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益用处房屋: 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病院等以公益为目标公益设备,不管其属于事业单元、社会团体仍是小我,都不得抵押。
2、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要利用权,没有房产证所付与的所有权。银行天然也不承受抵押贷款。
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打点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那所房产的他项权力。
而法令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统一所房屋的他项权。因而谜底能否定的。
4、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关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前提是苛刻的,大多限造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5、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获得他项权力证,不克不及打点抵押贷款。
6、部门公房: 若是无法供给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克不及供给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停止抵押贷款。
7、文物庇护建筑 :列入文物庇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8、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克不及用于抵押。
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造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拆迁范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通知布告列入拆迁范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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