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9时,原定于代县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被告虽已做核酸检测,但未能及时做出检测成果,按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进法院停止诉讼活动。考虑到该案两边当事人均身体未便,来法院参与诉讼不容易,且若不克不及如期开庭,倒霉于纠纷化解,也增加了群寡诉累。在详尽领会当事人近期活动范畴,颠末风险评估并征得两边当事人附和后,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庭审移到空阔的法院门外停止,如许既大大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又更大程度地做到了司法便民利民。
固然是户外开庭,但整个庭审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停止,两边当事人足够论述了各自定见,法庭查询拜访、举证量证、法庭争论等庭审过程有条有理。庭审中两边当事人对还款金额陈说纷歧致,经法官耐烦调和,两边对还款数额达成一致,但对还款时间未能达成一致,法官遂停止了判决并当庭宣判。
马锡五审讯体例是我们不断鼎力弘扬的优良司法传统,其素质就是要便当、亲民和利民,那是人民法院司法理论的泉源活水和贵重财产,是将群寡道路贯彻运用到司法工做中的光辉范例。疫情当前,代县法院能从现实动身,因地造宜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就是对马锡五审讯体例的传承和弘扬。此后,代县法院将陆续以便民利民为工做起点和落脚点,以深挚的为民情怀滋养初心,以地道的赤子之心担任任务,乖巧摘取巡回审讯、户外庭审等体例,积极回应人民群寡的司法新需求、法治新等待,让马锡五精神在新时代大放异彩。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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