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下学回家,我就一头扎进书堆里,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种书,童话书,科技书,汗青书,奥赛数学书…… 童话书,能把我带进一个令人憧憬的美景;科技书,能让我看见各类各样的高科技;汗青书,能使我看到社会在不竭的开展;奥赛数学书,能让我挑战各类难题。
那些书能让我沉浸在常识的海洋里。我看过《格林童话》,《西游记》,《战地红樱》…… 书是我的好伴侣,也是我最亲密的好伙伴。书能使我对将来有无限的神驰。书能使我的常识愈加丰硕。不论是外面的嘻笑声,仍是那热闹的嘈杂声,我都不加理睬,更不会去浪费本身的时间。
记得有一次,妈妈又操纵假日去学校加班了,临走前,妈妈千叮嘱万叮咛:“宝物,你看完书后得下楼吃饭。”我随口容许了。随后,我捧着书爱不释手地读着,读着。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到了吃饭的时间,可此时的我眼里只要书,脑子里只想着书。只听楼下传来爸爸的叫唤声:“晗晗,快下楼吃饭吧。
”我没下楼。总算比及妈妈回家了,她一听到我还没有吃饭,便飞驰着上楼,一看,才晓得我早已成了“小书迷”。她只好苦笑不得地把我拽下了楼,让我也饱餐了一顿。 我更爱读书,固然没有欢声笑语,但却充满乐趣。 我最喜好做的事是写日志 为什么我喜好写日志呢? 自从二年级暑假干妈送给我4本《日志导写360天》以后,我就每天写日志了,一起头,我不太爱写,觉得每天都写实没劲,每次妈妈叫我写我才去写。
垂垂的,我觉得,日志书上的内容实好,我特喜好看,看完后我会马上在文章的后面写上一篇。一转眼,日志写了多半本,我觉的写日志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因为它能够记录我的酸甜苦辣。 写日志带给我无限的乐趣,也能够进步我的写做程度和语言表达才能。
同窗们,你们也都来试一试吧。 我爱写日志,我希望把那四今日记书全写完,长大后能本身编书。 我是个既伶俐又淘气的孩子。我爱做的工作良多,好比玩游戏、看电视、听故事、看书、写话……,此中我更爱做的工作就是“写话”,我写的话很好,大屡次得到过优,还得过一次优加呢,良很少得过。
那我就告诉你们,我喜好写话的原因吧。 我二年级刚学写话的时候,对写话很目生,垂垂地我学会了写话,并且写得很好,突然有一天汤教师在班里高声地朗读我的做文时,我的心里美滋滋的,仿佛一朵朵鲜花开入了我的心间。那时我对写话产生了浓重的兴趣。 三年级的时候。
当我打开做文本,看见做文本上有良多被教师圈出来的好词好句时,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我离不开教师的鼓舞,是教师的鼓舞让我对写话产生了兴趣,因为写话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更爱做的工作是写话。 我最喜好的一件事 我喜好做良多事,但我最喜好做的一件事是阅读,我从以前就很喜好阅读,三字经、门生规、唐诗。
。。。。。等,是我在幼稚园期间最常接触的,它是引领我进入书香世界的启蒙教师;进入小学之後,我最喜好童话绘本和汗青典故的书,学校里的藏书楼是我下课时最常去的处所,也是我进修的宝库。 书,就像是我的伴侣,它那又大又圆的肚子里藏著形形色色的故事。
常常读到生动又有趣的故事,总能让我捧腹大笑;看到温馨动人的故事,会让我打动不已,似乎我是故事中的人物一样。我更爱书了。 书,也像无言的教师,带给我许多生活中的常识和乐趣;书,也是我的精神粮食和良师益友。一有时间,我就往书堆里钻,就像前人说的:「书中自有黄金书,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我最亲密的伴侣,也是我的良知。 看书的益处说也说不完,读到一本好书会让人回味无限,更能滋润心灵。 我最喜好的一件事 我最喜好做的一件事是登山,登山是一种很好的运动,可锻鍊身体,又能赏识大天然界的美景和呼吸新颖的空气。
每到春天,百花盛开的时候,是登山更好的时节,因而我们全家就会一路去登山。 到了山上,昂首仰望那又高又宏伟的山,令我表情感应十分舒畅。刚起头爬的时候,打动十分轻松,不外随著时间越走越久,我的腿就越来越痠,到了半山腰时,我已经累得快走不动了,但是妈妈城市不断鼓舞我:「已经快到山顶了,加油!」我听了以後,就会提起精神,再往前迈进。
末於抵达山顶,各人都十分快乐,垂头往下看时,所有的工具都显得很细微,但我的气度却因而开阔了起来。 黄昏时,我们疲累的走回家。回头望望山头,山仿佛在对我浅笑,我心想下次必然要在来登山。 我最喜好的一件事 我最喜好做的一件事是画画,画画很好玩,因为能够画我喜好的图案,随意的配上任何颜色,全数都由我本身决定,所以我喜好画画。
每当我起头画时,表情感应愉快,就像小鸟自在自由、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肆意翱翔一样,我能够在白纸挥洒出属於我的一片天。固然我的画不像画家画得那麼标致,也没有良多技巧,但是画做里却充满了我的创意和想像。 画画是我最喜好做的事,不管做几百遍、几千遍都不会腻烦,以至我希望长大後能当画家,如许我就能一辈子做我喜好做的事了。