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拉特前旗市场监视治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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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旗疫情封控期间人民生活必须药品和疫情防控用品赐与工做,确保必须药品和疫情防控防护消毒用品市场赐与工做落到实处、获得实效,实在履行疫情防控要乞降主体责任,乌拉特前旗市场监视治理局在全旗范畴内设立12家保障赐与药店,保障全民核酸检测封控期间常用药品赐与。
12家保供药店名单如下:
药店名称
地址
联络体例
1、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齐心药店包百店
包百底店
2、乌拉特前旗乌拉山诺康大药房
人民病院
对面
3、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回春大药店
红旗大街
4、内蒙古康中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恒泰名居分公司
恒泰小区
底店
5、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广通大药房
南苑华庭
20号底店
6、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守信大药房山咀路店
西红路兴隆嘉苑底店
7、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齐心药店光民店
复兴大街
南门底店
8、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康鑫大药房
西雅苑西门
9、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守信大药房齐心店
东风大街
亚威酒店西
10、内蒙古康中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绿岛小区店
绿岛小区
底店
11、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守信大药房长隆湾店
长隆湾二期
12、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守信大药房供电店
供电局旁
同时要求以上保供药店许诺做到以下几点:
1、根据疫情防控指导小组(批示部)要求,严厉做好疫情封控相关工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药店从业人员工做期间必需佩带口罩、手套,天天按时丈量体温并做好笔录;及时消毒运营场合,做好消毒笔录。做好进店购药人员信息笔录。
2、保障药操行量平安、严厉施行药品运营量量治理标准。所有药品、防疫用品做到明码标价,不变价格,决不哄抬物价,实在担任起社会责任,保障市场赐与。
3、足够发扬“哨点”感化。退热、行咳、抗病毒、抗菌素类、含麻黄碱类等管控药品一律不向顾客销售。
4、为保障便民供药,封控治理的居民有购药需求的及时并免费配送到居民手中。
5、每日9点向市场监管局上报前日药品及疫情防护用品销售情状。
微信公家号:wlt电话sc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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