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几千年的汗青文化传承中,有很多传统美德传播了下来,但也有被汗青潮河所掩埋。同时也有很多功刑也覆灭在尘埃中了,但秦朝有一功刑却不断传播了2000年,虽不常见,但不断传播。
不断以来,所有人关于生命的观点都是高于一切,战国期间就有人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但若是嫂子掉进水里,是救仍是不救?孟子答复说:不救与家畜无异,生命高于一切礼制。
由此可见,救人道命是要高于一切礼制礼数的。所以秦始皇也创造了一个非常特殊的功刑,关于那种功刑连儒家也是鼎力撑持,被不断沿用到了清朝末年才被废除。
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功行呢?
在《云梦秦简-法令答问》曾记载那一段话:“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那句话的意思也就是假设有人杀人或者伤人的话,旁边的人全都部伸出援助之手,只要在一百步之内都要承受赏罚。
关于如许的功行其实也就是所谓的“见危不救功”,又或者喊“见死不救功”。固然秦朝的良多暴刑在汉朝就被废除,但却对那一功刑传播了下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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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期间又在秦朝的根底上又设立了奖励轨制,在《后汉书-百官志五》中记载到:“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说白了就是既对恶人停止举报,也要对好人功德停止表扬,而且向官府禀告,然后获得奖励。
跟着朝代不竭的更替,“见危不救”那种功刑的赏罚也越来越严峻,好比唐朝期间,就间接是杖刑一百。但他的奖励轨制却也很丰厚,只要临危不惧胜利后,赃款就全数回你,独一同情的就是失主了。
宋朝关于那一功刑更是明细,连官府也一同算上,在《宋刑统》记载道:
“诸邻里被匪徒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克不及赴救者,速告随近讼事;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其讼事不即救助者,徒一年。”
就连官府不及时敢往救助的话,也是要停止惩罚的。其实不但在中国汗青上有那一项功刑,在国外也是存在的。就如法国的《刑法典》就曾在1994年添加了一条“怠于赐与救助功”。也就是中国版的“见危不救功”,而法国关于那项功刑的赏罚就是“处5年监禁,并扣50万法郎罚金。”
固然那项功刑早在清末民初时被废除取缔了,但并没有削减临危不惧的人,只不外关于见危不救的行为,良多人都不敢伸出援助之手。就如2011年佛山发作的“小悦悦事务”,引起了无数人的存眷,路人的冷漠,小童不幸离世。
那到底又会是谁的错呢?可能良多人都是被“碰瓷”吓住了,哪怕心里非常同情,以至想伸出援助之手,但想到一些原因,最末仍是缩回了手。在生命面前,请各人放弃所思所想,也许你的一个小行为,就能挽救一条生命,也许会有小费事,但至少心安理得!(看在做者辛勤码字的份上给文章点个赞、存眷一下呗~做者在此万分感激各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