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师:冒充死者身份骗取退休金,二人因诈骗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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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素材、身份等骗取国度社保基金、医保基金款项属于诈骗行为, 一旦被发现,骗取的款项会被要求退回,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还会被追查刑事责任。

案情介绍:

2009年,为处理石油、煤炭、化工等多个行业从业人员的养老问题,国度出台了为“五七工”打点社保退休的政策。根据那个政策,张某的母亲金某契合打点前提,但金某已经往世。张某就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连襟的母亲马某,让马某冒充张某已故母亲金某打点虚假“五七工”退休手续,借以骗取退休金。

马某附和后,张某率领马某冒充金某打点了二代身份证,之后张某为已经灭亡的金某申报了“五七工”并打点了“五七工”退休手续。

2010年1月,社保局起头为金某发放退休金。至2017年春节之前,每年金某的保存身份认证均由马某冒充完成。2017年5月,马某不再共同为金某停止保存认证,张某便通过电脑造造照片上传至社保局完成了对金某的保存认证。自2010年1月至2018年8月,张某共骗取退休金108809.96元人民币。所骗钱款均由张某占有、利用。

2018年8月,社保局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了张某骗取退退休金的工作。按有关部分的要求,张某亲属主动上缴了张某诈骗款人民币108825.00元。2020年6月5日,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马某于同日被公安机关隘头传唤到案。到案后二人均照实供述了次要诈骗事实并自愿表达认功认罚。后二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不法占有为目标,虚构事实,操纵别人冒充已灭亡人员身份虚构身份素材,并操纵该虚假身份素材申请退休,骗取国度退休金合计人民币108809.96元,数额浩荡,其行为构成诈骗功;被告人马某明知张某施行诈骗行为仍为其供给搀扶帮助,搀扶帮助其冒充已灭亡人员打点虚假身份证并完成保存认证,骗取国度退休金数额浩荡,其行为构成诈骗功共犯。公诉机关对二被告人的指控事实清晰,证据确实、足够,指控功名成立,予以撑持。

本案系配合立功,张某在配合立功中起次要感化,系主犯;马某在配合立功中起搀扶帮助感化,系从犯。张某在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照实供述立功事实,成立自首。马某在案发后能照实供述立功事实,构成爽快。鉴于张某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能自愿认功认罚;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能主动全数退还赃款,悔功表示较好,可依法对其减轻惩罚。鉴于马某系初犯、从犯,立功情节较轻;具有爽快情节,能自愿认功认罚,有悔功表示;没有再立功的求助紧急;经社区矫正评估,对其停止社区矫正对所栖身的社区没有严重不良影响,故可依法对其减轻惩罚并适用缓刑。辩解人关于应对张某从轻、减轻惩罚的辩解定见契合法令规定,予以摘纳,定见对张某适用缓刑的辩解定见不予摘纳。

展开全文

最末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犯诈骗功,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被告人马某犯诈骗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三、被告人张某诈骗所得人民币108809.96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逃缴,上缴国库。

律师说法:

近年来,国度关于骗取社保基金和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跟着大数据等手艺手段的运用,一些多年前的骗保案件也被查了出来。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周宇龙律师表达,伪造素材、身份等骗取国度社保基金、医保基金款项属于诈骗行为, 一旦被发现,骗取的款项会被要求退回,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还会被追查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功】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处或者单惩罚金;数额浩荡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数额特殊浩荡或者有其他特殊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充公财富。本法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运营单元等社会保险办事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素材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办事机构的,去除办事协议;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撤消其执业资格。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素材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案牍:曹 凯

编纂:周志坚

审核:李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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