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阻止女人穿旗袍,孙传芳实行一措施,难怪他会死于女人之手
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广东国民政府倡议北伐战争。其次要针对的对象,是孙传芳、吴佩孚和张做霖那三个军阀。事实上在其时,中国大大小小军阀多得几乎无法统计:西北有自清末就存在的马家军,四川则有诸如杨森为代表的一系列军阀。之所以孙传芳等三位军阀能在诸多军阀中“脱颖而出”,是因为其时的军阀们,都以那三者马首是瞻。所谓擒贼擒王,只要打垮那三个军阀,那么,就能够迫使余下的军阀纷繁从命 *** 政权。
孙传芳做为旧时代的军阀,其思惟当然无法开通。在民国时代,旗袍时髦于妇女界。不外,那种服饰让孙传芳大为不满:因为旗袍的两侧开着一个高叉,那就让女子的大腿显露出来。而在古代传统看念中,女子就应该把本身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子穿旗袍,露胳膊和大腿给他人看,就是更大的离经叛道。因而孙传芳决心“纠正”一下那个社会风气。于是孙传芳在本身所割据的地皮上,立下了如许的一个端方:但凡穿旗袍上街的女子,都要遭到惩罚。
惩罚的体例极为特殊:那就是命人当寡将穿旗袍的女子满身衣服扒光。在孙传芳的那种 *** 惩罚下,其辖区的女子确实不敢穿旗袍上街。所谓“天不躲奸”。孙传芳如斯欺侮妇女,不管出自什么动机,都属于伤天害理的行为。因而,孙传芳之死,被良多人视为是欺侮妇女所招来的报应。孙传芳做为一方霸主,一生可谓杀人无数。孙传芳在和张宗昌交战的时候,俘虏了张宗昌麾下的将领施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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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文孙传芳欺侮妇女的手段,我们能够晓得孙传芳基因深处有一种恶兴致的喜好。看待俘虏施从滨,孙传芳再度表达了本身的恶兴致:他将施从滨处决后,还专门把施从滨的头颅砍下来示寡欺侮。孙传芳的那一行为,勾起了施从滨女儿施剑翘的仇恨。施剑翘在得知父亲身后被欺侮的动静后,立下意愿:必然要手刃孙传芳,以报此仇。末于在1935年,施剑翘迎来了时机。
那时候的孙传芳早已经下野多年,并不是风云一方的大人物了,赋闲后的孙传芳,全日泡在天津的居士林佛堂中参与礼佛活动。那一天,施剑翘操纵孙传芳拜佛的时机,对着孙传芳连击三枪,招致孙传芳当场灭亡。过后 *** 当局的司法部分彻查了此事,而且发现了一系列的疑点:好比施剑翘若何做到的每一枪都击中孙传芳的要害?那一点需要专业人士才气办到;此外依据弹道学检测,孙传芳所受的枪击,来自两个区别的标的目的。
因而有人思疑施剑翘请了辅佐刺杀孙传芳。只不外,施剑翘相持表达谋害孙传芳是本身一小我的行为。 *** 司法机构只好以此了案。其实换个视角来说,性格决定数运,孙传芳的恶兴致为本身之死埋下了祸根。欺侮妇女的孙传芳最末死于女子之手,那或许就喊报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