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那就是我对鲁迅先生的第一印象。他“俯首甘为孺子牛”日夜为改动民族的命运而繁忙着。身体消瘦的他却是文学上的巨人。鲁迅先生诙谐,且不乏亲热。他憎恶暗中如魔鬼,并且处处为别人着想,淡化本身。在我看来,他是普通而伟大的人!
鲁迅先生逝世的时候,常年才55岁,却写出了无数经久不衰的书:《阿Q正传》、《狂人日志》、《徘徊》、《坟》等做品广为传播。
但被世人所敬重的鲁迅先生却总觉得本身做得还不敷。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鲁迅先生的房间肯定是最“热闹”的时候,他正吹奏着“文字交响曲”希望那一首首动听的曲子能唤醒麻木不仁的中国人。
鲁迅先生在日本学医时,意识到中国人“中国人的病不在身体上,而是在心理上。
”于是他决定拿起笔,通过本身的文章来呼吁所有的中国人,所以有的人说:“鲁迅先生的笔是同暗中做斗争最凶猛的兵器。”
人们把鲁迅先生誉为“民族魂”,原因是鲁迅先生或者是为了大都人更好地活。他给人民当牛做马,却毫不骄傲,更未曾骑在人民的头上高呼:“啊!我多么的伟大!”所以,群寡们把他举得很高,很高。
鲁迅先生从不凸起本身的地位,卖弄本身的常识。他只是默默地承受人们给他的荣誉和赞扬。
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有一分热,发一分光。”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文章永久是中国汗青上最灿烂耀眼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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