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居住权还是所有权?

6个月前 (09-19 09:26)阅读6回复0
l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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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应当属于您的婆婆,您丈夫没有房产所有权。关于居住权,以您的描述,婆婆性格古怪,很难相处,但您及您的丈夫尽了或者努力在履行赡养婆婆的义务,即便您的婆婆强迫你们搬出去住,法院也不会支持。这主要是一方面协调了老人需要赡养的实际,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你们没有住房的实际情况。法院会尽量调解你们之间的矛盾。另外补充一点,关于继承问题,目前您丈夫并没有继承他已故父亲财产的权利,这是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依次为:配偶、子女...显然,您公公去世后,财产已由您婆婆继承。

房产是你公婆共有的。你公公去世后,房产中的一半是遗产,你丈夫有继承权。

这得看这房子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如果是婆婆的名字,所有权是婆婆的,你们没有所有权,如果说她赞成你们居住,你就有使用权,不赞成你们居住,你们就是没有使用权。

如果是你丈夫的名字,则你们既有所有权又有使用权。

如果这房子是公房,你们都没有所有权,只有共同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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