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剧《乔家的儿女》正在热播,该剧以南京城为布景讲述了乔家五个子女,从 1977 年到 2008 年间跌跌碰碰又热热闹闹的人生过程。因剧情接地气,充满生活气息,引发网友热议。剧中有个关于灌音遗嘱的纠纷,如许的遗嘱实的有效吗?9 月 8 日,现代快报记者摘访到南京公证处的公证员。
△乔三丽
养母立下灌音遗嘱,往世后家中起纠纷
公证员表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灌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灌音录像中笔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灌音遗嘱指的是以灌音机、灌音笔、灌音带等体例录造下来的遗嘱人的遗嘱,那种遗嘱只是笔录遗嘱人的声音。根据剧情的设定,该灌音遗嘱确实存在诸多瑕疵。
录遗嘱前要重视那些问题
假设王一丁和乔三丽想获得母亲陈桂兰的遗产,在录遗嘱前应该要重视哪些问题呢?
公证员表达,灌音遗嘱生效的需要前提之一就是必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不只要求见证人须具备响应的见证才能且与遗嘱继续人、受遗赠人无短长关系,还要求见证人参加参与灌音遗嘱造造的全过程。在剧中播放的灌音遗嘱中并未呈现见证人的声音,无法证明陈桂兰的灌音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该剧中,陈桂兰立遗嘱时已然病危,可能不是完全民事行为才能人,不具备立遗嘱的主体资格。此外,灌音遗嘱是由做为继续人的王一丁夫妇保管的,记载灌音遗嘱的灌音带未密封保留,也无见证人参加并查验密封的无缺性,而是由王一丁夫妇间接播放,那已然不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继续编理解与适用》中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不克不及认定为有效的灌音遗嘱。
公证员提醒:灌音遗嘱中那些不克不及缺
公证员提醒,在《民法典》施行之前,我国的《继续法》中就已经明白规定了灌音遗嘱为法定的五种有效的遗嘱形式之一,《民法典》在保留灌音遗嘱的同时,将灌音遗嘱修改为灌音录像遗嘱,但受造于手艺手段和法令常识的不敷,理论中仍是呈现了许多 '' 暗里 '' 订立的灌音遗嘱被法院断定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