確的,但說“鄘”後脫“衛”實乃蛇足。需要指出的是,《校堪記》所謂“疑鄘下脫‘邶’字”的說法實乃根據賀次君之說。賀次君《括地志輯校》做《帝王世紀》云“居邶鄘﹝衛﹞之衆”,其證據是“《帝王世紀》本《尚書▪洛誥》,脫‘衛’字,今據《尚書》補”,按賀氏所謂《帝王世紀》根據《尚書▪洛誥》是錯誤的,前文已述“以居邶、鄘、衞之衆”並非《尚書▪洛誥》文而實為張守節之語,故賀次君所補亦非。又,徐宗元輯《帝王世紀輯存》做“﹝周公營成周,﹞居邶鄘之衆”,這是正確的。司馬遷:《史記》,第3291,3302,170頁;賀次君:《括地志輯校》卷三,第169頁;徐宗元輯:《帝王世紀輯存》,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91頁。
[102] 關於所遷者為何僅為邶、鄘之民,清代學者王鳴盛解釋說:“邶既紂子武庚所封,鄘乃首倡逆亂,連結武庚之管叔所封,蔡叔但從之罢了,故周公殺管叔,放蔡叔,其功大有重輕。想邶、鄘民皆從亂,即所謂‘殷頑民’也,是以遷之于雒,而虛其地,衞民則不遷。康叔盡得三國地,而民則但得衞一國民,其情形如斯。”王氏認為遷邶、鄘之民,是因為邶、鄘地分別為武庚、管叔所轄,其民功重,故遷之。王氏之說乃根據班固的說法,《漢書·天文志》曰:“鄁,以封紂子武庚;庸,管叔尹之;衞,蔡叔尹之:以監殷民”。而由本文考證,管叔所監之地在衛,班固之說實不成信。王鳴盛著,顧美華整理標校:《蛾術編》卷二《說録二》,上海:上海書店出书社,2012年,第42頁。
[103] 黃懷信等:《逸周書彙校集注》卷五,第520頁。
[104] 章太炎《小學答問》曰:“獻音古近櫱,音當做牛建切,與鬳同音,进聲為櫱。……子孫謂之由櫱,……其以民言,亦謂之庶,亦謂之櫱。……元在冷部,與獻同音。字或為頑。……殷獻民者,殷櫱民……。餘民,故謂之櫱民……。《多士序》:‘成周既成,遷殷頑民。’殷頑民,即殷獻民,皆櫱民也。故其書曰:‘爾殷遺多士。’遷殷頑民於成周,與遷殷獻民於九里,其事相因。孫詒讓據《戰國策》、《韓非子》謂九里亦做臼里,地在孟津,為東周畿內地。蓋雒邑未成以前,遷之畿內;既成以後,乃遷成周。足知獻民、頑民非二。”章太炎:《小學答問》,上海人民出书社編,蔣禮鴻,殷孟倫,殷煥先點校:《章太炎全集》(第七卷),上海,上海人民出书社,2014年,第494—495頁。周厲王的胡簋曰:“肆余以……士獻民”,張政烺認為:“獻民即儀民,乃殷之故门第族也。”張政烺:《周厲王胡簋釋文》,《古文字研究》第3輯,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08頁。
[105] 于鬯說:“殷之獄稱里,故文王所囚曰‘牖里’。‘九里’與‘牖里’,論音亦近,固没必要附會,而九里者儻亦本是獄名,因為地名者與。《公羊》昭二十一年《傳》云:‘宋南里者何?若曰因諸者然。’何休《解詁》云:‘因諸者,齊故刑人之地。’公羊齊人,故以齊喻。徐彥解引《博物志》云:‘周曰囹圄,齊曰因諸,然則南里亦獄名矣。’宋殷後,猶名‘獄’為‘里’,此又殷獄名里之一證也。……然則《國策》言‘九里’者,固為地名之稱;《周書》言‘九里’者,本其獄名之稱;又同中之異。”于鬯:《香草校書》卷九,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187頁。
[106] 別本做“九畢”,王念孫據《玉海》認為後者當為前者之訛,當做“九里”。《戰國策·韓策》:“魏王為九里之盟。”又做“臼里”,故《韓非子·說林》做:“魏惠王為臼里之盟。”“九”、“臼”古音很近相通。楊寬認為九里在今河南鞏縣南七十里的九山下。參黃懷信等:《逸周書彙校集注》卷五,第518—519頁;楊寬:《西周史》,第541頁。
[107] 于鬯說:“‘俘殷獻民遷于九里’,其殆《書·多士序》所稱‘遷殷頑民’者,‘頑民’而謂之‘獻民’,即《洛誥》云‘其大惇典殷獻民’,亦安見其非即頑民邪?蓋《周書》本無頑民之稱,序《書》者言之,著其實罢了。(《大誥》云:‘民獻有十夫。’伏生《大傳》‘獻’做‘儀’。‘儀’之言‘義’也,然則獻民即義民矣。在周為頑,即在殷為義。)要非頑民,何以俘之遷之?既俘之、遷之而禁錮之,此固事勢之一定者矣。”于鬯:《香草校書》卷九,第187頁。
[108] 關於成周開始營建與建成的時間,關涉到《尚書》中的《多士》、《召誥》、《洛誥》的製做年代以及1963年出土何尊的年代,長期以來學者意見不合。根據現有資料,筆者認為成王三年就開始營建成周。至於成王五年三月召公才開始所卜、營建之宅,唐蘭、墨鳳瀚等學者認為是周成王的栖身宮室,十二月,成周的大規模建築已經落成。可參唐蘭:《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第18頁。墨鳳瀚:《〈召誥〉、〈洛誥〉、何尊與成周》,第5頁。段渝:《〈多方〉〈多士〉的製做年代及誥令對象》,《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6年第1期,第96頁;楊寬:《西周史》,第531—534頁;彭裕商:《西周青銅器年代綜合研究》,成都,巴蜀書社,2003年,第36頁。
[109]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卷一六,第466頁。
[110] 徐昭峰:《成周與王城考略》,《考古》2007年第11期,第69頁。
[111] 葉萬松、張劍、李德方:《西周洛邑城址考》,《華夏考古》1991年第2期,第74頁。
[112] 張劍:《洛陽兩周考古概述》,葉萬松主編、洛陽文物考古隊編:《洛陽考古四十年——1992年洛陽考古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科學出书社,1996年,第16—17頁。
[113] 郭寶鈞、林壽晉:《一九五二年秋季洛陽東郊發掘報告》,《考古學報》第九冊(1955年第1期),第96,97,103頁。
[114] 張劍:《洛陽兩周考古概述》,第16—17頁。
[115] 洛陽博物館:《洛陽北窯村西周遺址1974年度發掘簡報》,《文物》1981年第7期,第52—64頁;洛陽市文物工做隊:《1975—1979年洛陽北窯西周鑄銅遺址的發掘》,《考古》1983年第5期,第431—441頁。
[116] 洛陽文物工做隊:《洛陽西周考古概述》,《西周史研究》,西安:人文雜誌編輯部,第355—358頁;唐際根、汪濤:《殷墟第四期文化年代辨微》,第41頁。
[117] 唐蘭:《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第22頁。
[118] 李學勤:《由清華簡〈繫年〉重釋沬司徒疑簋》,第84頁。
[119] 阮元,《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卷一七,第3974頁。
[120] 《左傳》昭公四年:“或無難以喪其國,失其守宇。”孔疏:“宇謂屋簷也。於屋則簷邊為宇也,於國則四垂為宇也。四垂謂四竟(境)邊垂。”阮元,《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卷四二,第4415頁。
[121] 孫詒讓從“聲類求之,乃知其即康叔之子康伯也”,其引《世本》康伯名髦(今本髦做“髡”,梁玉繩據杜預《春秋釋例▪世族譜》校正),東漢末的宋忠認為即《左傳》昭公十二年的王孫牟,司馬貞也說牟、髦聲附近。孫詒讓認為旄與髦是同聲假借字,中旄父即王孫牟。孫詒讓撰,雪克點校:《籀庼述林·邶鄘衛考》卷一,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10頁。劉師培也認為:“以中旄父為康伯,其說至確。”劉師培著:《周書補正》卷三,《劉申叔遺書》,第748頁。
[122] 阮元:《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卷五四,第4636頁。
[123] 郭寶鈞:《中國青銅時代》,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63年,第45頁。
[124]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殷墟的發現與研究》,第78—92,407—409頁;劉慶柱主編:《中國考古發現與研究(1949—2009)》,北京,人民出书社,2010年,第242—243頁。
[125] 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四,頁3764。
[126] 有學者認為“先”當讀為“選”,以《左傳》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比拟附(李天虹:《小議〈繫年〉“先建”》,《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李學勤先生八十壽誕紀念論文集》,上海:中西書局,2016年,第264—266頁。)實際上,“選”《說文•辵部》:“一曰選,擇也。”《左傳》之“選建明德”强調從衆多的人中根据明德的標準選出好的來。而《繫年》之“先建”顯然表达先後之義,兩者不成混淆。
[127] 值得重视的是,今本《竹書紀年》曰:“(成王)三年,王師滅殷,殺武庚禄父,遷殷民于衛。”王國維考證此處今本做者乃根據《逸周書•做雒》:“二年,又做師旅,臨衛政殷,殷大震潰。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黃凡認為,今本所謂“滅殷”及“遷殷民於衛”其實是成王二年事,今本誤置於三年。黃說次要依據今本《紀年》,而今本學界多認為後人偽託,但此中有些說法可能來源較早,故黃說雖無堅實根據,但觀點卻歪打正着。王國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載於方詩銘、王修齡撰:《古本竹書紀年輯證》,上海:上海古籍出书社,2005年,第244頁。黃凡:《〈竹書紀年〉——操纵〈周易〉辨誤》,邵東方、倪德衛主編《今本竹書紀年論集》,臺北:唐山出书社,2002年,第353頁;原載黃凡著:《周易——商周之交史事録》,汕頭:汕頭大學出书社,1995年,第360頁。
[128] 李學勤:《由清華簡〈繫年〉重釋沬司徒疑簋》,第84頁。此觀點又見氏著《清華簡〈繫年〉及有關古史問題》(第73頁)、《清華簡〈繫年〉解答封衛疑謎》(第15頁)兩文。後二者與前文比拟語氣有细小變化,但根本觀點一致。
[129] 墨鳳瀚:《清華簡〈繫年〉所記西周史事考》,第449頁。
[130] 路懿菡:《從清華簡〈繫年〉看康叔的始封》,《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4期,第139頁;路懿菡:《清華簡與西周史研究》,西安:三秦出书社,2018年,第152頁。
[131] 好比清代學者顧棟高說:“(康叔封)國于朝歌,今河南衞輝府淇縣東北有朝歌城。”顧棟高輯,吳樹平、李解民點校:《春秋大事表》卷五,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第564頁。
[132] 司馬遷,《史記》,卷七,第1冊,第396頁。
[133] 李學勤:《由清華簡〈繫年〉重釋沬司徒疑簋》,第85頁。墨歧祥認為“淇衛”二字連用,古書罕見水名與地名並連的,並進而懷疑《繫年》之实實性。對此黃澤鈞已指出《繫年》簡83的“柏舉”是柏水與舉洲的並連,而柏舉古書常見,所以墨氏的懷疑並不成立。墨歧祥:《談清華簡(貳)〈繫年〉的“衛叔封于康丘”句及相關問題〉,《東海中文學報》第29期,2015年6月,第176頁。黃澤鈞:《清華簡〈繫年〉地名構詞研究》,發表於第十八屆中區文字學學術研討會,臺中:東海大學,2016.05.21—22。
[134] 顧頡剛,《顧頡剛讀書筆記》(收进《顧頡剛全集》),卷七,第151—152頁。
[135] “侯”與“候”本一字分化,漢代人普及把“侯”訓為“候”,《白虎通•爵》:“侯者,候也”等。可參:勞榦:《“侯”與“射侯”後記》,中華書局編輯部編:《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論文類編•歷史編•先秦卷》,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297頁。簡文之“侯”當做“候”,動詞。《吕氏春秋·貴因》:“武王使人候殷。”高誘注:“候,視也。”簡文此處不僅有監視的意思,還有監管、治理的意味。
[136] 皮錫瑞,《今文尚書考證》(北京:中華書局,1989),第319頁。
[137] 此處的《康誥》即今文《尚書·康誥》,是周成王四年衛人遷徙時,周公代成王命康叔的誥辭;而前引《左傳》定公四年所謂的《康誥》,乃成王二年封康叔於康丘的命書。詳參拙文,〈清華簡《繫年》與《尚書•康誥》諸問題新探〉,待刊。
[138] 《史記·衛康叔世家》載衛頃侯前六代皆稱“伯”,頃侯時“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董珊據此認為遲至衛頃侯時“康侯”始稱“衛侯”,見董珊,〈清華簡《繫年》所見的「衛叔封」〉,《簡帛文獻考釋論叢》,頁84。實際上,《史記》此處所載謂衛由“伯”變成“侯”,而非由“康”變成“衛”,二者差别;董氏此說實乃曲解《史記》文,不成從。事實上,由金文可見,早在康叔時期已經稱「侯」,故《史記》此說蓋亦不成信。
[139] 陳啟源:《毛詩稽古編》卷三,阮元、王先謙編:《清經解 清經解續編》(壹),第353頁。
[140] 孫詒讓撰,雪克點校:《籀庼述林·邶鄘衛考》卷一,第10頁。
[141] 熊賢品:《〈清華簡(伍)〉“湯丘”即〈繫年〉“康丘”說》,第49—58頁;魏棟:《論清華簡“湯丘”及其與商湯伐葛前之亳的關係》,第339頁。
[14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躲戰國竹簡(伍)》,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第135頁。
[143] 如郭店簡《緇衣》簡5“惟伊允及湯”,上博簡《緇衣》“湯”做“康”;上博簡《曹沫之陣》簡65“亦唯聞夫禹、康(湯)、桀、紂”,“康”讀為“湯”。白於藍編著:《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州,福建人民出书社,2012年,第671、705頁。
[144] 黃靈庚疏證:《楚辭章句疏證》卷五,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1423頁。
[145] 《吕氏春秋·慎大》:“武王乃恐懼,太息流涕,命周公旦進殷之遺老,而問殷之亡故,又問衆之所說、民之所欲。殷之遺老對曰:‘欲復盤庚之政。’武王於是復盤庚之政。”
[146] 姚鼐著:《惜抱軒筆記》卷四《史部一》,《惜抱軒全集》,北京:中國書店,1991年,第558—559頁。
[147] 潘明娟:《從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關係看早商的主都和陪都》,《考古》2008年第2期,第55—63頁。
[148]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北京,文物出书社,1987年,第61—64頁。
[149]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1961)》,第64—69頁。
[150] 劉一曼:《安陽小屯西地的先商文化遺存——兼論“梅園莊一期”文化的時代》,《三代文明研究(一)——1998年河北邢臺中國商周文明國際研討會論文集》,北京:科學出书社,1999年,第148—161頁。
[151] 劉一曼:《安陽小屯西地的先商文化遺存——兼論“梅園莊一期”文化的時代》,第148—161頁。
[152] 中美洹河流域考古隊(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科技考古實驗室):《洹河流域區域考古研究初步報告》,《考古》1998年第10期,第21頁。
[153] 這裏我們需要明確指出的是,清華簡雖然說“湯丘”是商王成湯所舊居,在殷墟也發現了先商和商早期的文化遺存;但不成否認的是,清華簡所載只是戰國時期的一種記載,成湯能否实居於此,根據現有素材還難以考定。独一能够確定的是,戰國時期確實流傳着這種說法。
[154] 墨駿聲:《尚書古注便讀》卷四中,新北:花木蘭文化出书社, 2013年,第125頁。
[155] 皮錫瑞撰;盛冬鈴,陳抗點校:《今文尚書考證》卷十四,第306頁。
[156]《尚書·康誥》偽《孔傳》:“封,康叔名”,“叔,封字。”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卷十四,第430—431頁。
[157] 馬融說為孔穎達《正義》引,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卷十四,第430頁。
[158] 王肅說見孔穎達所引,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卷二,第623頁。
[159]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卷十四,第430頁。
[160] 孔穎達說:“惟鄭玄以‘康’為諡號。”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卷十四,第430頁。
[161] 楊錫璋、商煒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中國考古學·夏商卷》,第294—295頁;何毓靈、岳洪彬:《洹北商城十年之回顧》,《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1年第12期,第15頁。
[162] 王國維:《說殷》,《觀堂集林》卷十二,第525頁。
[163] 唐際根:《殷墟一期文化及其相關問題》,《考古》1993年第10期,第933頁。
[164]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殷墟的發現與研究》,第50頁。
[165] 簡朝亮:《尚書集注述疏》卷十二《洪範》,《尚書類聚初集》(4),臺北:新文豐出书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第71頁。
[166] 陳壽祺輯校:《尚書大傳》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54頁。
[167] 王闓運補注:《尚書大傳補注》卷五,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第37頁。
[168] 陳劍:《甲骨金文“”字補釋》,氏著:《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綫裝書局,2007年,第99—106頁。
[169] 陳壽祺,《尚書大傳》,卷二,第83頁。
[170] 張光裕:《簋銘文與西周史事新證》。
[171] 李學勤:《何簋與何尊的關係》,《出土文獻研究》(第九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2頁。
[172] 井中偉:《殷墟王陵區早期盜掘坑的發生年代與布景》,第78—90頁。
[173] 石璋如:《殷墟比来之重要發現附論小屯地層》,《中國考古學報(即田野考古報告)》第二冊,中心研究院歷史語言所,1947年,第14—15頁。
[174] 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卷四,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14頁。
[175] 陳啟源:《毛詩稽古編》卷三,阮元、王先謙編:《清經解 清經解續編》(壹),第3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