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有什么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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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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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公司的产物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政部提出版面陈述,陈述中必需要申明呈现应收账款单元的资信情况(包罗其运营资格、资信情况及运营才能等)并有分公司总司理、财政司理签订定见,陈述经股份公司财政部、销售总监、总司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克不及超越一个月。

  对应收账款超越一个月的单元,分公司必需及时书面陈述股份公司财政部并采纳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政司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阐发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做详细的阐发,不得只报余额不做账龄阐发。每月末都必需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印确实认书。

1。

  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理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作额、报酬进步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背财经规律从严处置分公司总司理和财政司理,分公司必需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办理,坚定根绝呆、坏账的发作,出格是分公司财政司理,绝不克不及做假账,不然,股份公司将追查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曲至夺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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