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10月26日上午,钦南区人民法院院长钟宪林担任审讯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卢某旭、李某强、陈某琳等48人涉嫌不法运营功及被告人陈某琳涉嫌犯销售毒品一案。钦南区查察院查察长高发营出庭撑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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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庭审摘取“长途视频+现场审理+庭审旁听”相连系的形式,把守所在押的被告人与法院庭审现场的法官、查察官、律师通过视频链接体例停止庭审,被告人家属在另一固定会场收听收看现场庭审,确保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挠、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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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忆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月12日凌晨,卢某旭、李某强、陈某琳等48人根据组织介绍、调度、水路陆路运输、看路领路以及移运等差别分工职责,运用快艇、面包车等运输东西从越南私运一批香烟到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清点,有利群(新版)、黄鹤楼(软蓝)等8个品种共90万收香烟。经物价部分判定,被查扣的香烟零售价值共计人民币984500元,批发价值共计人民币830966元;经钦州海关审定,被查扣的香烟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463855.69元。
2022年2月26日至3月3日期间,被告人陈某琳向别人销售毒品七次,共收取毒资人民币1285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某旭、李某强、陈某琳等48人违背国度规定,未经答应而处置烟草运营活动,情节特殊严峻,应当以不法运营功追查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琳违背国度规定,明知是毒品而予以销售,应当以销售毒品功追查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强、邓某怡等45人自愿认功认罚,能够从宽惩罚。
钦南区法院院长钟宪林担任审讯长
钦南区查察院查察长高发营出庭撑持公诉
法庭审理
合议庭认实审阅了檀卷素材,并造定了详尽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立功事实停止了法庭查询拜访、举证量证及法庭争论。控诉两边就本案的案件定性及量刑等问题足够颁发了定见,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解人的诉讼权力。
当天庭审继续8个小时,该案将在合议庭评断后择期宣判。
来源丨钦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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