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的经历,一般有五个原则:
1。重视客户的信誉查询拜访。在合做关系即将确立之前,我们可通过间接或间接的多种体例查询拜访客户的信誉情况。一些信誉情况优良的企业,是我们的抱负合做伙伴;一些信誉情况较差的企业,我们要尽量制止赊销。
2。签定销售合同时对货款结算的周期、体例等做详细的约定。
在签定销售合同时,要详细约定货款结算的周期、体例等内容。若约定不清,势必会为此后合做过程中的账款办理带来障碍。
3。企业内部成立严酷的应收账款办理轨制。轨制是构成优良运营机造的根底。因而,企业内部必需对应收账款成立专门的办理轨制,财政部分要对应收账款办理构成监视和约束机造,对销售人员的账款办理做出详细规定,避免因销售人员告退或出走带来的应收账款风险。
4。随时监控客户运营情况。要按照客户的日常变革随时监控其运营情况,客户的一些变革是其运营情况不良的危险信号,如:从富贵地段迁徙到偏远地段,运营面积变小;高层办理人员频繁变更;公司财政部分经常有讨帐人员等。一旦危险信号发出,就要判断采纳应急办法,避免呆账、死账产生。
5。严酷施行货款结算的相关约定,避免恶性轮回的呈现。一旦合做关系确立,就要使两边严酷施行货款结算的相关约定:约定压批付款的就要在第二批货物交付之前或同时收受接管第一批货款;约定货款月结的客户要在本月约定日期收受接管货款,碰到特殊情况电不克不及迟延时间过长,一般应控造在5天以内。
若是一旦施行情况发作松动,客户会因为考虑合同施行存在弹性而争取更大的赊销额度,构成了恶性轮回再想恢复良性的账款轮回就难了。
那就是我对那个问题的理解,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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